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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衰“新四联”药物具体怎么用?最新中国共识

 AVB05 2022-09-15 发布于湖南

心力衰竭(心衰)治疗已跨入“新四联”治疗时代。“新四联”治疗能够显著改善心衰患者预后。

“新四联”药物治疗
  • 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ARNI)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

  • 钠-葡萄糖共转运蛋白2抑制剂(SGLT2i);

  • β受体阻滞剂;

  • 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MRA)

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和中国心衰中心联盟组织国内临床心血管疾病、肾脏疾病、急诊及危重病强化救护等领域专家组成工作组制定了“新四联”药物治疗临床决策路径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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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可查看pdf全文】


“新四联”启动原则
01
尽早:无禁忌证,就应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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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共识特别强调,对所有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HFrEF)患者,在无禁忌证的情况下,应尽早启动“新四联 ”治疗(ARNI/ACEI/ARB+SGLT2i+β受体阻滞剂+MRA)。

02
安全:≥100 mmHg为启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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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四联 ”药物都具有一定程度的降压作用,因此患者基线血压水平决定了启动的模式。本共识提出收缩压≥100 mmHg为安全启动“新四联 ”的条件。

03
小剂量联合优先,逐渐递增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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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尽早达成“新四联”,应优先联合药物治疗;

  • 为减少联合启动可能存在的低血压风险,共识强调小剂量药物联合启动;

  • 同时也强调在患者耐受的范围内及时递增药物剂量,尤其是 ARNI/ACEI/ARB和β受体阻滞剂,一般建议在4周内递增至目标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

04
分步:可先启动1~2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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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采用最小剂量,部分患者仍不能耐受“新四联 ”药物同时启动,则可以先启动1~2类药物,若患者能够耐受,则在2~4周内逐渐达成“新四联 ”,并逐步递增剂量至目标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

05
个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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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并2型糖尿病的患者:建议优先启动SGLT2i;

  • 合并心肌梗死的患者:建议优先启动ARNI/ACEI/ARB和β受体阻滞剂;

  • 对合并蛋白尿或慢性肾病的患者:长期服用 ARNI/ACEI/ARB、SGLT2i 和 MRA 类药物具有降低蛋白尿和改善肾功能的作用,因此建议优先考虑这几类药物,但要特别注意肾功能波动和高钾血症的问题。

06
知晓起始剂量和目标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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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这些改善心衰预后的药物时,存在起始剂量和目标剂量的不同,尤其是 ARNI/ACEI/ARB和β受体阻滞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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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在肝肾功能不全或血压较低等情况下,起始剂量要低于一般的心衰患者,加量过程也应谨慎,密切监测相关指标,注意病情变化,及时做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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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功能不全药物的调整原则

“新四联”药物维持量服用过程中,若新出现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下降至<30 ml/(min·1.73 m2),建议首先暂停MRA;ARNI/ACEI/ARB剂量减半。同时应分析肾功能下降的可能原因并给予处理。

肌酐水平升高≥100%或eGFR下降至<20 ml/(min·1.73 m2),则停用ARNI/ACEI/ARB和SGLT2i。

一旦eGFR恢复至≥30 ml/(min·1.73 m2),则建议重新启动ARNI/ACEI/ARB和SGLT2i,并谨慎递增剂量达到目标剂量或最大耐受量后,eGFR仍持续稳定≥30 ml/(min·1.73 m2)则重新启动MRA。


高钾血症时调整原则

血钾5.1~5.5 mmol/L的心衰患者,不宜启动和加量MRA和ARNI/ACEI/ARB;正在使用者,不必减量。建议开始降钾治疗。

除非已消除导致高血钾的原因,否则继续维持降钾治疗。

血钾5.6~6.5 mmol/L的心衰患者,应减量MRA和ARNI/ACEI/ARB。启动降钾治疗。除非已消除导致高血钾的原因,否则继续维持降钾治疗。

血钾>6.5 mmol/L的心衰患者,建议停用MRA和ARNI/ACEI/ARB,立即开始降钾治疗。

如果降钾治疗后血钾≤5.0 mmol/L,重新启动或加量MRA和ARNI/ACEI/ARB时,均须密切监测血钾水平,并积极寻找和纠正可能引起血钾升高的诱因。

该共识针对临床实践中不同病情患者制定了个体化临床路径。


慢性稳定期(门诊)HFrEF患者的药物治疗临床决策路径

HFrEF患者收缩压≥100 mmHg时,建议同时启动ARNI/ACEI/ARB、SGLT2i和β阻滞剂。

在ARNI可获取的情形下应优先、直接启动ARNI治疗。对正在服用ARB者,可直接换用ARNI;对正在服用ACEI的患者,则须ACEI停用36 h后,方可换用ARNI治疗。

应及早启动SGLT2i的治疗。

HFrEF患者收缩压<90 mmHg时,在对因治疗基础上,建议给予地高辛增加心肌收缩力;若存在显著的体液潴留,建议强心同时加强利尿。

经过处理,收缩压稳定于100 mmHg以上,则及早按照收缩压≥100 mmHg的路径启动“新四联”药物。

已使用“新四联 ”药物者,若新出现收缩压<90 mmHg,则应先调整或停用其他影响血压的药物,应尽可能继续维持“新四联 ”治疗,必要时可适当减量应用,待血压回升后,应再次尝试递增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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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稳定期(门诊)HFpEF患者的药物治疗临床决策路径

对收缩压≥ 100 mmHg的射血分数保留的心衰(HFpEF)患者,应该尽早启动 SGLT2i和AR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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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失代偿期(急诊/住院)心衰药物治疗的临床决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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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出于安全启动“新四联 ”药物的考虑,对“血流动力学稳定”做了明确的定义,应考虑及时恢复或开启“新四联 ”治疗。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最主要的治疗目标是快速稳定血流动力学状态, 维持生命体征。血流动力学稳定后,应及早启动“新四联”药物。

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患者最主要的治疗目标尽量在出院前完成“新四联”药物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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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心力衰竭的长期随访和管理

心衰患者长期随访和管理的核心是尽可能长期维持足量“新四联 ”药物治疗,注意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及时调整药物方案。

一般而言,启动“新四联”药物后1~2周应进行一次随访,递增“新四联”药物剂量期间,应2~4周随访一次。“新四联”药物均已达到目标剂量和最大耐受剂量且病情稳定的患者,可1~3个月随访一次。

急性失代偿期心衰患者,3个月内至少2~4周随访一次;出院3个月后病情稳定者,可1~3个月随访一次。

心衰患者坚持接受“新四联”药物为核心的规范化治疗时间越长,其生存质量的维持,减少心衰再住院和延长寿命的获益越大。

来源:中国循环杂志,感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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