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对部门船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体系文件及 操作规程。负责部门体系培训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驾驶实习生和甲板部船员 的技术业务学习。 ![]() 6.2.2 熟悉并遵守油轮防火防爆规则、《油轮装卸须知》、《国际油轮和油码头安全指 南》和国际国内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本部门船员经常进行 防火、防爆、防污染的教育。认真填写《油类记录簿》和《垃圾记录簿》并及时 送交船长签署。 6.2.3 制定船舶雾航、防台、防风、防冻及冰区航行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报船长 审阅并布置落实。 6.2.4 在进入泵间、货舱、干隔舱等密闭舱室前,负责通风、测氧。检测合格后填写《封 闭场所进入许可证》并落实防护措施。如果需要封闭场所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还 必须同时遵守《热工作业防火须知》。 ![]() 6.2.5 负责编制溢油应变部署表,督促并协助三副编制应变部署表,报船长批准后公布 执行,按规定组织弃船、消防、溢油、应急舵等演习;当本船发生紧急情况时, 执行船长命令,负责现场指挥。 6.2.6 负责船舶压载水的注入、排出工作。 6.2.7 主持部门会议。 6.2.8 安排甲板部人员停泊值班次序。 6.2.9 督促三副和水手长做好救生、消防、堵漏、防污设备和器材的检查养护工作,督 促二副做好本职工作,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6.2.10 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和医疗器材,做好一般医疗防治和卫生保健工作。 ![]() 6.2.11 负责测爆仪、测氧仪、测毒仪等仪器的保管、使用和校验。 6.2.12 负责制订或实施甲板部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规定上报,做好各种测量和损坏记录; 负责编制船体自检计划,交船长审阅,报主管团队批准后执行。 6.2.13 负责申领甲板部所需物料、属具、备件,检查消耗、库存情况。 6.2.14 保管有关技术资料、图纸、船舶文件记录和体系等文件。 6.2.15 负责管理和掌握淡水的储量和消耗,淡水短缺时定节水措施和应急供水办法,经 船长批准后执行。 6.2.16 经常检查部门劳动纪律,负责部门考勤。 6.2.17 安排部门船员卧室,保管舱室备用钥匙。 6.3 航行工作 6.3.1 严格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有关的航行规定、港章。保持正规了望,谨慎 驾驶,正确填写《航海日志》。有责督促船员执行《驾驶台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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