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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确保需使用文件的部门或人员及时得到其有效文件; 2.适用范围 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的文件(企业内部编制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和外来的受控文件)。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编制本公司的文件化信息管理程序,负责培训并监督该程序的执行。 3.2各部门或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该程序并按规定执行。 注:受控文件:指需保持有效版本的文件(当文件出现最新版本时,应及时发放新文件,回收旧文件的文件)。如内部需执行的文件,外部需供方执行的文件。对向顾客提供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情况证据时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常属非受控制文件。 4.措施和方法 4.1文件分类 4.1.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用以说明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组织权责,描述体系运行原则的基本文件。 4.1.2程序文件:描述质量体系运行及要素所涉及到的各个职能部门活动范围的文件。 4.1.3作业指导书:具体指导各个岗位如何操作的作业规范。 4.1.4规范:阐明要求的文件,如产品检验标准、工序控制要求、工艺流程、样板等。 4.1.5质量计划:对特定项目、产品、过程、或合同,规定由谁及何时应使用哪些程序和相关资源的文件。 4.1.6表单记录:记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及其结果有关数据的规范的表格形式。 4.1.7外来文件:对本企业需执行的润滑油产品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顾客提供的需本企业执行的要求文件。 4.1.8各部门内部的管理性文件。 4.2文件制定和审批 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所有文件在发布前,应由以下规定的人员审批其符合性(指符合标准要求和实际操作的需要)、充分性(所有影响因素完全考虑周到)和有效性(在可能的范围内有效解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和管理问题),满足后方可批准实施。 4.2.1行政部根据各职能部门的程序文件,总经理制定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汇编成满足ISO9001: 4.2.2程序文件及其相关的表格由行政部(依据标准要求职能分配表)统一编写,管理者代表审查,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部统稿。 4.2.3作业指导书及其相关表格由各相关部组织相关人员编写,该部门主管批准。
4.2.4规范文件及其相关表格由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工程部负责人批准。 4.2.5质量计划、环境、职业健康方案的编制职责依据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的第7章产品质量策规定执行。 4.2.6各部门内部的管理性文件由本部门负责人编写,管理者代表批准。 4.3文件的标识和发放: 4.3.1标识范围: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和程序文件,部门编制的其他文件,除每批所需特定的技术要求以外的所有的文件(包括外来文件)均应进行“受控文件”标识。 4.3.2标识内容: 4.3.2.1编号标识:每份文件按设定唯一的文件编号。 4.3.2.2受控标识:对发放于内部执行的文件或发放外部(如给供方)执行的文件,应加盖“受控文件”印章;发放外部作证据用的文件(如给顾客),应加盖“非受控文件”印章。 4.3.2.3文件的编号原则: A:外来文件编号直接引用原文件编号; B:体系文件:厂名(X X /SK)-文件类别(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Q/E/H,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Q/E/HP,作业指导书部门/WI,)-流水号(000);质量文件类别为Q,环境文件类别为E,环境文件类别为H,若是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共同的文件类别则为Q/E/H; C:四阶表单:QMS-质量记录F,环境记录E-流水号(000)职业健康记录H-流水号(000) 4.3.2.4版本、版次标识:每页文件应标识版本、版次。 4.3.3文件发放: 4.3.3.1标识后的文件应由行政部负责发放。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可整本发放,也可把程序文件独立发放。每份文件应发放到文件的使用部门。文件发放范围由行政部填制,发放时由领用人在“文件分发回心记录表”内签名,。 4.3.3.2每批所需特定的技术要求文件则根据《生产过程管制程序》加以传递。 4.4文件的管理 4.4.1行政部建立文件档案,保存每版本的文件及其每一版本间的文件修改清单以实现文件变更的可追溯性。 4.4.2贮存于计算机中或软盘应注意防病毒和受损,并对所存文件形成清单,标识每份文件的版 次及存放地址,以利于识别和使用。 4.4.3行政部对加盖“受控文件”的文件建立“文件管制总览表”,列出各类文件目录及其版 次,以便识别文件的现行修订状态。对发放到各部门的文件也由行政部建立部门的“文件管制总览表”交各部门负责人,以利于管理本部门的文件。 4.5文件领用 4.5.1当有新进人员、转岗人员、或需使用文件的人员未领到文件时,其部门负责人填制“文件补发、借阅、作废申请单”,交由行政部按4.3.1相应条款执行发放文件。 4.6各部门或人员在使用文件时应注意 4.6.1不得随意借用其他人的文件复印。 4.6.2不得使用未加盖“受控文件”原章标识的复印件,一经发现立即交行政部收回销毁。
4.6.3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到行政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新 文件的分发号仍沿用原文件分发号,行政部将破损文件加盖“作废”标识。 4.6.4当文件使用人将文件丢失后,应按4.5.1条办理申请领用手续; 4.6.5当文件使用者离职时,必须将文件交回行政部(纳入移交手续中)。 4.7文件借阅 4.7.1需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需经行政部批准可借阅文件。借阅者应在指定日期归还文件,到期不归还由行政部主动收回。归案文件一律不外借,防止文件丢失和损坏。 4.8外来文件的控制 4.8.1收到外来文件的部门/人员,应交行政部按受控文件进行标识和发放管理,并填写“外来文件一览表”。 4.8.2行政部应确保文件是有效版本。 4.8.3当外来文件失效时,行政部应及时收回已发文件,并进行“作废文件”标识。 4.9文件修改 4.9.1文件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人员应关注文件执行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应为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和提高有效性而适时加以修改。由原制定人填写“文件制修订申请单”,,原审查、批准人审查、批准;体系文件的全面更改由管理评审会议提出或由管理者代表批准。 4.9.2文件更改后的审批应由原审批人进行。若出现机构变动或人员调动,可由原职务的对应职务或人员进行审批。 4.9.3更改后的文件经批准后按4.3条款发放到相应的场所,并同时收回失效文件,对失效文件标识“作废文件”。 4.10文件的换版和作废 4.10.1文件经多次修改(修改码从0到9时)或文件需进行大幅度修改时应进行换版。每修订一次为A1版,再修订一次为A2版,依此类推到A9版,再修订一次为B0版,依些类推;原版次文件作废,换发新版本; 4.10.2 所有作废文件应加盖“作废文件”标识。对任何需保留的作废文件加盖“留用”标识,以免误用。 4.10.3对所有作废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人集中统一销毁。 5.相关文件 《管理手册》 《记录管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文件管制总览表 6.2文件制修订申请单 6.3外来文件一览表 6.4文件分发收回记录
1.目的 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保存完好,并利于快速查寻。 2.适用范围 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产品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证据的记录。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编制本公司的记录管制程序,负责培训并监督该程序的执行。 3.2各部门或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该程序并按规定执行。 4.措施和方法 4.1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填写 4.1.1从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人员要按发布的《记录控制一览表》及其表格附件中相应的表格格式使用。填制时只能用钢笔、签字笔、圆珠笔,不能用铅笔填写。 4.1.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在填写时应有记录人员签名并有日期,记录情况应实是求是,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生产过程的控制记录和检验记录不得更改。如因笔误而需更改,应清晰划改,并在更改处签上更改人名字。 4.1.3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所产生的环境记录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 1)管理评审会议记录 2)各级人员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 3)产品实现策化必要时产生的流程图或环境计划等 4)对相关方的评价结果及必要环境影响措施 5)内审计划、内审记录、内审结果和内审报告 6)采取纠正措施的结果 7) 采取预防措施的结果 8) 信息交流的记录 9) 运行控制及应急准备与响应的记录 10)测视和测量的记录 11)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信息 12)投诉、事故记录 13)过程、产品信息 14)检查、维护记录
15)重要环境因素信息 4.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标识 4.2.1为了保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有唯一性标识,对每一份质量记录都有表式均设有唯一性编号; 4.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格式的更改 4.3.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格式的更改应《文件化信息管理程序》中的4.9条款实施。更改后的格式要在实施前及时调整《品质记录一览表》及其表格附件,使其保持为有效版本的文件。 4.4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收集、归档 4.4.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由各部门自行收集及保管,每月应对收集上来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进行分类编目和对名称和时间标识,以利于查询和追溯。如有存于电脑上或磁盘上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也应在文件目录上或磁盘上按此要求进行标识。并归案存放,行政部各部门根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本部门填制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形成“品质记录一览表”,以利于质量记录的管理。 4.5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保存期与贮存 4.5.1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保存期限根据《品质记录一览表》中的保存年限规定执行,根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不同性质作用,采用不同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保存期,如果在《品质记录一览表》中没处规定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则至少保存一年。 4.5.2各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应有专人专柜保管,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完好无损。同时做好防火、防潮、防虫害等工作。 4.5.3存于电脑中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要做好防病毒。如有进行备份,对备份磁盘要做好防潮、光、压。 4.5.4外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如顾客投诉或产品检验记录,由各责任部门整理、归档,并按本程序要求做好管理保管工作。 4.6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借阅 4.6.1归档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必须严格保管,借阅时必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借阅,借阅时填写“文件补发、借阅、作废申请单 ”,标明归还时间并及时索回。 4.6.2所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原件一律不外借,合同条件下要提供给顾客的记录,须经本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并使用复印件。 4.7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处理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达到规定的保存年限后,由各部门统一交行政部进行登记,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5.相关文件 5.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5.2《文件化信息管理程序》 6.质量记录 6.1品质记录一览表
1.目的 1.1通过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充分性、有效性、适宜性的评审,持续完善体系提高运行效果。 1.2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符合ISO9001:2015/ISO14001:2015/OHSAS18001:2007标准。 1.3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实现质量方针、目标的要求,提高市场竞争力。 2.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 3.职责 3.1总经理 3.1.1负责按计划时间每年年初主持管理评审。 3.1.2评审前,总经理应提出评审的重点和对评审输入的要求于管理评审计划中,批准管理评审计划。 3.1.3主持评审会议,对各部门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对体系运行情况做出切合实际的评价,并明确改进任务和要求。 3.1.4批准管理评审报告 3.2管理者代表 3.2.1根据内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审核的情况和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在管理评审会上向总经理报告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的要求。 3.2.2协调落实改进措施中的问题的解决。 3.2.3根据总经理意图,编制管理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通知各个部门准备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控制好评审的输入。 3.2.4负责管理评审会上的记录。 3.2.5整理、编写、分发管理评审报告。 3.2.6对评审后的跟踪活动的具体实施及验证。 3.3相关部门 3.3.1根据评审通知,各部门主管负责准备并提供评审所需的与管辖范围有关的资料。 3.3.2出席会议,就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报告。评价与本部门有关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完整性、实施的有效性包括对本部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的问题、需改进和支持的内容。 3.4.4负责实施管理评审提出的涉及本部门的质量改进措施。 4.措施和方法 4.1总则 4.1.1定期评审:建立并保持管理评审程序,按管理评审程序规定的评审时机由总经理定期主持管理评审。 4.1.2临时评审: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由管理者代表应提请总经理增加管理评审。 a) 组织机构发生较大变化
b)顾客重大投诉 c)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d)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极差 e)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4.2评审的输入 4.2.1管理评审涉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的一般情况,评审主要涉及: 3.3.1上次管理评审会议后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的跟踪验证情况分析; 3.3.2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3.3.3顾客满意度分析和相关方的反馈(如顾客投诉情况等),以及趋势分析; 3.3.4质量方针的实施情况;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及趋势分析; 3.3.5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绩效及趋势分析;产品质量及趋势分析; 3.3.6不合格及纠正措施情况及趋势分析; 3.3.7内审和外审结果及趋势分析; 3.3.8供方绩效及趋势分析; 3.3.9资源的充分性分析; 3.3.10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3.3.11各部门任何改进的建议。 8)环境管理评审会议主要目的包括: 8.1确保并维持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及符合ISO标准的要求。 8.2检讨过去的环境活动。 8.3检讨公司的目标是否达到环境方针的要求。 8.4检讨纠正和预防行动,及开会后的改善措施的有效性。 8.5保证任何偏差于环境设计水平已被纠正,并防止不合格再发生。 9)管理评审会议议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9.1人力资源状况的评审。 9.2可能影响环境管理体系的变更。 9.3上次管理评审会议报告的结果 9.4自从上次管理评审会议以来,环境审核报告的结果。 9.5认证机构或客户外部审核报告的结果。 9.6客户和内部关于环境投诉。 9.7报告已计划和进行纠正和预防行动的有关资料。 9.8环境方针、目标及指标。 9.9相关方的表现。
9.10环境改善方案。 4.3评审的输出 4.3.1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的措施涉及: 1)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改进。 2)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 3)资源配置的需求。 4)产品符合程度的评价。 5)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的综合评价(包括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改进)对管理评审应做好记录,并根据总经理意见的形成“管理评审报告”,应视具体情况明确有关改进要求。 6)环境管理评审输出包括: 6.1应包括对公司的整个环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总体评价。 6.2应包括环境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方面的决定和措施. 6.3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决定和措施. 6.4环境活动改进决定和措施。 6.5应针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或潜在的变化考虑当前或未来的资源需求的决定和措施. 4.4评审实施 4.4.1管理代表应根据总经理意图,负责制定评审计划,计划应明确评审目的、评审内容、评审时间、评审依据、参加范围、需准备的资料。 4.4.2管理代表负责在评审前一周通知与会人员和有关评审要求提供的资料,各部门如因工作的原因需要调整,则应立即与管理代表协商。 4.4.3各参加人员应在召开会议前按评审计划的评审内容和评审输入的要求准备好形成文件的评审资料,并尽可能评审的数据证据。 4.4.3到会人员应签到。总经理主持管理评审的会议,宣读管理评审计划,简短说明各部门进行评审报告的安排。 4.4.4与会者根据准备的资料,报告本部门的实际运作情况,对与本部门/岗位有关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作出评价,对与本部门有关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汇报,提出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需求,需增配的资源,以及是否需要修改本部门的相关文件(含质量分目标)。管理者代表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情况、 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有效性的报告。管理代表对上次管理评审引起的改进的跟踪情况报告。 4.4.5管理代表负责会议中的记录。 4.4.6总经理在听取各部门报告后,综合各部门作出的评审意见,对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综合评价。同时,针对各部门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和各种需求,决策目前改进的重点内容、职责、期限。
4.4.7评审时间一般以会议的形式集中举行。 4.5管理评审报告 4.5.1评审会后,管理代表负责编制管理谰审报告,报告需包括:目的、评审内容、评审时间、评审依据、参加范围、评审综述、评审结论、改进意见和要求。 4.5.2管理评审报告应分发到各参加部门,各部门应将评审的信息与本部门的人员进行沟通。 4.6纠正和预防措施 对于报告中提出的改进要求,各责任部门应针对与本部门有关的内容,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或预防措施,确定实施职责和期限,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实现改进。 4.7改进的跟踪 4.7.1管理代表负责对改进要求的实施效果跟踪验证和记录,以确保取得预期的效果。 4.7.2管理者代表负责协调并解决改进措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4.8当改进的要求可能涉及文件的更改时,按《文件化信息管理程序》进行更改。 4.9所有有关管理评审的记录按《记录管制程序》保存。 5.相关文件 《文件化信息管理程序》 《记录管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管理评审报告 6.2管理评审计划
1.目的 为保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从人员配置、人员经历、教育程度、培训、技能和能力的等方面考虑,确保从事影响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人员是有能力的,以及确保从事与环境有关的工作人员都具有胜任本岗位的能力,有效地管理人力资源,并促进环境管理体系有效地运行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涉及到的人员。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程序归口部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的人事调动,培训及档案管理工作。 3.2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所辖范围内的人员的配置及培训。 4.措施和方法 4.1确定需求 4.1.1根据公司各个部门岗位要求和部门职责,从教育、培训、技能和工作经历四方面规定各岗位人员的要求,以确保满足要求的人员是能够胜任工作的,具体规定形成《岗位职责》。在制定中注意以下几点: 4.1.1.1管理人员应注重教育程度,管理职责越高,教育程度越高;同时需要本行业的经历,教育程度越高,所需的经历要求可相对低;管理职位越低,所需的专业经历越多。 4.1.1.2重要环境岗位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培训,其专业工作经历受具体岗位而定。 4.1.1.3生产中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应要求工人应具备相应的技能,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1.1.4对特殊工种的人员应要求其具备特殊工种上岗证,具体如下: 1)特殊工种:电工、驾驶员、仪校员、内审员均需持有资格证,工务部保存留档; 2)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及重要环境因素岗位等工位的操作者必须经过生产车间主管考核,合格后上报生产部、行政部,人事方可发公司资格证持证上岗,并须对其定期考核; 3)检验人员必须有相关灯具检验经验半年以上,经部门主管考核合格后,上报人事,发证上岗;部门定期举行考核,对所有的考核记录予以存档。 4.1.2在招聘员工时,应按上述规定的《岗位职责》进行招聘。当所招聘人员或现有岗位的人员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进行培训,包括对外委托培训,或采取轮岗工作,以增加工作经历。 4.2培训计划的制定 4.2.1主动提出要求:每年年初行政部发出“培训需求调查表”,通知各个部门按实际需要进行填写,需求应包括与质量相关的人员应理解并掌握与质量管/环境理体系相关的规定。 4.2.3必须的基本内容 4.2.3.1岗前培训:包括公司基本规章制度、人事制度、5S教育及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安全教育等相关培训。 4.2.3.2质量教育培训:公司质量体系运行、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等相关培训。 4.2.3.3在职培训:对上岗人员不能达到要求或需要进一步提高技能时进行的在职培训。
4.2.3.4管理职能培训:对管理人员(含基层管理和中层管理干部)进行管理理念、方法、技巧方面的培训。 4.2.3.5其他技能的培训:各个专业需要培训方面; 4.2.3.6关键工序的操作人员的岗前培训。 4.2.4制定计划:行政部对上述的需求进行汇总,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呈报总经理审批,核准后作执行的依据。 4.3培训计划的实施 4.3.1行政部根据培训计划排定课程,每月初书面通知受训部门,对人员实施培训。 4.3.2各个部门主管负责落实受训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并监督受训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4.3.3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行政部应对其资格证的有效期进行监督、检查,期满前必须要求其重新培训并合格。 4.3.4培训时,参加人员应签到。 4.4培训方式 4.4.1发放资料,员工自学 4.4.2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 4.4.3参加公司外单位举办的培训 4.4.4参加国内、外观摩、考察、专题报告及成果发布会 4.4.5聘请外部专家、讲师到公司进行现场培训或举办培训班。需对外委托培训或请专家到企业培训的情况,由工务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5培训效果评估 4.5.1培训效果的评价:培训结束后,培训实施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如书面考试的方式;口头提问的方式;实地操作的方式; 4.5.2考核方式的独特性:无论何种方式,都应与实施情况相适应,针对不同的岗位的要求不同而不同;评价内容应针对岗位要求,最好一岗一内容,包含该岗所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4.5.3考核方式的有效性:考核合格的人员,应确保满足要求,并可进行正确工作的人员。 4.5.4对考核的结果应进行记录,记录于”培训签到表”中呈报行政部纳入员工个人档案。 4.5.5当培训未达到预期目的时,行政部会同培训单位会整找出原因,并继续采取措施,以确保员工的质量。 4.6人力资源过程中的所有记录按《记录管制程序》管理。 5.相关文件 《岗位职责》 《记录管制程序》 6.记录 6.1培训需求调查表 6.2年度培训计划 6.3培训签到表
1.目的 确保设备满足产品加工质量特性的要求,并保持过程能力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用于生产的设备。 3.职责 3.1采购负责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 3.2各使用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所有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日常管理及报废 3.3生产品质部维修、及重大保养工作; 4.措施和方法 4.1设备的购置 4.1.1各部门、车间根据提高产品质量、改进工序、扩大生产等需要,提出增购设备申请,报总经理审核。 4.1.2采购实施采购,价值较大的设备在采购时应对供方进行评价,合格后方可向其采购。采购设备时应考虑设备易维修性。 4.1.3新设备到货后,采购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包括随设备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的验证。对外观及零部件、备件、备品清点齐全后,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经有关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必要时,应要求其培训操作人员。 4.2生产设备管理 4.2.1新设备交付使用后,生产部要建立《设备清单》,包括进厂日期、型号、名称、设备编号、使用单位。 4.2.2操作人员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应由生产部或设备的生产家厂对操作者进行操作培训,包括设备性能、维护知识、操作方法等。经过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 4.2.3操作者必须按机器的说明书使用设备,随时观察设备的运行,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报维修工及时修理。 4.2.4各部门或车间需要移动或借用生产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机电组批准,并由机电组统一调度并调整台帐。 4.2.5设备备件管理 1)生产部负责提出备用零件外购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必要时采购跟踪采购。 2)购回设备备件由生产部进行管理。 4.2.6设备标识 1)当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课应在该设备上标识“待修”。 2)当该设备需要联络外部检修部门时,应标识“暂停使用”。 3)当设备检修经调试后,由检修人员签字确认取消“暂停”或“待修”标识, 通知操作人员使用。
4.2.7设备档案: 应对所有设备分类建立档案,内装该类设备的技术资料、重要的维修记录、大中检修记录。 4.3设备的维护保养 4.3.1由操作者对设备进行日点检,下班前对设备进行清扫、擦拭、加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3.2接到生产部门、车间的维修通知,维修人员应在10分钟以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或给予答复。 4.3.3生产部负责人员应根据《机器操作规范》,定期维护保养。 4.3.4巡回检查:生产部管理人员每天要下车间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填写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1)如发生设备事故,应及时进行调查、调整和处理。 2)维修人员每天上班后,对所管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做好记录。 4.3.5设备检修 1) 生产部编制年度大中修计划,并按进度检修,并提前一周通知相关部门,必要 时负责联系外部检修部门 2) 设备检修完工后,由生产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4设备报废 4.4.1使用部门对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经过维修仍达不到使用要求的)、超过正常使用期的设备提出报废申请,呈报生产部。 4.4.2生产部对设备进行实际操作后,对每年一次汇总核实后,呈报总经理,经批准后作变卖处置。 4.4.3对报废的设备必要时通知财务部,做好帐物处理。 5.相关文件 《机器保养规程》 6.相关记录 6.1设备清单 6.2设备保养表
1.目的 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和顾客满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销售合同签定前对顾客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和评审。 3.职责 3.1业务部是本程序的责任部门 3.1.1负责顾客要求的识别; 3.1.2负责与顾客有关的产品要求的确定和评审; 3.1.3负责顾客提供财产的接收、转发,对顾客提供软件的保管、维护; 3.1.4负责建立与顾客联系的渠道,对信息的传递、反馈和联络; 3.1.5负责产品报关、运输、交付等工作。 3.2其他部门负责参与产品要求的评审,确保完成与本部门有关的任务。 3.3仓库负责顾客提供财产的存储和保管。 4.措施和方法 4.1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要求包含以下几方面: 4.1.1由业务部与顾客洽谈,了解顾客对产品的有关要求,包括产品质量要求、材料要求、工艺要求、包装要求、交付时间要求、服务要求、可能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及其他要求如付款方式、商标要求等; 4.1.2顾客没明确提出,但作为除静电刷产品隐含的要求; 4.1.3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4.1.4企业自身提出的要求。 4.1.5 与顾客有关的产品要求应形成记录 4.2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4.2.1评审要求 在接受合同、订单之前,业务部应对与顾客有关的产品要求及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品质能力、交期能力、技术能力;当业务不能确定品质能力、交期能力或技术能力时,业务部会同生产部评审;同时,对于特殊的订单(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时)需经总经理加批;若订单评审不通过则由业务同顾客继续洽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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