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日落跌进迢迢星野,走在洒满余晖的路上,影子可以被拉的很长,时间也过的很慢很慢。不知不觉间,2022年已接近尾声,学校也即将迎来年终财务决算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 一、报销业务相关要求 ![]() ![]() 现场报销截止至2022年12月20日(酬金类报销同样截止到20日当天下班前),两校区所有自助投递机也将在12月20日当天下午17时同步关闭。 ![]() 2022年12月10日之前的发票请务必在2022年12月20日前报销完毕。2022年12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发生的票据在2023年3月31日前报销完毕。 2022年12月20日前退回修改的预约单请在2022年12月20日前再次投递(或直接送单)。 ![]() 除极特殊情况外,2022年12月停止预借发票业务。已办理各类预借发票的,请各单位及经办有关人员尽快联系对方单位按约定汇款,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于12月20日前办理来款入账手续。2023年1月1日起恢复各类票据预借业务。 ![]() 除极特殊情况外,2022年12月停止各类预付及借款业务。已预付及借出款项,请各单位及经办有关人员尽快办理归还发票或还款手续。2023年1月1日起恢复各类预付及借款业务。 二、收费、奖助学金业务相关要求 ![]() ![]() 1、学生学宿费、各类代收及服务性收费(培训费、图书馆查新费、期刊中心版面费等通过“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服务号”缴费的各类项目)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 2、教务处、学工部、国际与港澳台工作部以及各学院及时与财务处核对,做好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 3、学工部、国际与港澳台工作部以及各学院请在2022年12月10日前向财务处提交12月奖助学金发放名单 ![]() ![]() 三、年终清理工作 ![]() ![]() 1、请各单位及时登录数字北中医-校内通知-点击更多浏览关注每一期来款查询,及时进行来款认领。科研课题来款请及时到科技处办理相关入账手续。 2、内部单位各类垫付款项:学校已垫付的水费、电费、电话费、房屋使用费、人员费等,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在12月20日前及时进行内部清算。 3、全校各类存货材料库请于12月20日前与财务处核对账目。 4、往来款项:为防范资金风险,请各单位领导、经费负责人充分重视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各类暂借、暂存款项,请务必于2022年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完成清理核销。 5、培训班结算:培训项目结算单位务必于2022年12月20日前提交全部结算资料。 ![]() ![]() 四、校内预算相关说明 ![]() ![]() 2022年校内预算执行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届时财务处按规定收回2022年各校内预算项目剩余额度;12月20日后发生的各项费用,请在2023年校内预算中进行申报。 特别提醒:请各单位及时清理已预约未报销的报销单(包含采购平台已冻结金额),否则将占用2023年校内预算额度。 ![]() ![]() 五、财政专项相关要求 ![]() ![]()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8号)文件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应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对已经发生的项目支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结算。特别是2021年拨款的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双一流、绩效拨款、教育教学改革、基本科研业务费、财政捐赠配比资金六大专项及其他教育部批复的司局级项目经费,均应在12月20日之前执行完毕,如有经费结余请归口部门上报结余经费说明,教育部将按规定收回结余资金。 近日,北京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大家报销时做好自身防护,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年终结算量大,报销业务繁多,财务人员会尽力保证“T+5”的结算时限,如遇款项结算稍慢的情况,请您耐心等待,逾期未到账的,您可拨打财务服务热线59897070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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