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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统一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流动

 你到哪里去了呢 2022-09-26 发布于江西

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改革,《方案》要求是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取消编制,由医院本身根据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设置岗位,核定编制需求,报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这就意味着,公立医院不再受同级地方政府的编制限制,人员、岗位实行自主管理,不再分编内编外区别,也不再出现编外人员干同样的工作,却和编内人员工资收入差别巨大。

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之后,医院所有用工实行合同制管理,根据岗位、工作业绩、能力水平等核定工资收入档次和水平,能者多劳,多劳者多得,收入与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直接挂钩,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政府人事部门、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只负责全方位监督管理,不再直接干预医院经营和人事管理工作,给医院最大的自主权力。医务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实现自由流动,根据自己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城市和医院,不再被体制和编制困死。

目前,这项改革只在陕西省、山东省等部分省市县实行试点,一两年内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已经试点的医院,部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措施,原来有编的职工依然使用编制管理,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大多数地区试点的则完全按改革方案要求,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医院是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制。医生和部分领导人员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实行任期制管理,到期继续续签合同,或者更换工作岗位。大部分护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在工勤岗位就业,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编制也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设置需求,在机构编制部门进行备案,岗位之间的备案编制管理一体对待,并无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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