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6.人员服务及管理要求

 物业工匠 2022-10-08 发布于广东

人员服务及管理要求

1、服务标准

详见服务内容及附件1《物流大楼物业管理服务业务项目服务标准》。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担保其工作人员无刑事犯罪记录,物业服务工作人员均统一着装、佩戴工卡,自觉遵守招标人的各相关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招聘的人员建立信息化考勤系统,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

(3)投标人为本项目招聘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领取上岗资格证,并且通过行业技术考试后方可正式上岗。

(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人各项规章制度,并无条件接受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

(5)合同期满,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按要求做好新旧投标人交接,旧投标人有序撤场,并做好新物业服务单位入驻的配合工作。

(6)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遵守机场管理机构、物流大楼各项安全、服务管理体系,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服务、保障等活动。投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由于CTOC运控中心为物流大楼的核心场所,投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信息保密协议。

(7)投标人须严格落实招标人关于服务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并接受招标人考核。

(8)投标人的物业服务工作必须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招标人有权根据物业服务要求和考核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考核和奖惩,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

(9)投标人应按照合同,做好物业服务项目中相关的采购工作,采购范围和品牌,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在合同内未明确的,经市场比价,经招标人沟确认后进行采购。

(10)投标人负责物业服务员工的管理,制订完备的管理制度。由于投标人或其员工个人原因造成事件(如安全事故、影响正常运营事故、劳务纠纷、证件管理问题等),给机场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投标人应负责全面处理,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11)所有参与物业服务的员工,全部由投标人直接聘用和管理,投标人应与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投标人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相应福利待遇,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险(含社保和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应的商业保险)。

(12)若遇机场的重大节日、活动、各项检查、重要保障任务以及特殊应急等情况,投标人需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保障工作。

(13)在履约过程中,投标人应自觉维护招标人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及品牌,严禁在物业服务过程中从事招标人授权范围以外的事宜。

(14)服务时间:原则上24小时物业服务,根据物流大楼运行情况作班次及人员调整。调整时间前须报招标人认可。

(15)投标人的流程或作业标准的变更需先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16)投标人入场前15日历天应完成全部人员的招聘以及各项培训工作且须提交项目所有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17)投标人人员招聘环节,须将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报批,审核通过后方可录用,入场后每月提交人员流动清单,招标人对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保或商业保险缴纳证明进行不定时抽查。

(18)投标人入场前须提供物料清单、品牌种类、数量报招标人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19)投标人驻场后须为物业服务的员工购买第三方责任险种。

(20)物业工作服务人员办公、食宿费、交通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日常监管方案

3.1.安全监管方案

(1)监管方式

①日常巡查机制

a.投标人在日常工作按照日常巡查路线,巡视检查,发现相关安全问题,并形成记录台账。投标人安管人员,按照巡查路线完成每日巡查任务。

b.招标人对保洁、会务、工程监管进行每日检查,记录检查台账。

②日常沟通机制

a.投标人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可通过固定电话、值班手机将现场情况反馈至招标人,并拍照记录,可通过“物流大楼物管对接群”或者“物流大楼物管运维群”微信工作群进行互动交流。

b.每月组织物管运维例会进行总结和下一步工作布置。

③联合巡查机制

a.每月召集物流大楼各运维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对物流大楼设备安全、消防安全进行检查,记录检查台账。

b.每逢节假日、重大活动,进行节前综合性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台账。

④专项检查机制

在进行各项专项检查前,对照被检项目进行自查,(包括各项安全检查、委外检查、准入检查、公安检查、消防检查)准备检查材料。

(2)检查内容

①日常巡查台账记录。

②运维例会纪要记录。

③各类安全培训记录台账。

④设备安全、消防安全记录。

⑤前台人员进出登记台账。

⑥公共卫生防疫防控记录。

⑦保洁台账记录。

⑧检查会务台账记录。

⑨检查值班用房台账记录。

⑩防疫检查。

(3)监管标准

对照服务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物流大楼物业管理服务业务项目服务标准》。

3.2.人员监管方案

(1)组织机构要求

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服务机构,按照投标承诺配备符合资质与数量的人员。

(2)人员管理要求

①投标人须按照项目合同要求配备相应资质、数量的服务人员。

②投标人必须与所有项目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及时报招标人备案。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本项目所有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社保。

③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人管理要求与标准,做好培训与监管,切实保障项目服务质量。投标人所有本项目服务人员须完成规定的培训,取得招标人认可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④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员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按时发放薪酬,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薪酬发放记录进行核查。

⑤投标人必须遵守《劳动法》规定,必须依据劳动法规定标准及劳动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

⑥投标人应确保所有投标人的人员严格遵守和服从招标人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条例以及安全出入管理规定。

⑦招标人对投标人团队中不符合要求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有提出更换的权力,投标人应当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管理要求。

⑧如投标人员工(包括临时聘请的人员或投标人聘请的外包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并导致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⑨投标人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为专职,不允许兼职。

⑩投标人应避免由于人员离职而造成的服务中断和服务质量的下降。

投标人应按照人员要求,对人员岗位进行配置,详见附件2。投标人应通过有效措施协调人力资源顶替人员离职造成的岗位空缺,要保证在任何时候不得有人员缺岗,否则按岗位缺口人数,扣减相应人工费用。

(3)人员资料管理

①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物业服务人员名单(纸质盖章版),如物业服务人员有变动,及时将变动的人员名单提交至招标人。

②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服务人员考勤表进行抽查。

③人员资料必须包含背景调查。

(4)人员防疫防控:严格遵守物流公司现行防疫工作要求。

4.考核方案

本项目按照物业人员管理、物业人员工作态度、物业管理资料、物业安全管理质量、保洁及绿化质量、消杀工作质量、安保服务质量、前台服务质量、会务服务质量、物业项目工具配备、物料采购服务质量、工程施工监管服务、疫情防控工作13项评分项,奖励、严重扣罚等部分。对照每项的考核内容进行评分。

4.1.安全考核方案

(1)物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管理人员责任、监管责任、直接责任落实情况,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物业安全检查机制落实情况。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开展该项目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是否按要求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包括招标人检查发现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招标人的监督检查及安全约见。详见附件3.《物流综合服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业务项目考核办法》。

4.2.服务考核方案

(1)地面保持无杂物、无积水、无积尘、无污迹、无脚印、保持光亮、清洁;地毯表面无积尘、无口香糖、无地毯软毛、无化学残留、无污迹、无烟蒂、无污渍、无水渍、无积灰。详见附件3《物流综合服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业务项目考核办法》。

(2)接到会议任务后,应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室做好准备,会务人员准时到位,按会议标准准备摆放茶水、水果、鲜花、台签、及会务材料等。详见附件3.《物流综合服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业务项目考核办法》。

4.3.人员考核方案

详见附件3《物流综合服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业务项目考核办法》。

4.4.考核办法

总分100分,季度考核初始分数为100分,季度加分项最高不超过10分,每季考核分数最高不超过110分;考核分数为95分或以上的,即可获取当季满额服务费,如超出100分部分不再计加服务费,可抵扣当季扣分项。

物业服务费用由基本费用和考核费用组成。其中,基本费用为月度物业服务费用的80%,按月度支付;考核费用为季度物业服务费用的20%,按季度支付,物耗和一次性配置耐耗品不计算考核费用。基本费用为按照合同约定每月固定支付的费用,考核费为按照合同约定每季考核后支付的费用,按照具体考核内容及考核评分标准得分后得出的费用,详见附件3《物流综合服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业务项目考核办法》。

5.过渡期方案

5.1.新旧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要求,交接流程:旧投标人应在新投标人确认中标后尽快对接制定进场、撤场交接方案、应急预案和交接流程。

5.2.旧投标人在本场所使用的办公用房、仓库、员工休息室、工具(地)必须在合同到期前清空并办理退场手续,在招标人见证下,旧物业服务将钥匙交接给新中标的新投标人。                                                                                               

5.3.新中标新投标人须承诺接收自愿留下且招标人对其考核为优秀的旧投标人人员,且给予的薪资水平不得低于原有水平,3个月内不得辞退员工(严重违纪除外),并严格按照《劳动法》等国家省市确定的标准,为上述员工缴交法律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等。

5.4.旧投标人须备齐有意向留在新投标人工作的员工资料交接给新投标人进行接收。

5.5.如出现自愿留在新投标人工作的员工不足现象,新投标人招聘又不能及时到位,而影响物流大楼物业服务质量,新投标人须对上述情况充分预判并及时与旧投标人协商,暂留管理人员及员工协助新投标人进行过渡。招标人会协调新投标人与旧投标人方面进行沟通。但是否愿意协助则由旧投标人自行决定。

5.6.旧投标人如果有向新投标人接收其设备的诉求,招标人同意协调新投标人与旧投标人方面进行沟通。但是否愿意承接或是否全部承接则由新投标人自行决定。

5.7.要求旧投标人成立维稳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员工各项稳定工作,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动态,杜绝出现静坐、闹事、拉横幅等群体不安全事件,确保顺利交接。

5.8.交接(应急)预案;

考虑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招标人根据招标的具体情况,拟定出两套交接(应急)预案:

①预案一: 如投标人因违约,被提前清退的,可在正式解除违约前,招标人尽快实施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完成并签订新合同前的过渡期,仍由投标人按合同约定继续服务。

②预案二:招标工作顺利完成,新投标人可以顺利进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旧投标人及新中标服务供应商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a.招标人、旧投标人及新中标服务供应商每方派至少3人组成三方交接工作小组,负责交接期的相关工作。通过建立微信联络群,及时沟通、解决交接期间的各类事项;

b.旧投标人方面做好员工思想工作,随时关注员工动态,保持队伍的稳定,维持物流大楼物业服务质量;同时在交接前确定并向招标人提交自愿到新中标服务供应商工作员工的名单;

c.新中标服务供应商尽快落实有意向名单人员的后续签约工作,并着手安排开展后续的证件更换以及工作服制作等后勤保障工作;

d.交接事项中的涉及场地、设备、人员等内容要求在新投标人进场前一日全部确认完成,从交接日24点起将全部由新中标服务供应商管理、使用;

e.新投标人提前制定相关补救、应急措施,以应对接收员工数量未能达到协议要求的员工数量的情况,最大程度确保物流大楼服务质量不受影响;

f.如在交接期间出现物业员工聚众、闹事等突发情况,招标人应立即向航派以及消防安保等单位立即开展现场维稳工作,积极维护物流公司形象。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