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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对特权的批判

 城北十五里666 2022-10-18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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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ID:hlmyj001

编辑微信:dongzhu1968

投稿:hlmyj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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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归途如虹

《红楼梦》里的贾雨村,是一个本性不坏的人。他家道中落,却靠着卖字度日,还算是有骨气。得到了甄士隐的资助之后,也颇有念旧和感恩之心。甄士隐虽然出家了,但是他对甄士隐的夫人还是不错的,也答应了要帮忙找到甄英莲。

但是在官场待久了之后,贾雨村就变了。金钱和权势逐渐腐蚀了他的心灵。

贾雨村思想的重大转折发生在第四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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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蟠为了和冯渊争夺香菱(被拐的甄英莲),就纵容手下豪奴打死了冯渊。冯家告了一年的状都无人做主,可见贾雨村之前的官员都知道“护官符”,不敢管这件事。

贾雨村一开始得知此事后还算是义愤填膺,要秉公执法。可是,在门子(葫芦庙里的小沙弥)给他看了“护官符”之后,贾雨村就开始经历复杂的思想斗争。最后,他听从了门子的建议,包庇了薛蟠。不过,他至少承认了薛蟠的罪行,让拐子得到了惩罚,让薛家得到了烧埋费。可是,他却并没有让薛蟠得到法律的制裁。

现如今,我们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在有“护官符”的时代,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的。薛蟠家是皇商,是金陵四大家族之一,有钱有势,冯家只是小乡绅,惹不起薛蟠。薛蟠觉得自己花几个臭钱就可以解决这件人命关天的大事。按照今天某些人的观念,薛蟠觉得钱是万能的。

这就是《红楼梦》对当时那个特权社会最尖锐的讽刺。曹雪芹在回目里写得很清楚:“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一个害死了人命的人,凭借“护官符”,就可以逍遥法外,说明当时的司法制度存在很大的漏洞,没有公平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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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是一个法律可以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当法律不再维护公平正义,而变成了特权阶级维持其剥削统治的工具的时候,社会的黑暗也就可想而知了。

而且,门子还说“护官符”现象是“各省皆然”。可见,当时整个社会都被一张巨大的关系网所控制。没有权势的普通老百姓在这张巨大的关系网面前是无能为力的,只能备受欺凌,这太让人觉得悲愤了。

门子对贾雨村说的这段话更是让人感觉到那个时代的黑暗。贾雨村在看到“护官符”之后,也并不是一开始就妥协了,他还在做思想斗争。但是门子对他说:

“老爷说的何尝不是大道理,但只是如今世上是行不去的。岂不闻古语有云:'大丈夫相时而动’,又曰:'趋吉避凶为君子’。依老爷这一说,不但不能报效朝廷,亦且自身不保,还要三思为妥。”

是门子的这段话才让贾雨村做出了决定。贾雨村也逐渐意识到,在那个官官相护,天下乌鸦一般黑的世道下,自己要想在官场生存下去,不可能做一个正直的人。

于是,贾雨村逐渐堕落为一个斯文败类,堕落为贾宝玉眼中的“国贼禄鬼”,平儿口中“饿不死的野杂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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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呆子事件贾雨村做得更加过分。贾赦只是想让贾琏去买石呆子的扇子而已。石呆子有傲骨,倔强,不肯卖。贾琏也没有逼着石呆子卖。可是贾雨村却诬陷了石呆子,抄了石呆子的家。

贾琏为石呆子说了一句公道话,还算良心未泯。可是贾赦却因此打了贾琏。可见,贾赦和贾雨村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欺压百姓的“国贼禄鬼”。

其实这件事本身跟贾雨村无关,贾雨村却为了巴结贾赦,害苦了无辜的石呆子。

扇子是石呆子的,他不是靠卖扇子度日的,他可以不卖。没有任何人有权利逼迫石呆子卖扇子。贾雨村和贾赦的做法就是巧取豪夺,就是仗势欺人。

《红楼梦》写得深刻的地方就在于没有把贾雨村写成一个本性很坏的人。他的堕落是环境和制度造成的。

被害死的还有张金哥和他的未婚夫。他们虽然是自杀的,但是多情知义的他们是因为硬生生地被拆散,才被逼无奈自杀的。李衙内的贪色,张金哥父母的爱势贪财,王熙凤的“不信阴司地狱报应”,节度使云光欠着贾府的人情,这些交织在一起的因素,导致了张金哥和他未婚夫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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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故事告诉我们,以“贾史王薛”为代表的家族,的确因为拥有金钱和权势而得到了不少好处,也因此害苦了无辜的老百姓。《红楼梦》里虽然没有写史家的人如何害普通老百姓,但是史湘云的叔叔婶婶让史湘云在史家过得很不容易,他们也不算什么好人。

一个社会要想真正实现公平,就一定要消除所有特权。现如今也有有钱有势的人,但是他们和普通老百姓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这才是公平。

公平必须针对所有人而言,一个社会如果是有钱有势的人决定穷人的生死,那么这个社会是注定会“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毕竟,剥削制度是阻碍社会发展的。社会不应该成为弱肉强食的森林,只有人人平等,社会才会变得越来越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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