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服务指南 凡在三台县域内征占地0.5公顷或者土石方挖填总量大于1千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都需要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一、报告书审查流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报送三台县水利局——县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审查——出具审查意见——按照审查意见修改,——修改后电子版报送县水利局,——专家组复核修改成果——专家组出具复核意见——形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报送县水利局(纸质版2套,电子版1套)。 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如下流程 根据水利部[2020]160号文件要求: 1.自主公开(生产建设单位网站或者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提交**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水利部[2020]160号表)(祥见附表1); 3.提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份); 附件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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