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一整理) 纳甲概论 紫微斗数原始设计不离“易”之理则,凡河洛、卦理、纳甲之法,皆与斗数布星及四化来源息息相关。纳甲理论乃是取法于月相,示象于八卦,定位于五行,合数于河图。 一、天文纳甲: 纳甲之法乃是以月亮之晦朔盈亏为依据,以象八卦,再纳以天干,以此显示八卦消息。以震、兑、乾、巽、艮、坤六卦,象征月亮的圆缺盈虚之消长,并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分纳于八卦,表示一月这中日月的方位。 1、甲乙木--表示东方。 2、丙丁火--表示南方。 3、庚辛金--表示西方。 4、壬癸水--表示北方。 5、戊己土-表示中央。 二、纳甲天干: 体用论 一、理则: 二、体用区分: 1、来因宫---来因宫为体、生年四化为用: 2、四化象---生年四化为体,自化、飞宫为用: 生年四化---存在论(在数因缘) 自化、飞宫---时节因缘,时过则境迁而物换星移(时间因素) 3、宫位体用: A、本命盘命宫为体,其余十一宫为用。 B、本命盘宫职为体,大运、流年宫职为用。 三、应用法则:先后天之互化义 1、由体入用--由生年四化(体),直接入(用)的论命方式。 例一: 例二:在天为象,在地成形。 2、由用归体:飞宫(交易)、自化(法象),回归本命--谓之「复命归根」。 例一:凡解说生年四化象,必合来因宫以作归根解释。 例二:飞宫交易之用归体 例三:自化使用的法象原理---复命归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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