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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TF16949产品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

 体系管理 2022-10-25 发布于浙江

产品设计与开发控制程序

(IATF16949)

1、目的

对产品的设计开发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设计输出能满足合同或顾客及其它国家标准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新产品开发设计、改型产品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技术中心:负责新产品开发中的产品设计、工艺文件、产品鉴定等技术工作,满足合同及客户要求。

3.2营销中心:根据市场动态,行业的激励,策划开发新产品的提议,并填写《新产品调研报告》及老产品的技术改进报告,负责提供新车或改型产品订货合同,并负责与顾客进行有关产品技术要求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

3.3质保部、供应部配合上述有关工作。

4、定义

4.1新产品:包括以下几方面:

4.1.1公司《产品目录》未列出的产品;

4.1.2与公司现有的类似定型产品相比,在结构、性能、功能、外观、材料等任一或几方面,有重大突破或改进的产品。

4.2改型产品:对公司现有的定型产品,在结构、性能、外观、材料等方面有局部改进,包括:

4.2.1对现有产品的缺陷或不足改进后的产品;

4.2.2在现有产品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某些局部功能的产品;

4.2.3依顾客特殊要求对现有产品进行局部修改后的产品;

4.2.4依其他要求对现有产品进行局部修改后的产品。

5、工作程序

5.1市场调查分析和开发策划:由营销中心提供《新产品调研报告》到总经办、技术中心。

5.2设计和开发准备

5.2.1产品初步设计方案提交:

技术中心以订货合同、《新产品调研报告》,或针对现有产品在质量、性能工艺、成本、包装及交付使用等各方面存在的缺陷及不足等为依据,提交新产品开发或产品改型初步设计方案,方案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5.2.1.1设计依据、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5.2.1.2主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及国内外同类产品水平分析对比;

5.2.1.3总体布局、主要结构、原理概述;

5.2.1.4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寿命与成本分析;

5.2.1.5研究试验大纲及试验报告内容等。

5.2.2产品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评审:主管副总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针对新产品开发或改型产品设计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并填写《设计评审表》;

5.2.3产品初步设计方案决策评审

5.2.3.1根据初步评审结果,由技术中心依据初步设计方案填写《新产品/改型产品设计申请表》,交公司总经理批准;

5.2.3.2公司总经理召集相关人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新产品/改型产品设计申请表》进行综合性的决策评审并填写《设计评审表》。

5.2.4根据决策评审结果,成立由技术中心为主的项目小组,明确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并配置必要的资源;

5.3设计任务下达

5.3.1技术中心依据《新产品/改型产品设计申请表》填写《设计任务单》;

5.3.2技术中心以《设计任务单》形式下达产品设计计划;

5.3.3项目小组根据设计计划编制《产品设计开发工作内容及进度计划表》,并将设计任务具体落实到小组成员。

5.4技术方案设计:项目小组依据《设计任务单》进行技术方案设计,完成后报主管技术总工程师,技术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5.4.1产品总图(草图);

5.4.2产品部件图、原理图(草图);

5.4.3主要零部件图(草图)

5.4.4设计预算书;

5.4.5主要材料清单;

5.5技术方案评审:技术中心部长在接到项目小组提交的技术方案后,应及时组织各有关部门或本部门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该报告将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参加评审的部门包括:技术、生产、供应、质量管理、市场的代表。

5.6工作图设计:项目小组依据通过评审后的设计方案开展工作图设计;工作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5.6.1总装图、原理图、部件图、零件图;

5.6.2文件目录、图样目录;

5.6.3零部件明细表;

5.6.4产品使用说明书;

5.6.5试制鉴定大纲;

5.6.6重要度分级表;

5.7设计输出

5.7.1项目小组工作图完成后提交技术中心部长;

5.7.2工作图评审:技术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按《图纸审核管理规定》评审意见直接签在工作图上,对未通过的审核工作图返回设计人员重新修改;对通过最终审核的工作图,交给技术中心资料室管理。

5.8设计评审:

5.8.1设计评审点的选择(附录2);

5.8.2设计方案评审人员的组成应包括:技术中心、生产部、供应部、质保部、营销中心的代表;

5.8.3作好并保持设计评审工作的有关记录。

5.9设计验证

5.9.1技术中心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计阶段的验证工作;

5.9.2在设计输入阶段,对设计输入信息进行充分核实与校对,以验证其能否满足设计任务单上规定的设计参数的要求;

5.9.3在设计输出阶段,对设计输出结果进行必要的检验和试验,以验证其能否满足设计输出的要求;

5.9.4在设计过程中,项目组长随时稽查设计质量,及时纠正有关问题;

5.9.5对各设计验证阶段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9.6作好设计验证工作的有关记录并保持。

5.10设计确认

5.10.1主管技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设计阶段的确认工作;

5.10.2在具体的设计工作实施之前,对设计方案进行充分的计算和论证(经验比较),以确认其能够满足规定的要求;

5.10.3在样车/或样品交付/或生产之前,对样车/或样品进行必要的检查,检验和试验,以确认其能够满足规定的要求;

5.10.4对各设计确认阶段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10.5作好并保持设计确认工作的有关记录。

5.11产品工艺路线的制定按照《产品工艺过程制订规定》实施;

5.12样车/或样品试制和鉴定按产品试制鉴定大纲执行;

5.12.1样车/或样品试制

5.12.1.1技术中心项目小组中主要设计者应参加重要零部件加工、装配、调试等工作;

5.12.1.2技术中心项目小组负责记录试制中图样和工艺更改情况,关键技术的解决情况等;

5.12.1.3技术中心项目小组记录样车或样品的性能试验及改进情况;

5.12.1.4质保部按产品研究试验大纲及试验报告内容要求,进行相关的检测或试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5.12.设计更改控制

5.12.1根据样车/或样品试制、检测、试验、鉴定及使用等情况,由技术中心汇集各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设计更改;

5.13.2设计更改适用范围:适用于设计审批后的未定型产品的设计变更控制;

5.13.3设计更改原则

5.13.3.1图样及文件的更改不得违背有关标准的规定;

5.13.3.2图样及文件的更改不得降低产品质量的要求。

5.13.4设计更改分类

5.13.4.1一般设计更改:产品局部的结构、尺寸、公差标准及工艺性等方面的变更;

5.13.4.2重大设计更改:产品整体的结构、尺寸、性能及功能等方面的变更。

5.13.5设计更改权限

5.13.5.1技术中心是设计更改的管理和责任部门;

5.13.5.2经技术中心部长授权同意后,设计人员方可进行设计更改。

5.13.6设计更改评审

5.13.6.1一般设计更改由技术中心内部评审,部长审批;

5.13.6.2重大设计更改由技术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报告并交主管总工审批。

5.13.7设计更改必须对图样和文件的电脑图档及存底图档同时更改,以保持一致,并填写《图纸/资料更改通知单》;

5.13.8更改的图样和文件经审批后,连同《图纸/资料更改通知单》一并分发通知各相关部门,并按《图纸资料管理规定》执行;

5.13.9更改的图样和文件要完整、统一、清晰。

5.14产品开发和设计流程图(附录1)

6、相关质量记录

6.1新产品调研报告

6.2新产品/改型产品设计申请表

6.3设计任务单

6.4图纸/资料更改通知单

6.5零部件明细表

6.6产品设计开发工作内容及进度计划表

6.7设计评审表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新产品技术调研管理规定

7.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3图纸资料管理规定

7.4产品工艺过程制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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