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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新突破

 CindyBX 2022-10-04 发布于广东

2022年4月21日,《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正式发布。此次课程标准的修订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创新导向,突出时代特点,对重大主题教育进行整体规划、系统安排,强化了课程的政治性、思想性、综合性、实践性,在许多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一、进一步明确了道德与法治课程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想政治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本次课程标准的修订,特别明确了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道德与法治课程聚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的战略高度,强调“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问题。道德与法治课是知识传授的平台和载体,更是价值引领的主渠道和主阵地,直接影响着学生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和道德观念。中国共产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必须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在这个问题上,本次课程标准修订旗帜鲜明、毫不含糊,明确提出“道德与法治课程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想政治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从而鲜明地确立了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性质与地位,对其他课程也具有引领与示范作用,使道德与法治课程成为义务教育阶段培养新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保障。

二、深刻把握素养本位,凝练新时代学生所需要的核心素养,把核心素养培养贯彻在课程修订的方方面面

       课程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本课程学习而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具有整体性、情境性、反思性。这些核心素养的凝练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化,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具体课程目标的指针。它体现了对学生终身发展的素质要求,是对以往学生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整合,是课程目标呈现的新模式。

       道德与法治课程凝练了五大核心素养,主要包括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政治认同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具备的思想前提,道德修养是立身成人之本,法治观念是行为的指引,健全人格是身心健康的体现,责任意识是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内在要求。这五个方面的核心素养既相互融通,又各有侧重,覆盖了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全部内容,凸显了道德与法治课程在培养时代新人要求方面的独特贡献,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展的实际特征,又与高中阶段学生核心素养保持连贯性,体现了育人方式的阶梯式上升和培养目标上的一体化设计。

       本次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围绕着核心素养展开,突出素养导向,基于核心素养设定课程目标,选择和组织课程内容,开展教学实施,研制学业质量标准,变革评价与考试命题,实现课程目标、内容教学和评价设计的一致性。课程标准既设计了学生发展的总目标,也分学段把核心素养落实到具体内容之中。在学业质量标准中,既按学段进行了刻画,又按主题进行了描述,既有质量描述,也有行为表现。这就为把握学业质量标准提供了十分精细的可操作、可评价的抓手。

三、根据社会发展实际和学生成长规律,体现循序渐进、螺旋上升,整体构建学习内容

       本次课程标准的修订,按照思政课一体化的要求,统一进行内容设计,整合了《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年版)》《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统筹课程性质、课程理念、核心素养、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学业质量、课程实施等相关内容。课程标准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分为四个学段,即小学低中高三个学段和初中一个学段,使课程标准既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又体现不同学段的特殊性和适切性,充分考虑不同学段学生随着年龄增长由感性到理性、逐步深入、逐渐提升的认知发展特点,渐次确定各个学段的主题内容、载体形式及学习要求,贴近学生生活与成长实际。

       按照思政课一体化的要求,本次课程标准的修订既设计了总体目标,也分学段进行科学设计,建立了学段衔接、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课程结构。课程标准以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为导向,以“成长中的我”为原点,由“自我认识”到“我与自然”“我与家庭”“我与他人”“我与社会”“我与国家和人类文明”,不断扩展学生的认识和生活范围。课程标准按照学科逻辑与生活逻辑相统一、主题学习与学生生活相结合的原则,以道德与法治教育为框架,有机融入国家安全教育、国情教育、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劳动教育以及信息素养教育、金融素养教育等相关主题,强化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革命传统和法治教育。本次课程标准修订,优化了课程内容结构,遴选重要观念、主题内容和基础知识技能,精选、设计课程内容,优化组织形式。本课程主题内容不变,按照四个学段学生发展的不同特点,分段选择某一主题适合的内容。

       道德与法治以学生生活为核心和基础组织课程,从学生经验和实际出发,围绕学生的生活,选择学生生活的场景、内容展开教学,将学科的相关知识安排在学生不同的成长阶段来进行。这样的课程既可以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解决了学生思想道德发展中知行分离、知行不一的问题。为了做好幼小衔接,在第一学段特别设置了入学教育主题,意在使学生尽快适应学校生活。把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安排在第一学段,是为使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生命意识,注重形成健全人格和强健体魄。在第二学段之后才安排国情教育,是考虑学生不断扩大的生活经验。传统文化教育相对集中在前三个学段,而革命传统教育主要集中在第四学段,既考虑教育内容的衔接,也考虑相关道德与思想教育的提升,并与高中阶段思想政治教育相衔接。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内容则在每个学段都有安排,而具体内容则根据学生在不断扩展的社会生活来设置,由私德而公德而职业道德,由遵规守纪到分辨违法犯罪到参与政治生活,稳步提升,不断深化,逐步树立学生的道德观念与法律意识。这种设计方式既体现了一体化的整体理念,也把握了学生成长的阶段性和不同特点,确保育人目标、课程内容、呈现方式等适应不同阶段学生发展的需要,以实现义务教育各学段间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进阶。

       道德与法治课程突出综合性特点,这就要求教师选取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社会要求紧密相关的内容,注重儿童的生活经验、社会要求和学科体系之间的内在关联,组织综合性的课程内容。在本次课程标准修订中,绝大多数课程设计了跨学科学习内容并要求占比不少于10%。考虑到道德与法治的学科特点,它涵盖了政治学、伦理学、法学、心理学、生理学、文化学等学科集群,本身就具有很强的综合性。道德与法治课程没有单独安排跨学科的内容,它的综合性更多是通过与学生生活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知识进行结构化整合,形成一个统一学习整体来体现。

四、更加突出教师的价值引导作用,强调教师的思想灌输和学生主体建构相统一,使教学从课堂延伸到广阔的社会生活

       根据思政课教学“八个相统一”的要求,课程标准的修订结合道德与法治课程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展的特点,提出“坚持教师价值引导和学生主体建构相统一,建立校内和校外相结合的育人机制”。道德与法治课程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要求,教师必须坚守正确的价值导向,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认同国家核心价值观。教师的价值引导,不能成为空洞的说教,要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之中,做到知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

       灌输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基本方法。让学生接受马克思主义,离不开必要的灌输。理论不是学生能够自发生成的,必须坚持灌输的原则,发挥教师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主导作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彻底的理论,教师要发挥课堂讲述的作用,把理论讲透彻,把观点讲清楚,要经得起学生各种追问,以透彻的学理分析回应学生,以彻底的思想理论说服学生,以真理的强大力量引导学生。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育人规律,善于运用讲故事、讲历史的方式来讲道理。小学阶段要以学生“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入手实施教学,重在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初中阶段以引导学生明确“是什么”“为什么”入手实施教学,夯实学生的思想基础。

       课程标准强调问题导向,发挥学生自主学习的主体作用。学生思想观点的生成、道德品质的涵养、健康人格的培养,都离不开对真实问题的关注与探索。教师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使学生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达成自主学习的目标。课堂中提出的问题要真实,不回避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有张力,有利于提升学生辨别是非、分清对错的能力;问题要有梯度,重视学生思维进阶与思想提升;问题提出的时机要恰当,不愤不启;要保持结论的适度开放性,结论要向现实的复杂性敞开,向思维的多向度展开;要关注问题序列,不断引发新的问题,促进思考不断深入;要鼓励、支持学生自己提出问题,自主思考,并引导其遵循逻辑规则,摆事实,讲道理。围绕问题解决式学习,小学阶段要开展启蒙性学习,初中阶段要探索议题式教学和体验式学习。如,采取热点分析、角色扮演、情境体验等方式,引导学生开展自主探究与合作探究,学习找到问题解决的路径与方法。

       这种教学方式也把道德与法治教育由课堂引导到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之中,使隐性课程与显性课程相互配合,把校内小课堂同社会大课堂结合起来。教师要根据学生身心发育的实际,不断拓展学生社会实践的范围和内容;要通过志愿服务、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现场观摩等方式,为学生提供直接参与实践的机会;要引导学生通过亲历实践感悟道德力量,在情感体验中深化思想认识;要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使学生置身社会生活之中,在社会实践中拓展自己的视野,感受社会的发展变化,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现实问题;要引导学生学会分享自己的经验,提升自己的能力,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在社会实践中磨砺自己。

五、创新研制学业质量标准,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方式,充分发挥以评促教、以评促学的作用

       本次课程标准修订研制了学业质量标准,在以往强调教师教到什么程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学生学到什么程度。依据核心素养发展水平,结合课程内容,整体刻画不同学段学生学业成就的具体表现,明确“学到什么程度”,引导和帮助教师把握教学深度与广度,为教材编写、教学实施、考试评价等提供依据。课程标准针对“内容要求”提出“学业要求”“教学提示”,细化了评价与考试命题建议,注重实现教、学、评的一致性,增加了教学、评价案例,不仅明确“为什么教”“教什么”“教到什么程度”,而且强化“怎么教”的具体指导,做到好用、管用。

       课程标准的修订,强调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构建全面的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结果评价,就是要在一个相当阶段的学习完成后,基于真实的生活情境,以大主题、大任务的形式设计考查题目,通过考查学生的道德认知、活动以及在学校、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日常品行表现,全面了解学生的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和责任意识等方面的发展,引导学生合理运用评价结果。道德与法治课程评价要关注学生核心素养形成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开展作业评价、课堂评价、学期评价、学校评价、家庭评价等,重视表现性评价,注重观察、记录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表现、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关注典型性行为,发现成长中的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合理运用评价结果,改进学生的学习,增强学生自我反思、自我改进的意识和能力,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

       本次课程标准修订,强调了增值评价,关注每个学生个人的成长。学生在接受一定阶段的教育后,其核心素养在各自起点或基础上表现出一定的进步、发展、成长、转化的“幅度”,这种增值评价可以对学生个体进步作出评判。强调增值评价,以学生各自的发展为起点,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关注学生在一定时期内思想品行发展的真实情况,以促进每个学生进步为重心,注重对学生的激励,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增强其自信心。

       详见人大复印资料《素质教育》202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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