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一定要注意!别再乱用“暂估入账”了!

 创融财税 2023-05-31 发布于广西

“暂估入账”其实是会计上实质重于形式的一种体现。大部分企业都会出现这种情况,采购的材料、商品已经入库了,但是发票还没取得,这个时候就需要“暂估入账”了,在采购业务里,暂估入账是一个典型的问题了,需要财务根据入库单或者合同确认存货,暂估入账。

关于暂估入账有以下四个问题:

暂估成本可以跨年吗?
这个是可以的,但是必须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对应发票,否则不能税前扣除。一般情况下,到第二531日汇算清缴前没有取得发票的不能税前扣除,就要调整增加利润额,计算交企业所得税了。如果要做跨年的暂估入账,且没有取得发票的,做完纳税调增后,最好红冲掉,如果不红冲掉,以后税务稽查时,可能会存在补税,交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

暂估入账包含增值税进项税
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进项税额。应该按照不含税价格暂估入账,这样不会虚增成本。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计税方式为简易计税方法,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中应当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预缴申报时,成本费用能税前扣除吗?
已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未实际发生的不得扣除;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扣除;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发票。
因此,企业真实发生的成本费用,只是暂时没有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的,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以暂时按照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税前扣除。
如果能合理利用这一点,可以避免后期多缴纳税款的情况发生。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暂估入账的成本费用能税前扣除吗?

根据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所以,对已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企业可以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发票的,那就可以在发生的当年税前扣除;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没有能取得发票的,那就不得在当年税前扣除。在汇算清缴时,要补充提供发票。
需要注意,如果没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企业暂估入账的相关内容,对此还有什么疑问的,可以评论区留言。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