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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公葬法》(四)(李仁贵珍藏版)

 统易堂李仁贵藏 2022-10-14 发布于湖南

出煞之法凡三:

(1)露葬法。穴场是石,深凿亦无寸土,当将顽石带去,以抖其煞。天雨则水从石缝流出,所谓煞也。天阳照临数年,然后煞消,而水自止,再用吉土培之。又数年,然后葬之。

(2)屏葬法。大地龙局甚是可爱,穴场多煞石,须尽行屏去,以吉土培足,稍待数年再葬,使煞气不侵,生气自旺。

(3)衣葬法。有龙穴甚佳,浑身是黑石,凶徒之产在所不免。衣法,以草盖石上,铺极细黄泥,经雨,遍撒松子,木莲.蒲子亦可。数年后,若然青翠可爱。

取龙虎而立法者凡九:

(1)钻葬法。小巧阳窝,开深金井,筑土坚固,小起坟堆,以龙虎低故也。

(2)翼葬法。龙到头结穴,借外山作龙虎,以关堂气,只有两肩,无盖,穴被风吹,生气便散。将客土增起两蝉翼砂,便得。 (3)壅葬法。龙格贵局势秀砂明。自是入穴处,一片平石,无近身龙虎,又不容于裁。窝用客土,壅成小龙虎,以护穴。形喝“飞龙啸天”。

(4)围葬法。平洋处,罗城固密,只无近身龙虎,又无近身界合,则周围筑墙,以围其气。凡围三匝,出入门路俱三奇定法。    (5)凹葬法。结穴处,或左或右,有凹处,则贼风射入,须于凹处砌一空圹,与正穴相连,浅深同之,又于圈外,筑一小山,以蔽其凹,则房分均匀,而福力大。

(6)伏葬法。龙虎贵相让,相斗便不佳。可以人力伏之。有二法:一则创平之;一则联为一,内堂蓄水,从左右九曲放之。

(7)曲葬法。龙虎要曲。曲则有明堂,有交媾,财禄方裕。倘两臂直出,极大之地,亦衣食艰难,离乡得福。

(8)阖葬法。下砂不足,用人工补拙,谓之阖阖,即阴吸之情也。

(9)辟葬法。上砂有余,用人工掘去,谓之辟葬;即阳嘘之情也。

取穴前小明堂,而用法者凡九:

(1)注葬法。龙势涧大,元辰交远,立穴尽处,则气薄。穴旺处,则龙气不住。注法,于气旺处立穴,前开一小明堂,或方或圆,大倍于穴,较金井深一二尺,将穴两旁,裁出虾须水,以会之,复以薄石板,盖其深堂,外视与金井低平,而石下注水流通,脉遇水则止之意也。

(2)隐葬法。龙脉到头,气旺已止,而余气尚去。隐法,于气深旺处立穴,放棺,不起坟。于受堂处,作一假坟,立碑放水。亦生气贯棺不贯家。山水朝家不朝尸之意。即内接生气,外受朝堂之旨耳。                   (3)兜葬法。穴有倾泻,则势不止,主伤小口,而艰于衣食。法当于数丈前,堆一小案,兜之,可救其失。

(4)裁葬法。龙真穴的,砂有微疵,可以裁剪取之。

(5)明葬法。明堂团聚,而不舒畅,则顽蠢瞽目,衣食艰难。法令于穴前水聚处,开一深池,则光明轩豁矣。然只可用于正局,不可用于零局。

(6)制葬法。贵龙结穴,铺出裀褥,成平地火星。当于穴前开一方池,引随龙水会之,择吉方位出水,则尖利之砂可制伏矣。

(7)蓄葬法。外堂宽阔,内堂又直出,终为美玉之暇。故筑坝蓄水,以聚其气。

(8)清葬法。有等大地,入穴是一片牛皮,细审之,两旁微茫分龙虎,中有微起脉气。清其界水,明堂,则穴内生气自旺,形喝“蝶扑梨花”。

(9)潴葬法。一泓箭射穴场,定是孤寒。宜掘一大池潴水梏之,则直射之水煞脱矣。  

控制山川之法凡五:

(1)阻葬法。龙已结穴,而余气复去,法当深凿沟井,使山去之形有止蓄之意。形行则气行,形止则气止。

(2)留葬法。龙有真穴,而去山不相回顾,则破其反面,堆其钩脚,使去山有卫我之情,而妻孥无拗别之病。

(3)挨葬法。有凶煞恶水,或种树造亭台挨之,即仙家避劫之意。              (4)招葬法。有吉水,而不入口,则除去其阻;有秀砂而不显出,则削去其障。常有近案丑,而远朝秀,削其近丑,以招其远秀。                         (5)席葬法。席者,有其地,而无几无座也。设几设座,客之来即主之迎矣。其受穴处,涧大弥漫,故于穴前开一小明堂,两旁开虾须水会之。其外原基,即作近身龙虎本案,富贵便得。与注葬相似,注以止气,席以邀局。理与招葬相似,招则去浊迎清,席则作主迎客也。  

大动龙神之法凡二:

(1)开葬法。刀仞山巅,灵气为草木蒙蔽,虽有佳地,葬之不发。开法,古人纵火焚烈,使阳光照临,阴暗潜消,富贵自得。            (2)凿葬法。卜地首尝泉,龙真穴的,而近地无泉者,当于少祖跌峡受胎处,左右各开一池,则龙神灵动,葬之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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