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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

 遂溪海勤 2022-09-21 发布于广东

::书杯第二:::

[题解]

        《玉杯》是董仲舒著书的篇名,《汉书》提到这—,篇名,不知此篇名取什么意义。本篇主要通过《春秋》所记载鲁文公、许止、赵盾、公子比等人的事,通过复杂的分析,认为《春秋》特别重视人的心志、办事的动机,这种重视没有明白说出,而是用曲折隐晦的笔法,即“微言”来表达的。本篇提出研究《春秋》的方法论问题。

        《春秋》讥文公以丧取①。难者曰:“丧之法②,不过三年,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今按经:文公乃四十一月方取③,取时无丧,出其法也久矣④,何以谓之丧取?”曰:“《春秋》之论事,莫重于志⑤。今取必纳币,纳币之月在丧分⑥,故谓之丧取也。且文公以秋袷祭⑦,以冬纳币,皆失于太蚤⑧,《春秋》不讥其前⑨,而顾讥其后⑩,必以三年之丧,肌肤之情也⑩,虽从俗而不能终⑩,犹宜未平于心,今全无悼远之志⑩,反思念取事,是《春秋》之所甚疾也,故讥不出三年于首⑩,而已,讥以丧取也。不别先后,贱其无人心也。

[注释]

        ①《春秋》讥文公以丧取:古代规定守丧三年即二十五个月,在此期间不能进行娱乐活动,更不能娶亲。鲁文公违背了这个规定,《春秋》给予批评。文公,即鲁文公,名兴,鲁僖公之子。取,同“娶”。

        ②丧之法:守丧的法则。《论语·阳货》篇载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小孩三岁以后才脱离父母的怀抱,因此要守孝三年,是天下共同的守丧期限。

        ③四十一月方取:鲁僖公于三十三年十二月卒,第二年就是鲁文公元年。鲁文公四年夏五月才去齐国迎亲,离鲁僖公逝世已经四十一个月,超过了规定的二十五个月期限。

④出其法:超出法定的期限。

⑤志:指办事的动机、志向。

⑥纳币之月在丧分:纳币,是婚娶前,男方给女方送的彩礼、聘金。送彩礼表示有娶亲的意图,也是动机。文公二年冬纳币,纳币的月份在守丧的期限内。所以说文公“丧取”,

⑦袷( xia)祭:把远近祖先的牌位放在祖庙里一起祭祀,叫袷祭,即合祭。

⑧失于太蚤:袷祭必须在丧期过后进行,即二十五个月后。文公于二年八月进行袷祭,离僖公卒才二十一个月,还差四个月,因此说“失于太蚤(通“早”)”。

⑨前:指秋八月进行袷祭,《春秋》没有批评。

⑩讥其后:指冬纳币。

⑩肌肤之情:《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肌肤指父母生养之恩情。

②终:即坚持三年丧期。鲁国旧风俗,丧期比较短,没有三年即二十五个月。

⑩悼远:即慎终追远,

⑩首:首恶,最坏的事。

[译文]

        《春秋》批评鲁文公在丧期内娶亲。有人问:“丧期法定不过三年,三年丧期共二十五个月。现在从经书中看,鲁文公丧后四十一个月才娶亲,娶亲时已经不在丧期内,而且出丧期已经很久了,为什么还说他'丧娶’呢?”回答说:《春秋》评论事情,最重视办事的动机。娶亲必须先送聘金,送聘金的时间在丧期之内,所以说他“丧娶”。而且,鲁文公在秋天举行合祭,冬天送去聘金,都是太早了。《春秋》为什么不批评秋天的合祭,只批评冬天的送聘金呢?一定要坚持三年的丧期,是父母养育的恩情所定的,即使随俗不能坚持到底,还应该从心里有怀念的意思。现在一点悼念的意思都没有,反而想念娶亲的事,这是《春秋》所特别反对的。因此批评不出三年的最坏的事,就是“丧娶”。不分别先后,只是鄙视没有人情的事。

        缘此以论礼①,礼之所重者,在其志。志敬而节具②,则君子予之知礼;志和而音雅③,则君子予之知乐;志哀而居约④,则君子予之知丧。故曰“非虚加之”⑨,重志之谓也。志为质,物为文@,文着于质,质不居文⑦,文安施质;质文两备,然后其礼成。文质偏行⑨,不得有我尔之名。俱不能备,而偏行之,宁有质而无文,虽弗予能礼,尚少善之,“介葛卢来”是也⑨。有文无质,非直不予,乃少恶之,谓“州公寔来”是也⑩。

[注释}

①缘此:根据这个道理,指论事重志。

②志敬而节具:志向端正,再加上节文(即合适的礼节)周全。

③志和:内心平和。音雅:声音优美。

④志哀而居约:内心悲哀,生活简约,没有排场和娱乐。

⑤非虚加之:指《春秋》讥文公以丧娶。加,加责,给以批评、谴责。见《公羊传》文公二年:“非虚加之,以人心为皆有之。”

⑥文:文饰,形式。相对于本质、内容而言。

⑦居:安置,容纳。

⑧偏行:指文饰和本质两方面不全,或只有文饰,或只有本质。

⑨介葛卢来:载《春秋》僖公二十九年。介,国名。葛卢,介国国君名。这是东夷一个小国,不懂华夏的礼节。缺少“文”,而愿意来礼仪之邦,说明心中有向往礼仪的志向,动机是善的,因此称他的名字。

⑩州公寔(shi)来:州是国名,公是爵号,是很有社会地位的人物。州公去曹国,经过鲁国,没有去朝拜鲁公,是无礼的表现,因此,《春秋》桓公六年春正月载“寔来”。寔,通“是”,此,这。“寔来”意即这个人来。为什么不说来人的名字呢?这人就是“州公’,鄙视他没有礼貌,才这样称呼他。

I译文1

        按照以上的说法来讨论礼,礼的最重要的方面在于志向、动机。志存敬意而又有周到的礼节,那么,君子承认他知道礼;心志平和,声音又优雅,那么君子就承认他知道音乐;心中悲哀,生活又简约,君子也就承认他知道哀丧。因此说“并不是无端加以谴责”这句话,正是说明应该重视志向的说法。心志是本质,事物是形式,形式是依附于本质的,本质若不容纳形式,形式怎么能附在本质上?本质和形式两方面都具备,然后形成礼制。形式或本质只有一个方面,那么,两方面都不能有礼的名称。不能具备两方面而只有一个方面时,宁可林质而没有形式,虽然也称不上礼,还可以说比较好些,像“介葛卢来”,记载他的名字就是明显的例子。有形式而没有本质,不只不承认有礼,还认为是比较坏的,说州公来,记作“这个人采’,就是个典型例子。

        然则《春秋》之序道也①,先质而后文,右志而左物②,故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③!”推而前之④,亦宜曰:“朝云朝云,辞令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引而后之,亦宜曰:“丧云丧云,衣服云乎哉!”是故孔子立新王之道⑤,明其贵志以反和⑥,见其好诚以灭伪,其有继周之弊⑦,故若此也。

[注释]

①序:排顺序。道:法则。

②右志:重视本质。古代尚右,认为“志”比“物”重要。

③“礼云礼云”二句:出自《论语,阳货》。意思是:礼呀礼呀,难道只是玉帛之类的礼器吗?

④推而前之:往前类比推论。五礼之序,吉前凶后,故云推前引后:

⑤孔子立新王之道:汉代人认为孔子为汉世创立新王的法则。

⑥贵志以反和:重精神心志,轻物质之利。和,疑为“利”或“物”之误,指物质、物利。

⑦继周之弊:周朝重文饰,周道衰微,孔子继周弊之后,所以提倡匱。

[译文]

        那么,《春秋》排序的原则是,先本质而后文饰,重志向而轻物质,所以说:“礼呀礼呀,难道只是玉帛之类的礼器吗?”向前推论,也可以说:“朝拜呀朝拜呀,难道只是那些外交辞令吗?音乐呀音乐呀,难道只是钟鼓这类乐器吗?”向后推论,也应该说:“丧礼呀丧礼呀,难道只是穿上丧服吗?”所以,孔子创新王的法则,表明贵志向而贱物利,好诚实而反对虚伪,这是由于继周代重文饰的弊端之后,才这么提倡的。

        《春秋》之法:以人随君①,以君随天④。曰: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元君;一日不可无君,而犹三年称子者③,为君心之未当立也,此非以人随君耶!孝子之心,三年不当,而逾年即位者,与天数俱终始也④,此非以君随天邪!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⑤。

[注释1

①人:指万民,包括百宫和各地方的诸侯王。随:依附,服从。

②天:是虚悬的概念,董子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天,天就成了儒学的代名词。

②三年称子:国君死后,儿子继位,居丧三年,不称爵号,只称“子”,说明“子”有孝心,不忍当国君。

④“三年不当”三句:三年不当,为什么逾年就即位呢?这是为了与天数终始相一致。例如鲁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卒,鲁文公继位,第二年就是鲁文公元年。这样,年份连接才能严密,不出现旷年。

⑤“故屈民而伸君”三句:屈伸之义,相对为言。屈民防止叛乱,巩固大一统政治局面;屈君防止肆行无忌惮,以免权力产生腐败,导致灭亡。两屈伸,董子认为是《春秋》的大义,实是董子天人感应和大一统论两大思想的集中表达,也是他的政治哲学的最重要的内容之-。

[译文1

        《春秋》的原则,人要服从国君,国君要服从天。可以这样说,按照人民的心愿,不能有一天没有国君;不能一天没有国君,而国君继位三年都称子,这是由于国君心中悲哀不忍心当父位,这不是人民要服从国君吗?根据孝子之心,三年不当父位,但是,过一年就即位,是为了与天的年数相一致,这不是国君要服从天吗?因此,屈抑民众而伸展国君,屈抑国君而伸展上天,是《春秋》的要义。

        《春秋》论十二世之事①,人道浃而王道备②,法布二百四十二年之中③,相为左右④,以成文采,其居参错⑤,非袭古也④。是故论《春秋》者,合而通之⑦,缘而求之⑧,五其比⑨,偶其类⑩,览其绪⑩,屠其赘⑩,是以人道浃而王法立@。以为不然,今夫天子逾年即位,诸侯于封内三年称子,皆不在经也⑩,而操之与在经无以异,非无其辨也⑩。有所见而经安受其赘也⑩,故能以比贯类⑩,以辨付赘者⑩,大得之矣。

[注释1

①十二世:指鲁国国君十二代:隐、桓、庄、阂、僖、文、宣、成、襄、昭、定、哀。

②人道:指处世之道。浃(妒):完善、完备。王道:指治国之道。

③二百四十二年:从鲁隐公元年(前722)到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共计242年。

④左右:互助配合。

⑤参(cen)错:参差交错+

⑥非袭古:不是继承古代已有法制,而是创新的。袭,因袭。

⑦合而通之:是将许多类似的事例联系在一起,加以研究,融会贯通,从而得出结论。这是董子提出的研究《春秋》的方法。

⑧缘而求之:由一个说法,深入探求更深—层的道路。意即深入研究。缘,根据。求,探求,

⑨五其比:把类似的事例排列在一起,所谓同类项合并。五,队伍。比,类似。

⑩偶其类:把同类的道理合并起来。偶,合并。类,同类。

⑩览其绪:观看事情的端绪,掌握经书主要的根本精神。绪,端绪、头绪。

⑩屠其赘:删除多余的不重要的内容。这是指当时经师繁琐解经的内容。屠,删除。赘,从属的、多余的内容。

⑩王法:即王道,或指王道指导下产生的具体法则。

⑩经:指《春秋》。《春秋》没有天子逾年即位,诸侯于封内三年称子这些内容。

⑩“而操之与在经无以异”二句:操之,掌握理论,指不在经书中的说法。但是,这是需要根据的,不能将没有根据的说法也附会到经书上去,这是需要。辨别的。当时大概已有一些经师把没有根据的说法附会于经书,后来发展为纬书迷信。

⑩有所见:有正确的创见。经:指经书。安受:乐意接受。赘:附会经书的内容。有些新发挥的正确见解,虽然不在经书上,经书也乐意接受这种附会。

⑩以比贯类:通过并列事例的比较来理解同类的道理。比,并列。贯,贯通。类。同类的道理。

⑩以辨付赘:通过分辨,确定哪些内容是经书上所没有的。

[译文)

《春秋》论鲁国十二代的事情,把人道和王道都说得很完备了。这些法则分布在二百四十二年的历史中,互相配合,形成文采,复杂的内容交织在一起,并不是因袭古代的说法。因此,研究《春秋》的人要融会贯通,深入探讨,排列事实,分门别类,把握纲领,排除附会,所以能理解人道并确立法则。如果认为不是这样,那么,现在“天子过一年才即住”。“诸侯在封地内三年只称子,不称爵号”,都没有写在经书里,人们把它当作写在经书里的说法一样看待,并非没有经过考辨。有新的正确创见,经书也乐意接受这种发挥,因此,能够融会贯通,通过考辨有所发挥,就真正领会了《春秋》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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