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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连超:我的律师之梦

 激扬文字 2022-10-08 发布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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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邢连超

(初写于2012年11月9日深夜,以此文激励自己,以实践青春的梦想。十年后的2022年看来志向未变

公元2012年11月9日,为了参加律师事务所周五业务学习和党员列会,我一早来到办公室。助理律师递给我两样材料,一张是当天的《华西都市报》,上面登载了对我的公益诉讼采访,用半版讲述了我7年公益诉讼的心路历程。一份是个特快专递,打开一看,奇怪了,这竟是一封来自法院的《感谢信》,这是我执业生涯中第一次收到的来自法院的书面表扬。

我从事法律援助、公益诉讼、参与电视媒体、社会活动多年,对于报纸上的采访已经不再陌生,中央电视台、工人日报、中国新闻周刊、华西都市、成都商报等等都进行过专访。但是对于来自法院的表扬,这是极为少有的,我也莫名一种激动,这是我与钟炬律师耗时七个多月办理的四川省内涉及人数最多的一起房屋层高缩水案件。

2012年初,崇州市某小区几名业主代表通过电视台找到我,他们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购买协议时约定房屋层高3米,交房时却发现层高仅为2.9米,足足少了10公分。为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通过法律途径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方式,基于此我答应了他们的代理要求。在第一个案件开庭后,法院判决该业主可得赔偿金4500元,而业主认为赔偿金额并未达到他们的心理预期,计划再次上诉。我当时想:我们律师不应当是麻烦的制造者,而是社会和谐的创造者。

在接下来的4个月时间里,我共召集了4次业主大会,10余次业主代表小会,取得了大多数业主的认可。特别是有个核心业主代表,我反复与他沟通交流, 对法官判决的理由进行说明,对法官的职能进行讲解,消除了他对法官的敌对情绪,逐步建立了相互信任关系,他也帮助做其他业主的思想工作。

通过近4个多月的调解,在多名法官的主持下我代表业主进行了6次谈判,一点一点地向开发商争取权利,一部分一部分地统一业主思想,多次通过自己的影响力制止和劝阻部分业主的过激行为和不当要求, 最终73名住户分四批先后与开发商达成协议。至此,这场涉及社会稳定的民事纠纷案得到了顺利解决,诉讼期间没有发生过激事件。

崇州市人民法院的感谢信中讲:“邢连超律师作为他们的诉讼代理人,为案件做了大量翔实的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在案件审理中,尽管他发表的代理意见与法官的认识和看法不一致,但他尊重法官,协助法官维护法庭秩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展示了良好职业素养。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深深为邢连超律师优秀的敬业精神所感动,也深刻感受到了法官与律师阳光沟通,互信互重维护司法公正,树立法律权威的重要性。”法院的表扬是对我的鞭策和鼓励,其实各位法官比我辛苦得多,而我仅仅是做了职业律师份内的事情。

2012年11月9日发生的这两件事,一是公益诉讼采访,二是法院感谢信,让我不禁回忆起自己12年前的律师之梦。

当我是十六七岁花季少年时的理想有两个,一是将来做记者,可以揭示真理;二是做律师,可以维护真理。而现实总与理想相差太远,我是子随父业,考入石油机械专业。1991年我响应石油系统“塔里木石油大会战”的号召,自愿报名支援边疆建设来到被称为“死亡之海”的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寻找石油。做过修理工、当过技术员,因为组织能力强被选为共青团总支书记,之后又干起效能监察。本来一生可以在工资福利不错的石油系统度过,但我没有忘记自己律师的梦想。1999年我以库尔勒地区第二名的成绩取得了律师资格。

2001年买断工龄成为一名执业律师。辞职之前我就下定决心,干律师不是为了挣大钱,而是实现自己的理念和人生价值,做一名对社会有更大作用的人。这种想法不是自己多么高尚,而是来源于父母的教导、学校的教育。从小父母就教导我“堂堂正正做人、光明磊落做事”,在学校中我长期担任班干部、团干部,以帮助同学为荣,以自私自利为耻。在我的内心深处藏着对真理的渴望、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这也许是那个年代人所普遍的拥有的社会责任感吧。律师这个职业的特性就是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职业与我的理想在价值观上得到统一,这也是我愿意从事律师行业的主要原因。

2003年中,结束了在北京的进修来到成都。在没有朋友举目无亲的城市中,经历着没有案源、无法养活自己更无法支援家庭的现实,也曾动摇过律师的梦想。每每想起在塔里木油田 “只有荒凉的沙漠,没有荒凉的人生” 的格言,想起母亲“是金子就要发光”的教诲,我下定决心,要成为成都一流的优秀律师,成为像北京佟丽华那种感动中国的律师。靠着诚实待人、认真做事的态度,一点点积累法律实务经验,一个个扩大案件来源,逐步在成都扎下了根。

2005年,当我把自行车换成小奥拓时,我为在律师职业中一文不名而苦恼,为自己没有专业方向而寻找。偶然,我开着小奥拓去机场接人,在机场高速辅道被堵住时,我感觉通行权受了阻碍,决定自己当原告提出一场诉讼,从此开始了一系统公益性质诉讼。

通过两场公益诉讼,机场高速在2012年8月降价了;对成绵公司两次诉讼后,2011年1月三河场收费站撤销了;2008年提出五路一桥收费公开,政府采纳了;提出出租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已经落实了。自2005年起,7年多来我发起了十多次公益诉讼,有的成功,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也有的半途而废,消失在人们的记忆之中。公益诉讼的胜败是无关紧要的,公益诉讼其目的是将“老百姓的合理诉讼求用合法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媒体的声音放大,引起社会关注,让政府听到群众的声音,最终影响行政决策。即使败诉了,公益诉讼也会促进公民权利意识提高,促进问题的解决。

做公益律师之初,各种非议接踵而至。

面对“想出名想疯了”、“律师不务正业”等等非议,我再一次心情低落。我再次自问,我的律师的职业目标是什么,是成为金钱社会的强者,过上体面尊严的生活?或者是成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我不清楚。

本来,我仅是一只喜欢声色犬马的蚂蚁,也想驱名车着名装,只埋头挣钱不抬头看路,不幸却总丢不掉父母与学校老师早早在我内心撒下的善良的种子,在享受酒精麻醉的同时还希望做点挣扎以救赎灵魂。

翻开《理想国》,打开《君主论》,闻着千年悠远的墨香,久久不敢忘记“纪伯伦”的箴言“把手指放在善恶交界之处,就可以碰触上帝的袍服。”

那善恶之间的定夺,本是上帝的权柄,法律人越而代之,能不有所作为?我想,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维护正义也要付出成本。能够在自己短暂的生命里,除了为自己和家庭谋利,还能力所能及的做些有益社会的事,善莫大焉。

一个人如果仅仅为金钱而活,那只是“在活着”的生物,如果能有点理想并且做点好事,才可证明自己是“会生活”的人类。也许内心有点英雄主义情节,我希望自己成为草根英雄,为社会做事,为社会思考,成为老百姓的代言人,从法律的视角发出声音来。

如今,打开电脑看到前些年自己的小诗,可能体现了当时的心情吧。点星入夜丛中游,影映锦江随水流。九眼桥头醉卧,川府秀色笼武侯。谁怀月魄思少陵,自有寂寞伴春秋。”

从事了七年多的公益诉讼,收获良多,也获得了社会的认可,2009年入选《华西都市报》的“年度致敬人物”、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但我也渐渐意识到公益诉讼只是促进社会正义的千万方式中的一种而已。

毕竟律师的作用是定纷止争,而不是挑词驾讼。正如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作用是预防风险,而不是打官司一样。律师社会作用可以体现在许多方面,因此我想从“公益律师”的定位转型为“社会律师”。

现在,除了抓业务外,我把目光和精力更多的投入法制宣传、参与立法、引导舆论等方面。通过在电视台节目中运用法律思维讨论社会问题,发挥公众影响力;通过报纸中律师点评,明确是非;通过参与和呼吁完善律法,树立公平的社会规则;通过在具体案件中不仅提供法律服务,还进行心理疏导,防止过激行为;通过援助弱势群体,让他们感受正义……

律师作为一种理性的社会群体,更应当用温和的态度、深度的思考去建立和谐的社会机制,而不是“一切向钱看”“为了金钱不择手段”的破坏者。

我们律师在从事商业活动、用知识挣钱的同时,需要保持理性的头脑和社会责任的内心。从律师制度起源看,律师天职不是为金钱服务,而是作为制约公权力对私权的伤害而存在的。从世界范围看,律师可以分为商业律师、专家律师、政府律师、社会律师等等种类。在有的国家律师广泛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有的律师成为政府要员、甚至律师成为总统的也很多。这都说明律师与一般商人是不同的,律师有一般商人追求经济利益的商业属性,更有追求社会公平、公正、秩序、理性的社会属性。律师没有了对社会价值的追求,也就没有了存在的理由。

目前,律师中商业律师居多,而我自己希望转型为社会律师,为社会有所担当,为弱势群体服务,为化解纠纷努力。有律师认为,目前我国法治建设还不完善,不利于律师发展。而我的观点相反,正因为有许多不完善、不合理之处,律师可更容易发现各种不合理,从而律师的社会作用才更有用武之地,才大有可为。

我设想在将来实现经济目标后,我还有三个梦想,一是设立公益工作室,专职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并关注公众权益;二是开设电视或者广播专栏,用律师的理性来影响公众;三是成为一名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直接参与法制的进程。

不论我的梦想会否实现,我会记得自己对内心的承诺。

至今我的个人宣传资料中有一段1992年写过的话:一切曾经的辉煌终会被雨打风吹去,而真正能激动我们一生的只是奋斗时艰辛的足迹,而非成功后的空虚。其实成功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追寻的过程就是充实生命实力的过程!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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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连超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法律顾问事务部副部长

专注领域: 公司业务、商事纠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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