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日本战犯在中国被枪决场景:谷寿夫双脚颤抖,百人斩刽子手很平静

 A松毛岭634高地 2022-09-22 发布于山东

1947年4月26日,在南京雨花台的一座小山坡上,南京大暑杀主犯谷寿夫被两个法警押着送上了刑场。

只见犯人被押着跪在了水泥地上,面朝南京的中华门。杜慕陵抬起手腕,看看手表,指针指向十二点四十五分。他扫了犯人一眼,然后奋力挥手,做了一个“斩杀”的手势。

宪兵随即对准犯人后脑勺,“砰”地一声开了一枪,顿时,子弹从后脑勺斜进,从犯人嘴中飞出,并附带了两颗门牙。

同年12月,曾经举行过“百人斩”杀人比赛的两名刽子手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也在南京雨花台刑场被枪决。行刑之时,谷寿夫双脚颤抖,百人斩刽子手很平静。

这三个屠杀中国人民的“杀人恶魔”,终究难逃正义的裁决与惩罚!


谷寿夫

一、杀人兽行惨无人道,南京犯下滔天罪行

一九三七年,日本侵略军第六师团从中华门进入南京市区。惊恐逃难的南京市市民拥挤在主要街道上。第六师团的日本官兵遇见手无寸铁的逃难百姓,就一边用机枪疯狂扫射,一边投掷大量的手榴弹。

而第六师团的官兵却应声大笑,颇为得意。四天后,司令官松井石根和参谋长冢田攻对第六师团官兵大加奖励。

而率领第六师团实施南京大屠杀的,正是日本官兵谷寿夫,这个带着血腥与野蛮的名字,深深刻入了南京受难者的骨髓里。


谷寿夫,一八八二年出生于日本福冈县。他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十五期步兵科,曾经参加过日俄战争。

一九一二年,三十岁的谷寿夫再次前往日本陆军大学第二十四期进修,并获得该期毕业生第二名的成绩,获得了日本天皇所赐的军刀。因此,晋升为步兵大尉,并作为军事研究生赴英国留学三年。

一九一九年四月,谷寿夫在陆军大学担任教官时,军事思想异常残酷、冷漠,他曾经公开鼓吹利用战争的烧、杀、抢、掠鼓舞官兵士气。


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之后,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谷寿夫担任日本第六师团长,率领日本官兵加入了进攻华北的战斗。十月,调入华中战场;十二月,入侵南京,犯下滔天罪行。

十二月13日开始,谷寿夫率领他的“禽兽”日本军,大肆在南京城内犯下滔天罪行。

据统计,从十二月13日到十二月22日,短短的十天之内,被谷寿夫及其第六师团官兵直接杀害的中国平民和战俘,至少有五万多人。

当时,南京城内已经一片慌乱,逃难的市民到处都是,街道上到处蜂拥着无处逃难的老人、男人、妇女和孩子。面对汹涌的人流,谷寿夫指使和怂恿部下用机枪扫射人流。

短短几天,日本军抓获的战俘和逃难百姓,总共五万四千七百一十八人。他们被囚禁在幕府山下面,断水断食,期间冻死饿死的不计其数。

其中,有少数人被拉出来充当劳力或役夫,等工作完成之后,立即被杀。有市民看见发生火灾前往救火,也被杀。有市民躲避在防空洞中,日本军索要柴米而无法交纳,亦被杀。

谷寿夫的累累罪行,罄竹难书。


跟随第六师团的摄影记者河野公辉曾经看到了该团司令部下达的命令,“不容许共产主义暴虐,为粉碎共匪的猖獗活动,农民、工人自不待言,直至妇女儿童皆应杀载之。”

谷寿夫的身边有两个士兵,一个是向井敏明,一个是野田毅,都在日本军第十六师团供职。向井敏明,二十六岁,日本山口县人,担任炮兵小队长。野田毅(又叫野田岩),二十五岁,日本鹿儿岛人,担任大队副官。

这两名士兵接到命令之后,突发奇想,以“杀人”打赌,赌注竟然只是一瓶白兰地。这两名“百人斩刽子手”从南京下关一直杀到夫子庙。其中,向井敏明一共杀了106名中国百姓,野田毅一共杀了105名中国百姓。据说,野田毅没能胜出是因为用于砍杀的军刀刀刃卷了。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沾满鲜血的《东京日日新闻》还将“百人斩”比赛的恶魔刊登出来,留下一张著名的合影照,并以“百人斩超纪录”的标题大肆宣扬。


二、审判公庭无理狡辩,强词夺理心存侥幸

一九四六年八月1日,上海某机场内,警哨林立,戒备森严。下午六点多,一架美国军用飞机在机场上空盘旋一周之后,缓缓降落下来。

很快,飞机的舱门被打开了。在几名全副武装的中国宪兵的押送下,有一名神情沮丧的日本人慢慢地走下搭梯。随即,在地面军人的指引下,中国宪兵押着这位日本人钻进早已等候多时的军用吉普车,迅速驶离机场。

这名被押的日本犯人就是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其滔天罪行难逃正义的裁决与惩罚。


十年之后,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终于被押往南京伏法!

一九四七年二月6日至8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励志社礼堂对谷寿夫进行了三天的公开审判。

礼堂大厅的上方,悬挂着“公审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十二个大字。门厅两侧的柱子上则贴着岳飞《满江红》的著名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知道,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老奸巨猾的谷寿夫是不会轻易伏法的。因此,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此事非常重视,足足提前了三个月来准备这场审判。

为了搜集更多谷寿夫在南京犯下罪行的证据。十月28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的大街小巷,张贴布告,尤其是在中华门一带附近,号召受害者及其遗属,控诉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的罪行。

南京沸腾了!

数以万计的受害者,自发行动起来,写了无数揭发、控诉谷寿夫滔天罪行的信件。一封封信件,通过各种渠道,如雪花一般纷纷送达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

一九四七年二月16日下午,还不到一点半,审判大厅内早已经挤满一千五百多人,门外还有数以千计的市民。为了让不能亲睹审判的市民了解情况,审判现场内还安装了好几个扩音喇叭,现场直播审讯谷寿夫的情况。

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申请威严地说,“带被告谷寿夫!”


随即,公诉人陈光虞代表我方政府宣读了浸透南京人民血和泪的起诉书:“被告谷寿夫,66岁,日本东京都中野区人,陆军中将,先后任日本第六师团长和第五十九军司令官……”

然而,审讯中,谷寿夫故作镇静,厚无颜耻地狡辩,“当日军攻克上海,南京处于战争状态之时,你们中国政府为什么不早做撤退准备,在双方交战炮火纷飞的情况下,有些非战斗人员不幸为流弹所中,这也是战争中不可避免的现象……”

面对狡辩,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和受害者家属继续出来作证。


许传音作证说:

“日军入城后,秩序极乱,到处杀人、放火、抢劫。当时城内外到处有尸体,大部分是老百姓,有跪、有俯、有仰,惨不忍睹。日军提出要我会负责掩埋,并给予安全保障,发通行证。我们出于人道立场,于十二月15日开始工作,共埋尸体43123具。”

贝德士作证说:

一九三七年12月13日日本军队进入南京之后,在广大范围内放火、抢劫,杀死、刺死与强奸平民,并枪杀被他们认为曾当过兵的非武装平民,持续了三到七个星期。

在前三个星期内,尤其是前七至十天内,无辜被杀的不计其数。

本人曾亲眼看见日军枪毙中国平民,满城各街,到处都是尸体。


证人姚加隆就其妻子及子女三人被日军杀害作了陈述。陈二姑娘则向法庭哭诉自己被两个日军强暴的事实。

证人证言,字字血泪,激起旁听者的共愤,人们哭叫着:枪毙谷寿夫!

然而,谷寿夫仍然蛮横无理,他推卸罪责狡辩道,“军人以服从为天职,我是奉命来华作战、执行任务的,战争责任不在我谷寿夫身上。”


谷寿夫承认自己参加了侵略中华的南京战役,但是拒绝承认在中华门一带屠杀平民百姓。他不仅百般抵赖、推卸责任,还声称,“没有确证,我不能承认!”

死到临头,谷寿夫还强词夺理,心存侥幸!

石美瑜知道,老奸巨猾的谷寿夫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于是她大声传令,“将被害者的头颅骨抬上来!”几位中国宪兵,抬着一袋又一袋的人头骨走进法庭,这是从中华门外挖出的逃难百姓的头骨。头骨一一被倒在长桌上,摊在了谷寿夫面前。

法医潘英宣读了这些头骨的检验鉴定书,头上有刀痕、弹孔,大多数是妇孺老人。

面对满桌的头骨,谷寿夫神色变了,他面如死灰,慌张得不能自持!

一九四七年三月10日,南京战犯审判军事法庭对谷寿夫进行了严正宣判:“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


三、万人观看枪决现场,恶魔倒地掌声恸地

死期将至,噩梦缠身,被关押在监狱的谷寿夫每天从噩梦中惊醒。

一天,谷寿夫又被噩梦惊醒之后,要求面见监狱负责人文瑞华。见到文瑞华之后,谷寿夫鞠躬哀求到,“恳请文所长给解除片刻手铸,我想写首诗留给我的妻子清子女士。”


请求获得允许之后,谷寿夫用一块硬纸板垫在膝盖上,写下了《赠清子》的四句诗,“樱花开时我丧命,痛留妻室哭夫君。愿献此身化瘀积,中国不再恨日本。”

最后,谷寿夫还请求缝制一个小布袋,里面装上他的头发和指甲,寄给留在家里的妻子作为诀别之物。

谷寿夫似乎在死前“良心”大发现,他想用自己的死,来消除中国人民对日本的仇恨。当然,这种所谓的“自责”,难以弥补他对南京犯下的滔天大罪。

正如石美瑜在宣判时所说,“谷寿夫!你们的行为激起了全世界人民的愤恨,整个地球你都无藏身之地了,就是杀了你124个谷寿夫,都不能抵偿我30万同胞的万分之一!”


一九四七年四月26日,南京正值冬季,外面春雨连绵,刮风下雨,很多人还穿着棉衣。然而这天,古城金陵却是万人空巷,从中山路到雨花台的路边人山人海,受尽日军凌辱的五六万南京民众扶老携幼,争看“杀人恶魔”的下场。

上午,监刑检察官杜慕陵拿来执行死刑命令,对谷寿夫说,“请在上面签名。”谷寿夫微微颤颤地拿起签字笔,签名写得像鬼画符。

上午11点零五分,抗日老兵唐泽其开着一辆没有遮棚的大卡车作为谷寿夫的刑车,负责从南京励志社把谷寿夫押出。刑车前后有50辆武装军车、摩托车护卫。

车上有七八个宪兵,从黄埔路出发到中山路右转,到大行宫左转到太平路直走,到健康路右转到中华路,然后左转经过中华门到雨花台刑场。这条路,正是十年前谷寿夫任意屠杀军国军民的地方。

卡车上的谷寿夫,没有被捆绑,也没有被插上牌子,是被两个宪兵拖着下车的。


雨花台刑场是一个小山坡,三面都是山。到了雨花台之后,谷寿夫看见漫山遍野、人头攒动的欢呼群众,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

下车后,他神情呆若木鸡,双腿颤抖,全身战栗。他已经瘫软难行,极其狼狈只好由两名宪兵挟持缓步前行。

这一天,谷寿夫身穿着一声灰色的衣服,头上戴着一顶圆形的礼貌,矮胖的身材活脱脱一个十分猥琐又极其丑陋的老头。


监刑检察官杜慕陵对谷寿夫验明正身后,命令他面朝中华门,跪在泥泞土地上。

随后,杜慕陵宣读了对谷寿夫执行枪决的命令。杜慕陵抬起手腕,看看手表,指针指向十二点四十五分。他扫了犯人一眼,然后奋力挥手,做了一个“斩杀”的手势。

随即,宪兵宪兵随即拿起驳壳枪,对准犯人谷寿夫的后脑勺,“砰”地一声开了一枪,顿时,子弹从后脑勺斜进,从犯人嘴中飞出,并崩出了两颗门牙。


枪声响起,谷寿夫当场毙命,扑向南京的中华门方向。现场的老百姓一片欢呼,纷纷鼓起了掌声,声音震天恸地,同时大叫:“报仇!报仇!”

宪兵执行完枪决之后,原本要走,但是现场的老百姓不答应,要求再打几枪。老百姓仍然大叫“报仇”,老百姓越叫越多,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场面非常壮观。宪兵只好在谷寿夫的背部又补了2枪,一共打了3枪,老百姓这才满意。

同年12月,曾经举行过“百人斩”杀人比赛的两名刽子手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也在南京雨花台刑场被执行枪决。


处决南京大屠杀百人斩比赛日本战犯实录

  1948年1月28日。法庭下达执行枪决命令后,向井、野田和田中三名战犯旋即被带上军车,由武装宪兵押往中华门外雨花台刑场。

  江苏省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副会长孙宅巍撰文回顾“

 百人斩”的真相与两个恶魔的结局——发生在1937年底、1938年初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以其巨大的规模和残忍的手段,使全世界为之震惊。日本作家森山康平揭露:正因为“屠杀是为了取乐,所以很多士兵发明并且实行了各种各样的残酷手段。”在日军种种残杀手段中,进行“百人斩”杀人比赛,尤其令人发指。1937年11月,在侵华日军由淞沪战场向南京进军的途中,有两名杀人成性的日军少尉,突发奇想,提出进行灭绝人性的“砍杀百人大竞赛”,以谁先杀满100人为胜利。

  这两名刽子手都在日军第16师团供职。一名叫向井敏明,26岁,山口县人,任炮兵小队长;另一名叫野田毅(又名野田岩),25岁,鹿儿岛人,是富山大队的副官。杀人比赛的大致过程是,在无锡至常州间,向井敏明劈死了56人,而野田毅则杀了25人。12月2日,向井敏明与野 田毅已随队攻到丹阳县城。他们一路上逢人便杀,一共又杀死了70名中国人。其中,野田毅杀死了40人;而向井敏明杀了30人。12月10日中午,二人随第16师团攻至南京紫金山麓。当他们再次会面时,“战绩”为106:105,向井敏明比野田毅多杀一人,但是因为分不清到底是谁先杀满100人的,胜负难决,于是又重新开始以杀满150人为目标的竞赛。嗜血成性的向井敏明对《东京日日新闻》社(现日本《每日新闻》社的前身)的记者说:“不知不觉中,我和野田都超出了一百人,好高兴啊!我的'关孙六’(日本刀名——编者注)是因为在劈一个家伙的时候,连他的钢盔和身躯都成了两片,因而刀刃受了点损伤。战争结束之后,我一定会把这把日本刀赠送给贵社。”

  12月13日,《东京日日新闻》以“'刀劈百人’的超记录/向井一○六———一○五野田/两少尉更加延长赛程”为题,对这场血腥的杀人比赛作出了最新的报道。后来,野田毅向鹿儿岛县立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报告说,“实际说来,在冲锋突击的白刃战中,只不过砍杀了四五人而已。我们是在占领了敌军战壕时,对着里面呼叫:'你,来!来!’那些支那兵……就一个跟着一个出来,走到我的面前,我把他们排列好了,然后一刀一个地砍下去……差不多都是这样干的”,我们的行为并没有那么“勇武”,“却以'刀劈百人’而出了名。”孙宅巍指出,野田毅的这段话,已经把他们屠杀放下武器的军人的暴行,和盘托出。那些“一个跟着一个出来”,被“排列好了”,然后又被“一刀一个地砍下去”的中国军人,显然都是放下了武器不再进行抵抗的战俘。至于屠杀平民百姓的事实,他这里并没说,因为屠杀平民的行为说出来,会有违他“勇敢战斗”的形象。

  孙宅巍指出,“百人斩”的惨剧,是日军有计划、有预谋地屠杀中国人民的暴行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杀戮方法及其暴虐程度,让全世界为之震惊。对《东京日日新闻》所刊载的“百人斩大接战”等报道,向井敏明为逃避罪责,竟诡称,这是替自己颂扬武功,以期回国后获得佳偶抗战胜利后,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被引渡到中国受审。他们虽然在实施“百人斩”暴行时,只是少尉军衔,也是抗战胜利后被逮捕受审战犯中的低级军官,但是,他们的犯罪事实太残暴了,太凶恶了,因此,对他们的审判规格也是最高级的。

  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自1947年11月6日起,开始对向井敏明、野田毅进行侦讯。侦讯中,两战犯供认曾入侵南京,并认识日军随军记者浅海。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起诉书中称:两战犯进行杀人比赛的事实,“业经敌随军特派员浅海、光本及浅海、铃木等,先后将目睹情形,电达东京各报纸连篇登载,万口争传,誉为勇壮。并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办事处获之《东京日日新闻》可资考察核对。该报所登载被告之照片,亦属相符,证据确凿。”12月18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中山东路307号励志社大礼堂对向井敏明、野田毅进行公审。庭长为石美瑜,法庭内座无虚席。

  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听到公审战犯实况,庭外还装有广播器。高音喇叭下,挤满了前来听公审实况的群众。在审理过程中,两战犯一再抵赖进行杀人比赛的事实。向井敏明诡称:“《东京日日新闻》系虚伪登载,专为被告颂扬武功,以博女界之羡慕,期能获得佳偶。”(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档案)对此,法庭立予严词驳斥,称:“查在作战期间,日军当局对于军事新闻之统制检查本极注意,而《东京日日新闻》系日本重要刊物,如果该被告等并无此项杀人比赛事实,绝无故为虚构以巨大篇幅专为该被告等宣传之理。”“至谓以杀人为竞赛之凶残兽行,可作征婚广告,以博女性欢心,更为现代人类史上所未前闻。”(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档案)在公审庭上,两名战犯还一再要求调查证据,借以迁延时日,被驳回。

  最后,审判长石美瑜严正宣判:按被告等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系违反海牙陆战规例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认为武功,并以杀人作竞赛娱乐,可谓穷凶极恶,蛮悍无与伦比,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非予尽法严惩,将何以肃纪纲而维正义?爰各科处极刑,以昭炯戒。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被判死刑后,又在狱中惊恐地度过了40天。1948年1月28日,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被押往雨花台刑场执行死刑。

对日本右翼的批驳

  关于“百人斩”杀人比赛,日本右翼一直妄图否认,但屡遭左翼批驳。最近,日本左翼出现了退让。上海社科院历史所教授、南京大屠杀研究专家程兆奇在接受访谈时指出,日本右翼“虚构派”的观点和所谓的“论据”,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当时是战争,“战时和平时对'残虐’的把握完全不同”,在战场上杀敌是正常的行为;

二,“面对在钢筋混凝土掩体里端着枪的敌人,拿着日本刀是无法对抗的”,所以不可能是事实;

三,事发当时《东京日日新闻》的报道是军国主义色彩的夸大;

四,南京审判是一场“违反证据审判主义的闹剧”,“因为没有目击的中国证人”;

五,野田毅自己在战时就曾说报纸的“勇武传”不合事实;

六,日本刀的“物理局限”。

  其中第六点山本七平做了极详细的“论证”,以后虚构派中所有人都以此为“定论”,所以是一个关键。程兆奇指出,这些说法没有一点站得住脚。因为:

一,从战争会带来大量人员死亡的角度说,“平时”和“战时”的确不同,但这并不等于战时对“残虐”可以放任。禁止虐待战俘的陆战法规早在1907年即已公布,对平民的“残虐”行为的严加禁止,更是列强时代即已有的世界共识。

二,《东京日日新闻》并没有(本多胜一等的书中当然也没有)说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是拿着刀对抗掩体里的枪。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刀下的死者或者是肉搏中的军人,或者是放下武器的战俘以及与战争完全无关的平民。这方面的内容不仅有大量包括中日两方的文字记载可为根据,更有日军自拍的大量照片可以佐证。

三,如果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杀人比赛报道有军国主义色彩的夸大,那么,首先应该拿出“夸大表现”的具体证据,拿不出证据,凭什么说这是“夸大”呢?

四,所谓“目击”云云,其实无须一辩,因为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本来在滥杀无辜,又正值“竞赛”,惟恐不能多杀人,有幸“见证”必无幸免灾,早就成了两人的“斩”下之鬼,何有“见证”之理?

五,野田毅说当时报纸有夸大成分,自己的行为并没有那么“勇武”,但他并没有否认杀人,而是说“实际突击中杀的只有四、五人”,其他都是对放下武器的“支那兵傻瓜”的骗杀。

  这应该更可以看出野田毅———“皇军”的缩影———的野蛮、残酷、毫无人性,因为在“白刃战”中杀敌,从战争的角度讲也许还有“不得已”之处,而屠杀放下武器、停止抵抗的俘虏,而且是骗杀,如前所说,即使是列强时代制定的国际法也坚所不容,更不要说违逆战争伦理和人性了。至于第六点,程兆奇指出,日本右翼主要认为日本刀“不是主力兵器”,只是“装饰品”和“工艺美术品”,“日本刀的致命缺陷是非常容易损耗,用一次就几乎成了废品”,并声称“专门家”的意见都是如此,只有外行才会以为日本刀可以杀人。而这些话,与“百人斩”论证脉络大多无关,可谓文不对题,比如并没有人说过日本刀是所谓“主力兵器”,而且是不是“主力兵器”也不妨碍杀人比赛,因为正如野田毅私下所说,绝大多数的被杀者只是任斩的俘虏,不要说日本刀,一块砖也可以成为致人死命的凶器。更重要的是,山本七平对日本刀性能的描绘与实际完全相反。生前曾任日本刀剑博物馆副馆长的佐藤寒山(1907-1978),在《日本刀概说》中对日本刀的制造、功能、工艺、历史作了详尽的论述,说:“日本刀的特色被公认为实用是因为(1)不会折断,(2)不会弯曲,(3)而且特别锐利”,“特别耐用”。佐藤寒山不仅是日本刀的“专门家”,而且是近世日本刀研究的权威之一,他的结论,才是日本刀性能的“定论”。



小结:

“把杀人的人,交给被害的人民去审判;要杀人的人,在当年逞恶行凶的地方来忏悔,这是最应该而合理的处置。”

南京人民对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对“百人斩刽子手”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审判,并不是出于报复心理,而是实事求是、惩罚犯下的滔天大罪的恶魔,还当年无辜百姓、还屠杀幸存者、还中国人民一个公道!

东京审判亲历者高文彬生前口述:“百人斩”关键证据是如何找到的

全球最后一位全程参与东京审判的亲历者、上海海事大学教授高文彬,于2020年9月7日凌晨3时10分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因病逝世,享年99岁。

在1946年至1948年间那场历时两年半之久的东京审判上,高文彬几乎经历全程。审判期间,他发现了“百人斩杀人竞赛”的证据,揪出“百人斩”元凶。对中国人来说,东京审判不止是一段历史,更代表着中国人饱经伤痛后夺回正义与尊严的骨气、勇气和坚不可摧的爱国之心。

为了还原那段历史记忆,高文彬先生曾做客上海市档案馆东方讲坛举办点,讲述自己所经历的“东京审判”,并于2007年接受《档案春秋》杂志的口述专访。文章原载于《档案春秋》2007年第7期,原题为:我所亲历的“东京审判”。我们重发此文,以纪念逝者。当时85岁的老先生精神矍铄,谈起他亲身经历的那次审判,往事仍历历在目……

高文彬(摄于上世纪80年代)

我1945年7月份从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第二年的4月份通过大学老师的推荐去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处)面试。当时的面试在锦江饭店,那时叫华懋公寓,向哲浚是考官。他曾在上海高等检察院担任首席检察官,他问了问我什么时候毕业的,家庭、学习情况,然后给了一段《申报》的新闻要我翻译,让我留下地址、电话。大概过了四五天,他打电话通知,邀请我参加中国检察官办公室的翻译工作,我当然是非常地高兴。我们一共去了五个,除了我,还有周锡卿、张培基、郑鲁达、刘继盛。5月份,我们在江湾机场乘坐盟军总部的飞机到达了日本东京。

1946年9月份,翻译工作结束了,检察官助理裘劭恒回国了,向哲浚原来的秘书刘子健去美国留学了,因为我是学习法律的,所以翻译的任务完成后,就被向先生留下来担任他的秘书,参加了检察组的工作。其他的人后来都到中国(国民政府)驻日本军事代表团去工作了。1948年8月份,直到远东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处的工作全部结束,我才和向先生一起回国。最后的审判,向哲浚又回到东京工作,我没有参加最后的法庭判决工作。

1946年,高文彬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门前

我所熟悉的中国同事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英文是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设在东京谷山区的前陆军士官学校,二战的时候这里是陆军省的军部大厦,是军部和参谋本部组成的大本营的所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举行的审判后来就被称为东京审判。法庭审判的对象是被列为甲级战犯的东条英机、小矶国昭、广田弘毅、东乡德茂、梅津美治郎等二十六名战犯。总法官是澳大利亚人卫勃,法官团成员还有来自美国、中国、英国、苏联、法国、加拿大、荷兰、新西兰、印度、菲律宾,共十一个国家组成。

当时的日本远东军事法庭采用的(法律)是英美法系。法官无权直接宣判被告是否有罪,在最终作出判决之前,所有的战犯被假设为innocent(无罪的意思),然后由检察官举证,法官再根据证据定罪。东京审判的程序是由总检察长对日本侵略行径作总的陈述,包括侵华战争、太平洋战争、侵略南洋等罪行。总体陈述后,由各个国家的检察官分别提出检举,对战犯进行单独的问讯,再由律师为他们辩护。其中对日本的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的检控是“重头戏”。

东京审判的律师辩护程序设置与审判德国战犯的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不一样,纽伦堡不设律师,而在东京,非但有战犯自己聘请的日本律师为他们辩护,而且为每个日本人指定了一名美国律师(为其辩护),总共有100多人。这些战犯大都出自资产雄厚的世家,给出庭律师的酬劳都是非常高的,所以律师都是竭尽全力地为战犯辩护的,相当难对付。整个举证程序结束,最后由合议庭的全体法官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最后的量刑。所以这一个过程相当的漫长,整个东京审判进行了4年。

在东京审判中,中国方面起主要作用的是担任法官的梅(汝璈)先生、担任检察官的向(哲浚)先生、担任检察官首席顾问的倪(征燠)先生。我最早接触的是向(哲浚)先生。向先生是学者型的,做人本分,待人诚恳、随和,和国民党一般官僚完全不同。我到了那里(日本东京),梅先生也接见了我们一次,问了问情况。他和我们几乎没有工作接触,梅先生当时是住在东京的帝国饭店,而我们则住在六重峻的旅馆里。按远东军事法庭的规定,检察处方面和法官方面不能有密切的接触。我们只是在过年吃饭的时候见过面。担任顾问的倪先生是东吴大学法律系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毕业生,也是个严谨的学者。

梅汝璈

向哲浚

检察处的其他同事还有检察官顾问吴学义、鄂森、桂裕,检察官翻译朱庆儒,大家在一起工作得非常融洽。

智斗“土老二”和“板完”

在审判中,中国(国民政府)方面重点要检举的人一个是土肥原贤二,一个是坂垣征四郎,还有南京大屠杀的战犯:进攻南京的松井石根和他的参谋长武藤章。

1946年,上海市政府关于日本战犯罪证调查小组会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检查处前往主要战地蒐汇战犯证据及指导处理战犯事宜所列之处应予以协助提供便利的训令(上海市档案馆藏)

土肥原是专门搞特务工作的,能说一口道地的中国北方话,北京话、东北方言都精通,尤其了解华北地区的形势。对直系、奉系,冯玉祥、吴佩孚的情况,他都清楚。他不需要化装就可以到任何地方去探访,他经常一个人跑到北京的大街小巷里去刺探情报,在华北、华南到处搞间谍工作,没有人知道他(是日本间谍),所以他的材料比较难找,他属于“暗刁”(上海方言,阴险、狡诈的意思)。我们在工作中为了保密都用代号称呼他们:把土肥原叫作“土老二”;坂垣叫作“板完”,上海话里这两个词同音,“板完”意思是铁板钉钉、注定完蛋的意思。

坂垣的地位比土肥要高,他主管军队的特务机关,两个人勾结起来负责东北和华北的特务工作,中国对这两个(的检举)比较“伤脑筋”,因为他们做的事情都是背后做的,没有具体的证据。最后关头,倪老想出了个办法,中国检察官办公室通过国际检察处,要求盟军总部打开封存的档案材料找证据。

倪征燠(左)、高文彬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合影


日本战败的时候,要烧毁全部的战时文件,结果文件太多,没来得及烧,未烧毁的文件后来就被美国人接管,机要室的文件全部被封存起来,封存的文件包括御前会议、内阁、陆军省文件,秘密会议文件,关东军与内务部的往来文件等等,数量极大。

检察处派了曾在东京留学的吴学义和北京燕京大学毕业的刘子健到秘密档案馆去找,这两个人的日语都很出色。在炎热的夏天,他们两个在档案数量巨大的库房里,不断地摘抄、翻译、分析、作提纲,工作量非常之大。在普通档案中查找没有结果,他俩又要求打开封存的机密军事档案,终于找到两份档案材料。

一份是说,土肥原的情报部门向奉天方面(关东军总部)报告:中国南方——华南人士对土肥原和坂垣谈虎色变,大家都非常害怕。我后来听倪先生说,在法庭上,当时为土肥原辩护的美国律师看到举证的材料后马上抗议,说这份材料和土肥原无关,它说的是一只老虎的事情。中国检察官解释,这份材料说的是,中国人对土肥原非常害怕,就像害怕老虎一样,南方人吓唬小孩子,不让他们哭的时候就说,土肥原来了,小孩子就不哭了。

还有一份关于坂垣的材料。原先,坂垣在为自己辩护的时候说,自己当过陆相——日本的陆军部长,他找到了证人,证明在自己当陆相的时候提出尽快停止对华战争,以此证明他并非极力主张侵略中国。后来,我们在档案馆里查到的证据证明,坂垣在当陆相的时候有命令:在华的日本士兵回国后不许谈论在中国所做的事情。为什么禁止呢?因为,每个日本人差不多在中国都杀过人,而且强奸、放火,无恶不作,如果回国说出事实的话,对“至高无上”的天皇军队的名誉是严重损害。这两份档案材料都非常重要,是在举证的最后关头才找到的,否则的话,这两个(战犯)很有可能逃脱,因为没有证据。

我出席过庭审,亲眼见过这两人。在法庭上,这些战犯都显得非常老实,一点也不像是杀人刽子手。土肥原非常聪明,他自己不辩护,找证人为他辩护,因为中国方面拿出的他做特务的材料让他挡不住。有证据的(事实),他赖不掉,而没有证据的(事实),就让他逃脱了。坂垣有点“憨噱噱”(上海方言,傻的意思),他要为自己辩护,但他越辩护越是漏洞百出。当时旁听东京审判的日本人都默不作声。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庭


我们那个时候每个礼拜开庭五天,两天放假。一般不让随便外出,盟军司令部甚至有命令,外国人的活动区域有严格的控制,甚至不能随便去日本人开的餐馆吃饭。我在当秘书的时候主要的工作就是翻译、核对庭审记录。如果发现错误,第二天马上更正,还有就是国际检察处和中国检察处的联络,往来文件都是我负责处理。如果没有轮到中国检察处举证的时候,工作还轻松,但在举证的时候就比较忙了,比如准备材料、翻译材料。向哲浚、倪征燠还要准备出庭对战犯进行质问的内容,预先判断辩护律师将如何辩护,以便反驳。当庭质问是关键,因为对某个具体事实的询问,机会只有一次,如果问不出结果,机会就浪费了,所以工作到深更半夜是极平常的。

倪征燠当时担任中国检察官首席顾问。倪老那个时候非常紧张,因为他负责对土肥原和坂垣的辩论,如果他不成功就表明我们中国检察处全部失败了。倪老那时候和我讲,如果不能成功,无脸面见江东父老。

对南京大屠杀的战犯松井石根和他的参谋长武藤章的检举比较顺利。这两个人犯的罪行都有大量的证据,包括国内的、国外的,他们抵赖不掉的。

追查“杀人比赛”的凶手

在远东国际法庭工作的时候还有一件事情令我印象深刻。

在中国举证部分结束后,我到文件部门去随意地翻看档案材料。结果在《东京日日新闻》(报纸)上看到日本士兵在攻打南京的时候进行杀人比赛(的报道)。一个叫向井明敏,一个叫野田毅,一个杀了106人,另一个杀了105个。输掉杀人比赛的那个(日本士兵)是因为杀得太多,刀崩口了,他杀不下去,文章旁边还配了大幅的照片。我当时看到这个非常气愤,都二十世纪了还有这个事情?!我年纪轻,血气方刚,马上要文件部门复制了三份。

随后,我告诉倪先生,这材料我印了三份,两份寄往国内,一份留底。当时倪先生是司法部的参事,他主动和国内联系去处理这个事情。因为,这两个人只是普通士兵,我们估计他们不会被作为重要战犯关押受审。甚至,国内可能都不知道他俩在中国犯的罪行。后来,我们到在东京的中国驻日本办事处去联系工作,看到了从国内带来的报纸,知道这两个士兵在国内被作为战犯举证起诉,最后被枪毙了,感到他们是罪有应得。

高文彬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杀人比赛”解说台前


东京审判的最终结果我是在国内通过报纸了解到的,26名战犯都被判决有罪,其中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坂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7人被宣判处以绞刑,中国方面重点检举的四个人全被送上绞刑台,其他发动战争的主要战犯也受到应有的惩罚。后来倪先生、向先生回国后,我们一起聚会过几次,谈到判决的结果,大家还是比较满意,因为付出的努力没有白费。

不过,还有一件事情令人非常遗憾,当时我自东京回国的时候带了两套完整的庭讯记录,为了带这个档案还专门坐船回国,因为坐飞机(的话),这么大的东西不让带。回国后,一套给东吴法学院,另一套通过向先生带到南京,通过外交部交给司法行政部,结果(这两套珍贵的档案)不知所终,(解放后)上海市公安局和南京大屠杀纪念馆都来问我(档案的去向),我也不知道,真的很可惜。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