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临平,方先生以1900元的价格把新房子租给了宋先生。结果宋先生加建了3个厕所,划成5个单间以月租金7~8000租了出去。物业说加建厕所违规,方先生让租客整改,宋先生却说:违约金8万拿来! 2017年,方先生以120多万的价格在杭州市临平区万悦城南区买了一套86平方米的房子。 去年10月,他以1900元的月租金租给了一位宋先生。 合同刚签不久,他就接到了物业的电话,说租客在在阳台上搭建厕所。 方先生叫宋先生他不要这样搞,宋先生满口答应。 结果没多久,物业又打电话给他说宋先生不但没有整改,而且又多建了几个卫生间。 小小的86平方米的房子居然建了5个厕所,原本主卧有一个,客厅有一个。 现在,阳台、书房和走廊又各建了一个。 搞这么多厕所干什么啊? 还不是分拆出租,不到90平米的房子被拆成5个带卫生间的小房间,每个房间的月租金约1500。 好家伙,中间商吃差价吃得这么厉害! 二房东从一房东拿房的租金成本是1900,租出去就是7~8000。 几个月下来就能把装修费赚回来,剩下的都是纯利。 多搞几套房子,月入就能数万,怪不得那么多人愿意当二房东!
方先生知道后,再次要求宋先生整改。宋先生的态度就是承认错误,坚决不改。 他满口答应,但也仅仅是个口头答应,从来不付诸实施。 谁愿意和白花花的银子过不去啊? 根据《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安全若干规定》,这样的改建是非法的。 其中13条规定:出租房屋的应当以一间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居室(厅)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 86平方米的房子最多三室一厅,就算客厅可以出租,最多也是4间。 第17条规定:房屋装修,禁止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擅自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阳台和次卧增加厕所,会增加房屋使用荷载,明显违反了这一条规定。 如果出事了,方先生作为业主也难辞其咎。 但他和宋先生沟通不畅,只好求助于记者。 记者打电话采访了宋先生,宋先生在电话里回应: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甲方同意乙方将该房屋进行自行装修风格后对外出租。 原来,方先生知道宋先生是二房东。 但一、二手房租相差好几倍,真搞不懂他怎么愿意出租? 记者:改建也是有限度的,不能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合同里面也写得很清楚,不能违反杭州市的有关规定。 宋先生:他(方先生)要我恢复,我可以帮他恢复原样,但要赔钱。 记者:他赔你什么钱? 宋先生:违约金。
记者翻翻合同,发现有这么一条:交易一方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提前终止本合同,有过错的一方违约金为8万元。 月租金1900元,一年也就是22,800元,违约金竟然是这个数额的好几倍?真不知道方先生是怎么签下这个“不平等条约”的?
但宋先生这样改建,本身就违约了。
目前,小区物业已经把情况反馈给了属地派出所和社区。相关人员已经上门拍照取证,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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