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使用华法林,且存在静脉血栓栓塞症(VTE)复发高风险,无大出血风险,建议在术前 5 d 停用华法林并进行桥接抗凝。 (2)如接受胃肠外抗凝(UFH 或 LMWH)或桥接抗凝治疗:如使用 UFH,建议在手术前 4 ~ 6 h 停用。如使用 LMWH,建议在手术前大约 24 h 停用,术后 24 h 重新启用。如进行高出血风险手术,建议在术后 48 ~ 72 h 重新启用。 (3)如使用 DOACs 抗凝:需要在术前暂时中断 DOACs 治疗的患者,不建议进行桥接治疗。建议根据肾功能、药物半衰期、出血风险停用及重新启用 DOACs。 (4)是否需要桥接抗凝治疗,应根据患者出血与血栓风险的评估(如表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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