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蠖园|邓可 - 朱启钤的市政思想及其贡献

 北京的骑士 2022-10-21 发布于北京
Image

朱启钤的市政思想及其贡献*

文 / 邓可

主编寄语

今年是朱启钤先生诞辰150周年,中国营造学社纪念馆将推出“蠖园”系列与朱启钤相关之文章。朱启钤不仅是中国营造学社的发起人,更是中国现代建筑、市政、遗产保护诸领域的实践者,亦是转型时代的知识分子。希望能集合不同学者对朱启钤多方面的记录、研究、论述,展现朱启钤先生作为卓越学者、工程专家、政治家、实业家和学社创始人的生动形象,纪念其对学术研究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在清末民初中国的市政改革与转型中,朱启钤是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图1)(见首图:任内务总长时期(1914—1916)的朱启钤)。在他的直接推动下,北京成立了京都市政公所(1914—1928),并实施了一系列载入史册的市政举措。

“市政”是在古代“管理集市事务”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近现代概念,指在一个城市社会内部,以提供公共服务和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运用一定制度、技术和手段实行基础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公共活动,其精神内核是城市自治。根据语境的大小,可分为市政管理和市政工程等方面。

20世纪初,警察制度作为一种城市管理工具已逐渐在一些大城市普及,其管理职能涉及城市社会各领域,是为中国近代市政的雏形。北京自清末以来相继设立了京师内外城工巡总局(1905—1906)、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1906—1913)、京师警察厅(1913—1928)等机构,为北京近代市政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随着北京城市近代化需求的不断加速,警察机构已无法适应更大规模、更细分的城市建设及管理需要。

朱启钤早年从事工程建设以及担任北京警察高级官员等经历,激发了其对于建筑工程的兴趣和市政改造观念的形成。1913年,就任中华民国内务总长的朱启钤认识到:

自从创办警政以来,市政未能专设机关经理,所有一切事宜,不过皆归警厅兼办,数年经营,成效固不无可观,可是与东西洋都会比较起来,尚未能相提并论”[1]

“一切改良之计划、执行之手续……皆惟警察是赖”[2]

“惟市政尚未克讲求,且无专司者,故警察权之范围较简”[3]

加之1914年京师地方自治被袁世凯下令中止,官方对于北京的市政建设事业力不从心[4]。创办一个具有地方自治权、区别于以社会管理为主业的警察机构的新式市政机构就显得十分必要。

正如朱启钤在《京都市政计画说略》所言:

“京师首善,万国具瞻,尤宜先为倡导”

北京的市政改革,具有“以树全国之风声,而立自治之模范”的重大意义。从下面这段叙述中,我们可以进一步感受到朱启钤对于发展城市自治和改良市政的热情与初衷:

大凡一人群之结合,莫不始于自治,进为官治,终乃划分官治之一部而委之自治。顾自治制度非可易言,往往筹议在数十年前,实行乃在数十年后。考自治之缘起,亚东多始于乡间,泰西则肇自都市,论希腊古时,都市即为国家。其后文化渐起,都市行政由种族主义一变为商业组合主义,再变为市民共益主义,此共益主义之实行。又分官治、自治两时期,迄于今日市政,归自治几成通例矣。'

'而各国政府对于市民自治,大都由放任主义更进为干与主义,盖商业繁盛,交通利便,人口增加之率倍蓰。畴曩人口既密,于是弊习恶风祸患灾害相因以起,市民之智识能力有时不能自谋提倡补助、监管、保护之方,不得不有资于政府。西儒谓都市自治为一切民政之中枢,诚有味乎其言之也。'[5]

为此,朱启钤主持起草了《京都市政条例》,建议设立京都市政公所,并随即经过国务会议同意[6]。1914年4月25日,朱启钤正式奉大总统令“督办京都市政事宜”,以内务总长身份兼任京都市政公所首任督办[7]。5月27日,由政事堂[8]机要局函发华字360号铜质关防一颗,文曰“督办京都市政事宜关防”,即于就职之日截足启用。6月1日,京都市政公所正式成立运行,各职官就职[9](图2—图4)。

Image

▲图2 京都市政公所办公地点(西长安街)

Image

▲ 图3 京都市政公所职员合影

Image

▲ 图4 京都市政公所的组织架构

市政公所开办伊始,大力解放思想,同时聘请地方绅商顾问共商重要事务,其中包括一些外国知名专家,如法国工程师普意雅(Georges Bouillard,1862—1930),他们在北京市政建设重大项目的咨询和决策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图5)。朱启钤本着“以市政之整理,垂首善之光荣”“期于市政、民情两无妨碍”的精神,“凡费轻而易举者,拟先择要举办”的原则,参照国外先进经验对北京城市面貌进行改良,“新办事业均从原有官产及可以开放地点著手,以为市民之倡”,以期在十几年后实现“公益私益相辅相成,事易集而民亦不扰”的目标[10]。

Image

▲ 图5 普意雅绘制的北京自来水分配计划图

在朱启钤担任市政督办的两年间,北京的市政建设成效显著,密集实施了正阳门改造、环城铁路建设、香厂新市区开发、皇城改造等重点工程,并启动对全市街道、沟渠的全面整理,使北京的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图6—图10)。同时,他创办《市政通告》等刊物(图11),大量引入和宣传这一时期西方在城市管理方面的新理念、新做法,如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田园城市”概念等,为推动中国现代城市规划和管理的起步做出了有益尝试。

Image

▲ 图6 正阳门改造前后总平面图

Image

▲ 图7 御河桥道路工程场景

Image

▲ 图8 皇城新开南长街门洞

Image

▲ 图9 改造后的朝阳门与新建环城铁路

Image

▲图10 京都市政公所引进的洒水汽车

Image

▲ 图11 《市政通告》封面

京都市政公所开辟了中国近代市政的新模式,是清末以来市政改革的一次重要迈进(图12)。在科学、民主、文明等思潮的渗透和影响下,其作为政治和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新型产物,对于构建现代社会的认识无疑是进步的。其致力于运用现代技术改良城市传统基础设施,同时不断扩大并完善市政管理职能,建立城市税制,与警察机构形成分工与协作,积极推动北京近代化城市建设与公益事业的发展

Image

▲图12 中国近代市政机制的演变过程

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北京的市政公所模式得到各地广泛效仿,成为近代中国城市管理和建设体制的一种新范式,为近代市政制度的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实践基础。可以说,朱启钤为这一跨越式进步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 完 -

*本文主要内容摘编自清华大学邓可博士学位论文

《清末民初北京的市政建设研究(1901—1928)》

作者已授权

文中图像均由邓可提供

邓可:男,博士,任职于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建筑系,研究方向为城市与建筑历史、遗产保护、城市设计。

- 注释与参考文献 -

[1] 《市政与国家及人民之关系》,《市政通告》(旬刊)第1期,1914年11月20日,第1—7页。

[2]《督办京都市政事宜朱启钤呈恳辞督办差使并请简官接办文并批令》,《政府公报》第112号,1916年4月27日,第9页。

[3]《市政与警察之关系》,京都市政公所:《市政通告》(合订本),1918年,第91—93页。

[4]《大总统令:取消京师地方自治》(1914.02.06),《政府公报分类汇编(地方自治·警政·河工水利)》第25卷,1915年,第2页。

[5]朱启钤:《京都市政计画说略》,《市政通告》(日刊)第1号,1914年7月20日,第2—3页。

[6]陈声玥、陈国文:《朱启钤与北京城市现代化》,《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6期,第113—116页。

[7]《督办京都市政事宜内务总长朱启钤呈大总统报明任事日期暂在内务部附设公所并请饬铸关防以昭信守文并批(1914.05.13)》,《政府公报》第726号,1914年5月15日,第32页。

[8]为总统府的办事机构,存在于1914年5月至1916年5月,取代国务院并随后被其所取代。见刘寿林:《辛亥以后十七年职官年表》,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8—10页。

[9] 京都市政公所:《京都市政汇览》,北京:京华印书局,1919年,叙言第1页、第1页。

[10] 朱启钤:《京都市政计画说略》,《市政通告》(日刊)第1号,1914年7月20日,第2—3页。

纪念馆预约参观

展览 | 预约参观办法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