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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入账这四个问题一定要清楚!否则要吃大亏

 雪原老虎 2022-10-24 发布于江苏

暂估入账是企业中常见的行为,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于一些业务已经生了,额虽然票还没到,但是按照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为了反映企业真实的业务情况,就需要“暂估入账”了。

一、常见的暂估入账业务

1.采购入库的存货暂估入账

采购业务里,暂估入账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问题,因为采购入库和发票的实际收到时间往往有时间差,月底的时候,需要财务根据入库单或者合同认存货,暂估入账。

2.固定资产暂估入账

在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是还没有办理竣工决算的时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此种情况应按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二、暂估入账注意事项

1.暂估入账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财会〔2016〕2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进项税额。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故其购进货物相关的进项税额应当计入货物的成本价。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中应当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暂估入账的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税总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因此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环节,暂估入账成本费用只要是实际发生的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暂估入账的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么?

对于已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发票的,可以在发生的当年税前扣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未能取得发票的,不得在当年税前扣除。未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4.取得以前年度暂估成本费用的发票,该如何处理?

根据税总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从上述文件中可以得出结论:

取得以前年度暂估成本费用的发票,可以追溯到发生年度扣除,但追补期不得超过5年;如追补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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