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刑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犯罪分子,这话你敢信吗? 事实上,保护犯罪分子,还真的就是刑法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要理解这句话,就要先说说要刑法是干什么的。 提到刑法的作用,很多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打击犯罪,这个没错的,但是如果没有刑法,能不能起到打击犯罪的效果呢。 这个当然是可以的,比如说黑社会就有帮规,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帮规,可能比刑法还要严苛,也能起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之所以要用国家的名义颁布刑法,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要保护犯罪分子,防止人们过度报复,比如我们熟悉的格言,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听起来落后残忍,但本质上,就是部落之间防止过度报复,采取的一种报复原则。 但是对于犯罪分子的厌恶和憎恨,几乎是所有人的共性,尤其是当某种行为侵害到自己利益的时候,那恨不得对他扒皮抽筋。 汉文帝号称是非常温和的一个皇帝,有一次一个小毛贼偷了高祖庙内的玉环,文帝听了之后,非常生气,说要诛灭这个人一族。 但当时负责司法的廷尉张释之,据理力争,按照律法,杀掉这个人,就已经是最高惩罚了,不能再提升到灭他全族的惩罚了。 可见,有时候,皇帝遇到事情,也不能为所欲为,毕竟有律法摆在那里,面对坏蛋,一时冲动,很容易想到的就是,对他采取更加严厉的报复。 比如,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在火车站毕业证被偷了,心里想的一定是,抓住这个小偷,一定要打个半死。 看到有拐卖儿童的,父母哭得撕心裂肺,心里想的一定要,抓到人贩子必须当场枪毙,才能平民愤,或者类似其他情景还有很多,如果真的按照个人感受去执行,可能刑法上的死刑都不知道要翻几倍。 但事实上,无论是盗窃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甚至是人人唾弃的强奸罪,这些罪行绝大部分情况下,都不足以判处死刑。 刑法的目的,就是要遏制人们心中过度报复的冲动,同时把报复的权力,收归国家,由国家来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 但是在现实中,依然会有很多过度报复的事情存在,很多人原本是占理的,但就是因为没能遏制内心过度报复的想法,最终让自己很被动,甚至是构成犯罪,下面这个案子,就很能够说明心存过度报复的危害。
案子简单明了,老王可能涉及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故意杀人罪,一个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案情来看,老王构成的是故意杀人罪。 在自己院子里,晒掺了毒药的腊肠,本身不会对不特定人群产生危险,很显然这是个封闭的家庭院落,一般是未经允许是不可进入的。 自己院子,有毒的腊肠,显然老王的针对目标很明显,就是前两次来偷他腊肠的人,这个偷腊肠的人,不可能是随机的,不固定的,因此老王的行为,只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很显然,老王是被这个小偷彻底激怒了,做好的腊肠,被偷了两次,谁都会非常生气,但是老王的报复行为,远远地超出了正常的范围和尺度。 这个案子,几乎所有的证据,对老王都是不利的,不构成正当防卫,因为正当防卫要求必须是当场,要是其他防范措施,也还有辩解的空间,比如说你挖个深坑,弄个尖刺,都有正当的理由。 但是往自己的腊肠里掺毒药,而且剂量还不小,这明显就是故意杀人了呀,连自己的腊肠都彻底放弃了,一心只想追求小偷的死亡结果,老王一时的冲动,可以说是毁了两个家庭,故意杀人的刑期至少是十年以上。 冲动是魔鬼,本来老王是受害者,但转眼间就成了加害人,而且还是最恶劣的一种犯罪,如果世界上,只剩下一种罪名,那一定是杀人罪。 每个人都会有过度报复的冲动,现实中很多悲剧的发生,都是过度报复引发的,比如说前几天很火的新闻,医生上门打人事件。 相信这件事,背后肯定是有原因的,但是,一旦控制不住自己动了手,用官媒的话说就是,一巴掌打碎了自己的前途。 过度的报复,往往会把事情引向不可预知的风险,遇事一定要冷静,对方有错,并不是你动手的理由,对方的辱骂,同样也不是动手的理由。 过度报复,只能让自己陷入被动,绝大部分的报复权,都被收走了,个人只剩下少量的,有限的主动救济权,当然了这里面度很难把握,最好的做法是,既然度很难把握,干脆就不要把握,不要想着自己报复这件事就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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