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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生活(3)——新数的产生

 慢点数学 2022-09-26 发布于江苏

在出现自然数(正整数)和正分数(正小数)之后,人们在计数、测量、统计等各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极大促进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使得农业、手工业得到很大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商业交流的出现。

人们在交流活动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如两人相互借用东西,对借出方和借入方来说,同一件东西却具有不同的意义;再如从同一地点,两人同时向相反方向行走,离开出发点的距离即使相同,但其表示的意义却不同;等。

久而久之,人们就意识到仅用数量表示一个事物是不全面的,似乎还应加上表示意义的符号。因此为了表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及解决被减数小于减数的计算问题等,就需要创造新的数。

古时曾有人用1、2、3、的颠倒来表示意义相反:

                         

显然,这种表示不合理,因为不利于计算和书写。

我国三国时期的刘徽首先给出了正负数的定义

他说:“今两算得失相反,要令正负以名之。”意思是说,在计算过程中遇到具有相反意义的量,要用正数和负数来区分它们。

第一次给出了区分正负数的方法。

他说:“正算赤,负算黑;否则以邪正为异”意思是说,用红色的小棍摆出的数表示正数,用黑色的小棍摆出的数表示负数也可以用斜摆的小棍表示负数,用正摆的小棍表示正数。

负数的引入是我国数学家杰出的贡献之一。

我国古代对正负数的认识,要比印度人和阿拉伯人早几百年,比欧洲人早1000多年。

至此,数的范围扩展到了有理数。

在有理数范围内加、减、乘、除可以无限制地进行,这样所得的数的集合,在数学上称为,即有理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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