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业委会和物业的矛盾为何成为了住宅小区的焦点矛盾?

 阿福根 2022-10-15 发布于上海
随着时代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小区居住品质有了更高的需求。自民法典颁布以来,进一步明确了业主权责关系,对业委会法律地位和作用加以明确划分,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规约的不断完善,为业委会规范化治理和小区共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然而,近年来小区治理中因物业与业委会引发的各类矛盾成为了焦点、热点,从12345投诉和法律纠纷领域分析来看,这一矛盾比重已超越了其它领域,成为主要矛盾。这也是新时代下社会发展主要矛盾的趋势之一,表现为居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家园的需求与客观环境条件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在城乡结合区域更为突出,而小区业委会是否合格、物业质量是否满意成为了影响这一矛盾的关键因素。
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接触到了来自社区各层面不同类别的矛盾诉求,结合实际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业委会人选难、胜任业委会更难
由于业委会这一岗位的特殊性,找一名合格的业委会人选,既要满足各种身份条件、又要满足时间、精力、经验等客观条件,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为甘于奉献、用心履职的责任心,也是能否胜任业委会的关键所在。
而实际操作中往往会遇到各种难题,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项和不确定性,即使在选聘初期相对平稳、矛盾没有完全显现的情况下,在经历一段时期,触及核心利益时暴露出各种问题。比如涉及到选聘物业、招募工程方、动用维修资金等敏感项目时,业委会成员之间、业委会与物业之间、业委会与施工方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引发各种矛盾、失去业主信任。
我们会发现有两种情形存在:一种是在“门外”的拼命想进来,进来了发现不是原来想象的、或者没有达到原来的预期,后悔了、想离开或被迫离开;一种是在“门内”的,大多承受着各种各样压力和考验,负重前行。这里要说明的是,在“门内”有能力、坦然面对各种困难的业委会成员,他们用行动赢得人心,自然会走得更远;而对于那些工作定位不准、法律意识模糊的业委会就会如履薄冰,在矛盾中煎熬、自然会失去大家的信任,导致的结局可想而知。

图片

二、物业选聘难、监督管理更难
物业服务质量直接影响了小区生活品质,业主满意度往往会把业委会监管与物业企业服务水平相衡量。近年来,物业选聘、合同履行、工程监督、资金使用等问题始终是困扰着业委会治理,成为实际运作中小区治理的痛点:一方面,频繁更换物业公司、提前换届业委会极大影响了小区的和谐稳定,使物业品质难以保障;另一方面,如何选聘和续聘好物业公司、规范业委会的运作,是维系小区业主根本权益的基础。

图片

三、“知法不懂法”,法律意识薄弱带来的履职风险
从以往的案例中来看,凡是业委会与物业矛盾突出小区,都会涉及到业委会成员在规范化履职中的缺位。大多数人都知道法律约束的含义,但总有一小部分人不懂法律关系、不能明辨责任权益,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引发信任危机和追责风险。客观分析,业委会成员大多集中在退休年龄段,相对知识结构和学习能力存在一定缺陷,涉及到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操作规范和工作台账等业务执行力较为薄弱;同时,受外围市场不良因素的干扰,给部分法律意识薄弱的成员造成负面影响,把业委会这个社区属性的自律组织当成了“私有企业”,也错误地引导到了少数业主带着私欲参与到竞聘行列中来。
事实上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已逐步加大法治力度和精度,每年修订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和行业规范,职能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创新管理和监督,尤其是以社区共治为抓手、发挥党建引领下的协同治理效能。一方面鼓励引导有责任、有爱心、有能力的业主加入到业委会和业主自治行列中来;一方面加强法律法规的约束、健全业委会规范化运行机制,使业委会成为小区治理的“好管家”。
江桥镇即将在各社区试行推出“住宅小区维修资金使用操作规范”,统一业委会在动用维修资金、公共收益实施维修工程中的规范流程,并按照信息公开、协同监督原则组织实施。相信会进一步规范业委会治理、整体提升小区物业品质,营造更为和谐而美丽的社区氛围。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