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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与核心素养的关系

 课程教学研究 2022-11-11 发布于浙江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中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培养目标是:

义务教育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使学生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其核心的内容应该是“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

义务教育各学科的课程标准中提出的课程目标是课程核心素养。

关于核心素养,比较权威的界定是:核心素养是学生适应未来发展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

核心素养与“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这一培养目标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呢?

核心素养作为学生适应未来发展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与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之间存在着内在关联性。核心素养的具体的要求就是“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具体地展开的内容,核心素养是落实培养目标的载体,核心素养提出的并明确了的学生发展具体要求和理想状态,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时代新人的发展提供了具体化、细化的课程目标支持和保障。

具体地看,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与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表现为:

正确价值观指向“有理想”。正确的价值观主要内容包括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正确的价值观旨在让学生明确自我人生发展的方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个人理想和追求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以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

关键能力指向“有本领”。旨在发展学生适应现代化社会所需的关键知识、技能与态度等,如学会学习的能力、探究能力、创新精神、自理自立能力、抗挫折能力、自我保护能力、艺术鉴赏与表现能力、合作能力与团队精神以及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运动习惯等。

我以为,在义务教育阶段,我们需要培养的学生关键能力应当有二个层面,一是人的终生发展的关键能力,包括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二是作为学生的学习关键能力,包括阅读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元认知能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7)中提出的终生发展的四大关键能力是:

培养认知能力,引导学生具备独立思考、逻辑推理、信息加工、学会学习、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的素养,养成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培养合作能力,引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学会与他人合作,学会过集体生活,学会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遵守、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培养创新能力,激发学生好奇心、想象力和创新思维,养成创新人格,鼓励学生勇于探索、大胆尝试、创新创造。

培养职业能力,引导学生适应社会需求,树立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践行知行合一,积极动手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

对于学生的学习关键能力,我根据专家们的研究梳理为:阅读能力主要指信息的理解力、信息的选择力、知识的发展力;思维能力主要指批判性思维品质、系统性思维品质、开放性思维品质;表达能力主要指表达的准确性、表达的全面性、表达的多元性;元认知能力主要指学习进程规划力、学习自我评价力、学习策略调整力。

必备品格指向“有担当”。必备品格的具体内容应该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旨在发展学生具备社会责任、集体精神、国家认同以及国际理解等意识、观念与品格,使学生能够成为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真正建设者。

正确地把握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课程核心素养与培养目标的关系,是我们准确理解义务教育新课程的重要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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