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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史》:草体篆文的价值

 三个小布丁 2022-11-10 发布于河南
秦系篆书典雅、精美,结构匀称,线条均匀,藏头护尾,立体感强烈,富有庙堂华贵之气,但篆书有一个非常致命的弱点,就是书写太慢!

(秦系《石鼓文》)
因此,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有草体篆文出现,《秦公簋》(上一节详细说过它)在铸铭之外,还有后来补刻的草体题铭:器刻“西一斗七升囗簋”,盖刻“西一斗七升大半升盖”。因为是补刻,并非提前铸铭,所以是草体。

(《秦公簋》)
《秦公簋》的盖铭和器铭如图:

(《秦公簋》补刻铭辞)
这个草体刻铭很值得研究,丛文俊先生分析出它的特点有四个:
1、线条排列等距。这说明正体大篆已深入人心,这也是这些草体篆文大小参差变化悬殊的原因。保持线条排列等距,字形简单的字就显小,字形复杂的字就显大。
2、“隶变”的发生。举了例子,即“西”是秦简早期隶书所本;“大”字写法则与早期隶书完全一致;
3、东西方文字并非完全隔绝。这说明在春秋战国时,东西方文化有交流并且互相影响,也举有例子,即“盖”字所从之“大”,写法与六国古文完全相同;
4、小篆的体势正在形成。草体篆书文字字形拉长,并有明显的垂线,这跟后来的小篆字形纵宽比变成3:2的比例,是一脉相承的。究其来源,是秦篆对于东南各国美化字形风气的吸收和借鉴。

(小篆的纵宽比)
最早有年代可考的秦文草体刻铭见于战国秦孝公时,代表器是《商鞅镦》,作于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5年),这时,商鞅任大良造已经六年,变法取得成功,“物勒工名,以考其诚”的考核验收制度开始在秦国施行(这是秦国胜于其他国家的制度原因),秦国自孝公后,开始有纪年兵器。

(《商鞅镦》的刻铭)
铭文内容为“十六年,大良造,庶长鞅之造,雍矛。”这件器铭的秦文刻款的价值在于它告诉我们:秦文刻款的潦草变表是在书写的基础上进行的,或远或近,而大都可以还原为书写状态,可以作为考察秦文隶变的重要参照。
接下来值得谈及价值的,是《秦封宗邑瓦书》刻铭。如图:

(《秦封宗邑瓦书》刻铭)
这件瓦书刻铭可以说明两个问题:
1、这是“小篆书体的前期形态”。它的性质与《商鞅方升》《诅楚文》相同。我们往前看,可以发现,秦诏版的样式与它非常相像,两者脉络相连,它就是秦篆体文字的日常书写状态。

(《秦诏版》)
2、秦始皇统一文字,同样源于秦国之内文字的不规范。我们总说秦始皇统一六国文字,其实,早期在秦国之内,篆书的书写因为实用的原因,书写并不规范,迫使秦始皇整理规范并颁行小篆。衡量二者轻重,怕是迫于内因的更为重要些。
下一节,我们要读到“隶变”了,相对整个书法史和文字史,“隶变”都是个重要的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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