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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解读202211

 shengyidian 2022-11-05 发布于内蒙古

个人养老金,是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自愿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缴存个人养老金,缴费完全由个人自行缴纳,实行完全积累。

个人养老金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一、个人养老金缴费环节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后,个人缴纳的养老金可以在个人“综合所得”税前扣除,每年扣除限额为缴费限额12000元,可以选择在预缴时扣除,也可以在汇算清缴时一次扣除。扣税凭据由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

二、个人养老金投资环节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可以运用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投资,风险由个人承担,收益在取得环节暂时不交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养老金领取环节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领取方式为按月、分次或一次,一经确定不可以变更。

个人是否达到领取条件,由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审核确定,与商业银行以及相关金融行业平台对接,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共享相关信息。

最后要提醒的是,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适用本政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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