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张雪帆:混合研究方法如何避免“两张皮”——在定量研究中嵌入定性分析的操作建议

 heshingshih 2022-09-25 发布于北京

张雪帆博士目前担任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系副教授,博士毕业于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研究兴趣:公共空间治理,城市理论,公共行政理论,土地资源管理,持有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他在Urban Studies、The Journal of Technology Transfer、《中国行政管理》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他曾获由美国科技应用现象学研究所(IAP)和美国公共行政理论网络学会(PATNET)合办的全美质性研究博士毕业论文奖——2017拉尔夫·P·赫梅尔博士毕业论文奖(2017 Ralph P. Hummel Scholarship Award),获奖论文题为“公共空间产权的意义:基于爱国者公园1976至2007的历史分析

图片

(张雪帆老师照片)


    引言:方法嵌入有时也是一种实战需要

       研究有成熟不成熟之分,方法没有先天优劣,端看能做出什么。定量研究是一种很好的研究范式,只是我学艺不精,水平不高,甚至还因此闹过笑话:

我刚回国参加工作的时候,有次和博士生们见面,大家难免需要客套几句。有位同学说到,“老师好,久仰久仰,我看过你很多文章,定量分析非常扎实”。

      我当时也是刚毕业,人还比较单纯、学生气,一下没反应过来,说出了实话:“可是我的定量研究还没有能发表过的呀”。

      对方也一下愣住了,没想到在这年头,居然还会遇到主攻行政学理论的美国博士这么后现代的情况。这一下子不知道话该怎么接下去,顿了一下只好说,“没问题的,我相信你一定很快就能学会定量方法”。

       由于定量实证分析是主流,关心行政学理论的同学非常少,所以虽然我和博士生办公室紧挨着,但更多时候我们都在交流怎么贴发票报账,很少在开始阶段一起讨论研究设计。但与之同时,因为我不是博导,主要工作也在本科,和博士生们的教学管理交集比较少,同学们因此也没有多少担心表现的顾虑或距离,有时反而会把一些不方便和博导们说的研究苦恼,当做生活烦恼坦诚交流。这让我了解到一些主攻定量研究的同学在写博士毕业大论文后期,可能存在一种往往不好意思和老师们说的烦恼:

       定量研究的优点在于逻辑非常简洁、清晰、明了。但是,有时会觉得毕竟是自己整个学习生涯的终章,如果止步于此,以此做结又觉得不够厚重。尤其是想把自己辛苦搜集的各种文字材料应用起来,作为自身论文假设检验之外更为浓厚的一笔,可以更多维、更充分地回答自己的研究问题。

       实话实说,我经常被同学们的这种精气神所感动,但回头一旦他们收获“两张皮”评语时,我又会特别难过。而且这个特定群体的同学在学习中其实有些特有的困难:

       1)由于需要坚持论文主体部分逻辑实证主义的统一范式,突然发现为啥定性研究方法的教学材料彼此大量冲突,究竟哪个才是对的,如何避免把对立的范式放在一块使用?

       2)由于大论文主体部分的定量分析已经做好了,究竟该如何组织整理定性材料,才能在保持全文整体逻辑连贯的情况下起到增色效果,而不至于由于突然出现的定性研究部分而变成“两张皮”甚至拖后腿?

       3)由于定性方法多种多样,不像定量研究的标准那么统一,那么在方法设计上如何才能让论文更符合行政管理学的传统,更稳妥地被认定为一篇公管论文,而非泛公管论文?

       简而言之,同学们发现当定性研究需要嵌入进一篇已然成型的定量大论文,而非要独立成文时,其设计和操作怎么为之好怎么判断恰当,不像资格考试回答课本标准答案那么简单明确。实战和考试有着很大的距离。有许多同学在此有着不小的苦恼。但是,这种苦恼因为有非常正确的答案(“你既然想做定性研究为何不好好学习,充分掌握定性方法论的脉络”),以及很现实的条件限制(“错过这次答辩就要明年才能安排”),使得同学们有时害怕被批评态度不端正,不敢和博导们说。当又想写好,又要速成的压力真正落在同学们的头上时,就很容易转变成既不知所措,又不敢问人的纠结。

       由于回答此类问题多了,感觉也有一些普遍性。从个人观察出发,此类问题的难点在于一般市面上的定性研究方法书在介绍和讲解之时,都是按完整使用此一方法独立成文设计的,而通常较少考虑到作为增色部分嵌入使用的目标,甚至批评这种使用目标。而定量研究的方法书,即使作为混合研究来讲方法部分,也往往暗含有定性研究就那样谁都能做,不会当做重点难点来编排。这使得同学们容易不知其所以然,在结合的缝隙处出现大量困惑。基于此,如果你也是处于此种情况,有以下经验可供大家参考。


    定性研究可嵌入的第一步,先把所有非逻辑实证主义认识论的方法全部排除

       先讲实战操作,再讲原因。当决定要在定量研究里面嵌入定性研究,第一步先要检查自身所采用的定性方法书是哪个体系的。以案例研究为例,KKV或者Miles的《质性资料分析》就比Flyvbjerg或Jay White的方法书要适合。然而,定性研究方法有很多种,方法书有很多系列,在这些以外的方法书该如何进行判断呢?

       我给大家介绍一个不是很准确,但很方便的小技巧:先不要急于看书的内容,先打开书的最后几页,看看索引(Index),然后留意以下三个关键名词有没有出现。然后按照索引中的页码,看看书正文相应页中的论述情况,是不是以下面这些理论作为认识论、方法论基础。如果出现了,那就节约时间,直接把这本方法书排除出阅读书单。方便又快捷。

       (1)概念: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

       “语言游戏”作为一种哲学观,强调概念的意义不是绝对恒定的,而要在动态使用情景中才能具有可理解性。这种观念启发了许多定性研究方法,去探寻各种独特的概念意义。但是,此类方法需要假定同一个概念的意义是不确定的。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概念操作化和统计分析就会遇到很大挑战。因为定量分析成立的条件,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假定回收的每份问卷里,所有概念的理解大家都是一样的,对概念的操作化是恒定等效的。不然,就会出现最基础的数学困境,不同类别的事物不能简单相加,因为不知道得出的数量单位是什么。

       (2)逻辑:布迪厄的“实践逻辑”

       布迪厄的理论贡献非常多,有些其实非常适合定量研究。例如,各种类型的资本理论,因为把社会属性都化约成资本这种具有交换等价变换属性的概念,所以使得定量研究可以覆盖到许多原本并非量化形态的事物。然而,无论具体翻译表述为何,如果你看到某本教材的方法论逻辑是基于布迪厄的“Practice has a logic which is not that of logic”这一理念的,那就基本可以考虑换教材了。

       因为定量研究即使增加定性章节,通常仍需要认定是逻辑实证主义这一种逻辑。否则,一旦相信存在各种“前逻辑的行动逻辑”,计量模型的变量选择和函数关系的逻辑都很容易受冲击。此外,此类方法往往需要时间,想在两个星期内从零开始,完成一个真正的民族志章节,这实在不是常人可以完成的任务。

       (3)推理:溯因推理(Abduction,这里不是绑架的意思)

       通常主攻定量研究的同学比较熟悉归纳(Induction)和演绎(Deduction)两种推理方式。如果不熟悉定性研究方法内在认识论差异的同学,在教材中偶然撞见溯因推理定性研究方法,有时就容易忽略其基础逻辑特性,简单视为又归纳又演绎的综合方法套用。

简单来说,溯因类研究方法比较常见于传统行政管理教育的横向课题研究,尤其是真的需要解答甲方疑问的真横向课题之中,而非完成甲方交办事项。当年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和教师大量参与到政府咨询工作,它本身是随之而兴起的方法类型。
它是一种关于如何应用理论而非生产理论的研究方法。其前提假设是我们不知道我们的分析对象属于哪种类型的事物而进行的分析。例如,一辆车油耗增加,可能是三元催化故障、发动机积碳、波箱油变质等。每一种问题都有成熟的理论予以相应解决。但是,很多时候解决不了的根源,是判断不出究竟车是哪里出问题。
专门研究待分析的具体个案车辆处于哪种情况类型,该适用哪种理论的诊断方法,这就是一种溯因推理研究方法的应用场景。然而,此类定性方法在基础逻辑上着眼于个案诊断,稍有不慎就会和主体定量分析形成逻辑悖论:如果你不知道所搜集的具体个案属于什么情况,你怎么能完成抽样,你怎么知道选定的是符合标准的样本?如果你已经知道了具体案例所属类型,为什么还要做溯因诊断其属于哪种类型?图片
(虽然有时都叫案例研究,在要把定性研究嵌进定量研究论文时,建议避开如图所示的这些方法书和方法。此类诊断性质,是用于判断具体案例情况的研究方法,以后真做横向政府咨询再用。)
必须澄清的是,我在此处所说的,无论具体方法为何,见到根源来自于这三种哲学认识论的定性方法或方法书一概避开,并不是说这些方法不好。相反,如果你们真对后现代公共行政研究感兴趣(反正也没有~),每一个脉络我都觉得是极其有趣的研究路径。但是,如果只想做一点定性研究,作为定量研究大论文的添头的话,这三种认识论派生的方法由于基础设定太独特,注定要不不做,要不全做,是没法做添头的。
尤其是对于只了解逻辑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同学来说,这些底层认识论的冲击会非常别扭(有心尝试的,可以小试牛刀,先看看维特根斯坦和布迪厄的书),不是一时半会的事。还是暂且放下,等博士论文通过了,以后有兴趣再学习。古人云,人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适无涯怠矣。今人云,玩归玩闹归闹,别拿毕业开玩笑。均为此理。
有同学曾问过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定性研究不是讲究三角复证,用多种材料多维度支撑论点的可信程度么?如果我用多种不同认识论的方法都证明我的观点,这难道不是正好说明我的研究非常可靠么?我这已经超越了简单的假设检验,而是把真理包围住了!”
然而,三角检验是需要建立在统一的认识论基础上的。不同认识论的研究方法,有其各自适用的研究问题类型。当在同一篇论文中采用多种认识论时,实际上已经不是在回答同一个问题了。而更可能出现是,几篇论证均不充分的小论文的集合。而且彼此间在概念操作化,变量函数关系设计依据,和推理逻辑的底层假定还彼此矛盾。一顿操作猛如虎,结果被批“两层皮”的根源,大概率在于此。
既然要做逻辑实证主义研究,就把逻辑实证主义研究做好,没必要一定要在毕业论文中一口气展现七十二种绝技,才算灿烂终章。你的其他七十一篇论文,可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再发,还能算工作绩效,不亏的。

    三种经典的嵌入思路及其逻辑

      既然是实战,就不能只破不立。避开上面三个雷区之后,我们也有三种可以选择的成熟路径,可以在一篇定量大论文中有理有据嵌入定性研究,从而比较稳妥的实现增色的目标。限于篇幅以及讲实战小技巧的目标,此处跳过具体的方法细节,直接跳入如何在答辩中回应常见的关于逻辑是否统一的挑战。

      这些都是成熟的方法体系如何操作,可以自行搜索查阅。真正的难点在于,如何避免“两张皮”的指责。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知道在定量研究为主体已经完整成文的情况下,定性部分究竟发挥什么作用?凭什么需要嵌入?为何这不是画蛇添足的装饰?

      (1)变量:以定性研究检验变量和模型设计质量——嵌套分析(Nested Analysis)

      既然是要将定性研究嵌入定量研究之中,最主流也是最成熟的方法选择可能就是嵌套分析了,毕竟人家连名字都叫做nested。这种方法从定量研究很经典的问题出发,我们怎么知道在变量间显著的统计关系之下真正存在事实上的逻辑关系?尤其是在政治学和行政管理等研究领域,由于存在分析对象独一无二、条件难以控制、影响因素众多等特点,则更显复杂。

      嵌套分析倡导将对数据集的分析(跨案例)与因果过程的观察(案例内)相结合。换言之,定量研究通过显著性检验给定性研究的分析主体指出了方向,定性研究的案例选择和分析主体是由定量研究的结果指引的。同时,定性研究通过补充变量在情境和互动中的具体过程信息,使得变量间的逻辑关系更为可信。

      这种方法和普通混合研究的最大不同是,区别于一般的思路,即将定性研究作为前置,调研了解情况,从而更好地设计定量研究假设和函数关系,嵌套分析是先做定量研究,再反之以定性研究的发展互动过程检验、修正定量研究的函数模型。不符合回归模型的特殊个案,用于挖掘是否有潜在有价值的变量;而符合回归模型的案例,则要深挖其因果机制,增强模型可信度。所有定性研究部分,都是为提升定量研究的质量这一核心目标而设计的。

图片

      作为一种成熟的方法,嵌套分析对于有一定研究方法基础的公共管理博士生都不难上手。顺着Lieberman的论文,可以找到许多对其细节的讲解(Lieberman, Evan. 2005. Nested analysis as a mixed-method strategy for comparative research.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99:435–52.)。

      而在行政管理学中,此种方法最经典的应用就是Mary Guy的名著《情绪劳动》。作为经典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研究著作,其组织研究和结合定量定性数据的方式方法,都值得需要的同学学习借鉴。而且因为嵌套分析对研究对象的特征没有特殊要求,所以其方法论论述的泛用性相对大一些。

      (2)数据:以定性研究排除行政管理数据特性所带来的偏误

与嵌套分析把定量和定性相互嵌入进行解释的思路不同,另一种对于定量研究中嵌入定性分析必要性的常见论述,来自于数据本身的局限性。在这种思路下,定性分析被作为一种排除潜在竞争性解释或偏误的检验。因此,此类嵌入定性研究的方法不聚焦定量分析中显著的变量,或按定量研究的结果选择案例。与之相反,在论述定性分析的合理性时,会先讨论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以及所使用的定量模型的局限性,然后推出为何定性研究的嵌入可以降低这类影响。

       比之其他主体,行政部门、公务人员和行政行为等在运作机制上存在大量特殊性。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这些特殊性是不可能完全通过函数设计或数据选择予以排除的。例如,由于行政管理经常关心组织特性或某种管理策略,而这些待研究的自变量很可能和作为控制变量的固定效用存在共线性。

比如,交互项有时会出现一个是随时间变化的,而另一个不随时间变化但有个体差异的情况。如果不随时间变化的变量与固定效用之间存在严重共线性,当固定效应把不随时间变化的个体特性控制的同时,也可能会影响到对自变量的分析,从而导致无法估计不随时间变化变量的系数。

       换言之,如果研究者关注的核心自变量中有一个是不随时间变化(或变化非常慢),但是同时模型又需要采用固定效应,这个时候不随时间变化的变量的系数与固定效应之间就会存在严重共线性,导致该变量的系数无法估计。但是,有时候这个变量的系数又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内容。这时针对这种被影响到的自变量,选择极端低和极端高的案例,再分析其和因变量的关系,可以增加非量化数据形态的情境要素作为辅助支撑(具体见:Honig, D. (2019). Case study design and analysis as a complementary empirical strategy to econometric analysis in the study of public agencies: Deploying mutually supportive mixed methods.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and Theory, 29(2), 299-317.)。

       同理,公共政策和行政服务对象很多时候也存在不能被研究者控制的既定限制。例如,按照实验思维,实验组和对照组应该其他方面都相同,然后通过比较两者判断是否有预期效果。然而,公共政策覆盖群体本就是考虑特殊性后的法定选择,否则就不需要给政策了。因此,我们虽然能观察到有政策和没政策群体的差异,或者有政策群体在政策出台前后的差异,但是我们无法让政策对象不针对特定群体而变成随机人群(比如,扶贫政策不能不针对贫困户,湾区政策不能不针对湾区等情况。反之,符合政策条件的,也不能因为要做实验,所以不给符合条件的办事群众进行相应的行政服务)。

       在公共政策本就要求享受政策和不享受政策的群体有显著差别的情况下,也就很难直接通过一个完全相同的对照组,知道实验组在没有政策的情况下会如何,或者对照组如果也有相应政策会怎样。在类似的条件限制下,很多研究设计的效力在逻辑层面是会打折扣的。而针对这些行政管理议题中现实数据限制带来的问题,相应设计的定性研究,都有可能产生辅助效果,降低数据限制所带来的偏误可能。

       (3)推理:以定性研究联通主观动机变量和客观行为变量

在绝大多数定量研究里,研究论证通常建立在自变量和因变量共变的基础上(X→Y)。这是一种经典的哲学认知。例如,古人无法观测到红外线能量传导,但通过共变一样知道太阳晒石头会变热的因果关系(这里先不讨论休谟)。然而,这里太阳晒石头变热,可以很确信检验的原因是太阳晒和石头变热都是客观现象。而许多时候,行政管理中的概念是主客观混杂的,这就直接催生出这样一种质疑,即所使用的数据库是否适用所选择的理论。

       例如,在政策学习的研究中,不同地域政策的先后出台是立法机关的客观行为,是可以清楚观察到的,但是这其中是否真有学习动机作用其中,就不能仅通过共变来判断。

       又比如说,现在许多同学的习作中已经快把各层级负责人玩坏了,经常假定只要他们想,他们将无所不能。负责人的各种特质,包括是不是读过书,出过差,访过问,下过乡,留过洋,等等,都可以用来做自变量,然后提升经济发展、促进区域协同、加快数字治理、改善营商环境、推进数字化建设等等,各种因变量只要显著就可以成文。

这些关系不一定不真,但如果止步于此,就很容易被人质疑,这么多工作,这么多在地实际困难,靠一个人的个人履历就能迎刃而解?如果真就如此的话,那国家建设岂不就和相亲中介小广告一样,只要找到学历、经历、工作业绩合适的人,就能“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无奈的是,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你哭着对我说,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才是常态,仅仅靠共变往往很难让人信服其中的关系。

       其中的关键在于,当主观动机变量存在的话,我们不只需要(X→Y)的共变,而更关键需要(X—Y)的实质互动联系。而这些联系往往不能用计量证明,而需要有其他定性材料才能确定其性质。

       比如,政策学习不能简单凭先后关系断定,但如果此后推出政策的一方有学习行动,进行学习表态,或者学习互动;乃至一些侧面的证据,如发现一开始推出的政策文本中有错别字,而后续其他地方推出类似政策的文本,仍保留有相同的错别字。凡此种种,那其属于政策学习的案例就特别可信了。在此类情况下,嵌入定性研究的作用,更大程度上在于保证后续定量研究的理论效度,排除竞争性解释,防止在不同属性的案例上套用不适用的理论。


    总结:防止“两张皮”是一切的核心

       说回来,上文所提到的内容其实都有一个很独特的实战背景限制。这些都是在思考怎么将定性研究嵌入一个已经完备的定量研究之中,而这种情况其实不应存在于正常的毕业论文写作流程。既然是要严肃认真的做混合研究,那么在开题阶段就应该整体设计。毕竟真正的混合研究,也不是一块定量加一块定性,两者不分青红皂白加起来就混合的。混合研究中的定量设计也需要因应进行考虑和调整。而且上述说的许多问题,其实也不是全部都必须嵌入定性研究才能解决,甚至有的问题,定性研究恐怕还不一定是最好的解决方案,还不如优化一下自身的统计分析和研究设计。

       但是,现实之中却又难免存在预答辩甚至盲审过后,看了评审意见才产生“啊还是要增加一块定性研究哇”的想法。正因为这种情况特别仓促,又有点难为情,甚至有时不好意思和博导们说,怕给答辩留下不好印象,反而更加容易出问题。

       因此,这种情况不出现其实最好,但一旦出现了,更应该抓住重点,不要盲目出击。建议将注意力集中在防止“两张皮”的情况上,因为“两张皮”是这种情况下最容易摧毁全文逻辑的情况。毕竟原本已经独立成文,就没有设计过要有定性研究存在的需要。这就和旧楼加装电梯一样,一定要小心不要摧毁原本的框架结构,酿成大祸。围绕这种目标,可以分解成本文说的两个关键步骤:

       (1)新加部分的认识论、方法论逻辑一定要和原文一致

千万不要产生炫技自己什么都懂的想法。那不仅可能因为矛盾冲突、形似神不似等因素出问题,而且还可能给选择送审专家增加困难。是做逻辑实证主义研究,就做好逻辑实证主义研究。不要前半部分是柯南“真相只有一个!”,后半部分化身青年马克思“怀疑一切!”问之则曰,“我文章中什么主义都有,送给谁看都不怕啦。”别别别,不要这样。嵌入定性部分前,好好检查一下,排查逻辑问题。

       (2)先设定定性部分的功能,再想定性研究的细节设计

之所以“两张皮”,大体上都是源于后加的部分和原本自成体系的部分没有逻辑联系,甚至由于方法本身的特性,而转换为平行的研究问题,最后让人产生看了一篇新论文的感觉。要防止这种情况,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先想好,新加的定性分析对原本的定量模型而言有什么功能。这里给出的变量、数据和推理三个方面的建议,只是一些范例,希望能有启发,而非局限于以上三种思路。只要多少能对原本的定量研究有所贡献,自然就会有相应的逻辑联系。再问及为啥要有定量定性两部分,就可以大大方方,通过定性部分之于定量部分的功能回答。这样一来,“两张皮”的弊端就不复存在了。

       实话实说,上面讲到的几种方法,因为我还没有完整操作过,所以只是凭借着博士学习时书本知识的个人建议,而且还是十年前入学的老博士了。如果本质上和其他博士生不是在统一水平线上,那么就是更低。而且因为也没有在现场看过博导们在正式答辩环节的发问,更多只是和同学们交流贴发票心得之余,听大家吐槽抱怨茶话闲聊的整理,所以所有建议不一定正确,真心仅供大家批判参考。

       然而,方法是要靠用的,而非背来掌握的。我越偏后现代的研究方法,越有心得,就是因为我真的在用。这也好比贴发票,学习规定只是攀登知识高峰的第一步。如果不是实际去实践,又怎么能知道预开发票的税费缴纳,尽管系统提示可以用POS机交,但实际上不行。

3字头、4字头的经费号,虽然可以系统制单,但不能用来交税,而7字头的经费号可以交税,1字头经费号可以制单,但大部分情况不能交税。然而,如果之前有对外业务开通了税费缴纳功能,那就可以呢。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一定要实际操作过,才有体验与理解。只要拿出贴发票的精气神,没有什么研究方法是学习不下来的。所以我也希望自己能在贴发票之余,尽快提升自己的定量研究到能发表的水平,不负同学们的勉励与期待。


       PS:我们为丰富行政学说史教学所做的游戏又更新了。这次针对同学们说的问题,即为何行政学说史都是西方案例、西方理论,我们专门做了一期突出历史情境的中国行政管理的专场。

       我选择了陈瑞莲老师的《行政案例分析》作为游戏底本(这也是我本科时最喜欢的中大教材之一)。陈瑞莲老师从1990-2001年为行政学专业本科生开设“行政案例分析”课程,此书是在授课大纲和全国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段)辅导材料的基础上写成的。这是一本好入门书,有助于了解当时中国行政管理痛点难点,以及当时历史背景下的中国行政理论特征。

       为了增加现在同学们的代入感,我们这次还邀请了一些同学做真人配音。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到这里试试,希望大家会喜欢。

       链接:66rpg.com/game/1621102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