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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有哪些是你当了律师才知道的事?

 等你在雨中tbv9 2022-10-27 发布于上海

一个网友说:

“看见许多老百姓对律师又爱又恨,不用时鄙视,用时盲目,也有人说律师和医生很像,越老越值钱。中国的律师,到底是怎么样的呢?和电视上有哪些不一样?”

说一个刑事律师和民商事律师的事吧。

关于刑事律师。

简单来说,在刑事案件中,法官、检察官、公安机关、被害人,个人觉得他们其实是一伙的,都是想尽办法给犯罪嫌疑人入刑定罪。

虽然说检察院和法院都是独立的,但在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既是公诉人,又是高高在上的国家法律监督者,就这个位置,你能说法院能真正独立吗?

而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因此法院完全犯不着跟检察院过不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多数刑事判决都是跟着检察建议书走的。

所以真正能帮嫌疑人的,只能是律师。于是刑事律师的对立面就变得无比强大,律师在他们面前显然势单力薄。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工作开展其实是很难的。

比如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看守所的人有些是不太配合的,尤其是现在疫情期间,部分看守所对律师会见严格得令人咋舌,很多都要求视频会见。但是视频会见这种,你懂的,谁知道有没有可能动手脚呢?这让律师和嫌疑人能放心吗?至少我这种人是持怀疑态度的,尤其是视频会见室还是在严格监控的情况下。

比如去某些部门调取视频资料,调取其他证据,律师感觉都跟孙子似的,随便一个什么办事员都能刁难律师。刁难就算了,关键最后律师真的就调取不了证据。哪怕你有时候拿着调查令都没办法,因为律师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不能对这些人有什么制衡,相反,对方却可以给律师的执业使绊子,任何一个律师碰到这种事内心都有一种悲凉涌上心头。

也基于此,我见过有些律师直接不干刑事这一行了,觉得很憋屈。

当然当了民商事律师,也有的会遇到麻烦。特别是那种一直干民商事的,会被民法思维局限,于是把自己给送进去的。

因为民法思维接触的都是物权,合同,侵权这些,官司胜败也就是费点钱财,所以部分民事律师就会忽视刑事思维。

而实际上,民法上的侵权这些,很多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刑法可不管你民法上怎么定性,反正只要符合刑法定罪要件,就可以给你定罪。

比如有些民商法律师在给当事人出谋划策,设计方案的过程,看似在避雷,其实是触碰了很多法律红线,就像一些公司交易,利润分配方案,风险都不小,近年不少民商事律师栽在这块。

因此我个人认为,所有搞非刑事诉讼的律师,平时多去翻翻张明楷刑法案例是必要的。这既能破除固有思维惯性,也能规避很多执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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