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格律守正 过犹不及》   作者:蓝成东

 凌建东青 2022-10-18 发布于上海

​格律守正   过犹不及

尊敬的黄教授,尊敬的各位同道:

      首先向大家致歉!本来黄教授要求我在9月15日演讲,奈何分身乏术,当时正好遇到我社第二本诗词集《古韵新吟》编辑定稿进入齐清定的最后阶段,无暇他顾。一直到昨天,上海诗社这部十六开,1000多页。近170万字,大约是我社第一部诗词集《古韵新风》的四倍左右的皇皇巨著汇总稿总算交给出版社。在此我真诚感谢荣誉主编黄教授的亲自指导和大力支持。

      但是任务在身,我一直在关注思索。究竟从哪个方面哪个角度切入为妥。恰逢我社稿件评审规定修订版讨论之际,一些争论性较大的问题触动了我。我觉得解决这些问题乃是当务之急。于是确定讲稿题目为《格律守正 过犹不及》,目的在于表明自己观点,给予诗友提供一些参考,也是一家之言,不当不妥之处,还望各位诗友海涵。

      接下来在收集资料过程中又碰到新情况,百度相关资料看了几行就需缴费,而我身居海外,无国内实名手机号,无国内银行卡绑定,无法缴费而望网兴叹。因此较多参考了我社某高管相关帖子的资料,在此,谨致深切谢意!

格律一般指律诗。律诗是中国传统诗歌的一种体裁,属于近体诗范畴,因格律要求非常严格而得名。近几年兴起的古典诗词热中,喜欢格律诗的越来越多,众多诗友也都自觉地戴着镣铐跳舞,守正传承。但同时也发现一些人受清代一些学者的影响,过分拘泥于挤韵、撞韵,未免有点本末倒置的感觉。一些诗社在审评入刊稿时,只要发现有挤韵、撞韵者,一般都以退稿了之,若发现撞韵者,绝对退无赦。

其实在格律诗的巅峰年代——唐朝,从无“挤韵、撞韵”一说,诗圣杜甫诗中不仅有挤韵、撞韵,甚至不乏四平头、合掌等大诗病。

如:唐·杜甫:

万里桥西一草堂,百花潭水即沧浪。

风含翠筱娟娟静,雨裛红蕖冉冉香。

厚禄故人书断绝,恒饥稚子色凄凉。

欲填沟壑唯疏放,自笑狂夫老更狂。

第七句白脚的“放”与韵脚“堂、浪、香、凉、狂”撞韵了。

又如,唐·杜甫:

素练风霜起,苍鹰画作殊。

耸身思狡兔,侧目似愁胡。

绦镟光堪摘,轩楹势可呼。

何当击凡鸟,毛血洒平芜。

第三句白脚的“兔”与韵脚“殊、胡、呼、芜”也撞韵了。 

再如,唐·韩愈: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最是一年好去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第三句白脚的“处”与韵脚“酥、无、都”也撞韵了。

我们诗社的管理层,尤其是一些尽责的终审,在审稿过程中对挤韵、撞韵存在的问题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也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他们发现清朝文人的“挤韵说”根本就不严密、不科学,尤其在当今社会平水韵、新韵、通韵并存的情况下,挤韵的不合理,甚至荒谬,已然凸显。

例如:“鹏”与“风”,平水韵不挤,新韵挤,因为在平水韵里,这两个字所在的韵部不在同一个韵摄。

又如“寒”,“先”,“盼”,“盐”四个字,韵母皆是an。在新韵中属八寒(平)和八寒(仄),自然互相挤韵。但在平水韵里情况就不同了。

“寒”、“先”、“盼”三个字虽分属十四寒、一先和十六谏三个韵部,这三个韵部同属于一个韵摄(山攝),所以它们互为“挤韵”。而“盐”因为属于另一个韵摄(咸摄),所以“盐”与“寒、先、盼”三字中的任何一个字放在一起都不算“挤韵”。

所谓韵摄就是韵学家把韵腹相近、韵尾相同的韵归并为一类,叫做韵摄。如“寒”、“山”、“先”、“纂”、“谏”等韵,韵腹比较接近,而且都收于n为韵尾,归为山摄。前人把<广韵>的二百零六韵归并为十六摄:通摄、江摄、止摄、遇摄、蟹摄、效摄、臻摄、山摄、果摄、假摄、宕摄、梗摄、曾摄、流摄、深摄、咸摄。《四声等子》又把《广韵》平声东冬锺、上声董肿、去声送宋用、入声屋沃烛等十一韵统括为一摄,把106韵部归也并为十六摄。换言之,韵摄有点类似今人的新韵和通韵,将平水韵106韵归并成十几个韵部。这说明古人已有邻韵归并的意识了,但因语音的变化,这“十六韵摄”已经不适应当今的时代了。

《中华通韵》是中华诗词学会组织制定的、新中国语言体系的韵书。该规范的实施不会取代旧韵书,并将在尊重个人选择,“知古倡今、双轨并行”的原则下,与人们习惯使用的旧韵书并存。《平水韵》、《词林正韵》《中华新韵》与《中华通韵》作者都可以自由选择使用。须注意一点古、新韵不可在同一首作品中混合使用。

无疑,中华诗词学会“知古倡今、双轨并行”的决定是非常明智的,非如此对古诗词的守正传承就是一句空话。我是坚定的守正传承派,自然是平水韵的拥趸,因为非如此,我们何以与古人对话,何以与海外华人及港澳台同胞进行交流。没有守正,传承岂不成为空话,更遑论发展创新了。

需要注意的是,动辄“挤韵”、“撞韵”的教师爷以普通话读音和汉语拼音韵母来判断“挤韵”或“撞韵”,导致问题丛生,矛盾百出。随便举个例子:四支部的“知、施、滋、之、痴、驰、移”与八齐部的“齐、黎、啼、蹄、犁、霓、西”等韵母都是i,这两个韵部是邻韵,可互为孤雁格,但若作为“挤韵”的依据那就成了笑话。我们知道,汉语拼音是近代仿效西方拼音方法制定的,在没有拼音的古代,古人有自己的一套辨析方法。汉语拼音只适用于新韵。

  为适应千百年来语音读音的变化,为使韵脚字更押韵,不少诗友都自提难度,避免使用同一韵部里不那么押韵的韵脚字。以“四支”为例,避免用“规,悲,吹,垂,眉,追、葵”等韵脚字。或者以此类字押韵,避免使用“知,施,滋,之,痴,驰”等。当然,还有“十三元”也是同样的情况。其实在近体诗中它们同属一个韵部,而在现在普通话中就不是同一个韵部了。如果按“挤韵撞韵”来分析,就会出现一些争论和分歧。诗者和评委各执一词,纷争不休。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不妨听听专家学者的声音。

复旦名教胡中行先生常爱引用邓拓先生的名言,你若写不了“满江红”,就写“满江黑”。意即你不愿意戴着格律的镣铐跳舞,尽可写非格律诗词。胡教授自诩格律守正派,学院派。即便如此,胡教授仍然表示,挤韵,撞韵,音步同不属于格律问题,无所谓可不可,但在写法上能避则避。

中华诗词学会的副会长,我社首席顾问周清印则更加旗帜鲜明地指出:“挤撞连韵问题不是格律诗的硬伤,可避可不避。三平尾应防忌”。应该说这表明了中华诗词学会高层的共同看法。

困扰众多诗友的挤韵撞韵连韵音步同等问题,应该把他们作为镣铐扔在一边了。这些非格律问题,是时候应该彻底摒弃了。对古代文化有所取舍,扬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期望更多的诗友解放思想,在继承传统,格律守正的同时,也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追求诗词意境,炼字造句上去。这才是古韵新风的时代使命之所在,才是诗词传承发展的正确方向。

谢谢大家!


作者简介:蓝成东,笔名梦湖苑、枫景苑,上世纪八十年代任上海市社科联上海市社会学学会学术秘书,助理研究员。曾辅佐著名学者邓伟志先生办过《社会报》。现居加拿大。自2015年夏开始学习古典诗词。中华诗词学会会员,吾爱诗词网上海诗社社长,新上海诗词(原大上海诗词)微刊社创刊社长,上海诗潮暨古韵新风微刊社社长,中国诗群主联合会主席,纸质上海滩诗叶常务副主编,古韵新风第一主编。迄今已在上述诗网及中国诗歌网、中国网络诗歌网等各大诗网发表旧体诗词一千四百余首。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