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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我只注重我自己独立的思想(3)

 置身于宁静 2022-11-20 发布于浙江

  陈独秀随即撰写《今日之教育方针》一文,提出教育的责任在民间不在政府,而教育方针,应侧重了解人生之真相、个人与社会经济之关系、未来责任之艰巨等。其中最重要的,仍是要明确国家的意义,以厘清国与民的关系。他认为,欧洲近世文明已达国家主义阶段,惟国家过盛,不免侵害人民权利,于是兴起“惟民主义”,强调主权在民,实行共和政治。中国的国情,国民犹如散沙,国家主义实为自救之良方。但应了解“近世国家主义,乃民主的国家,非民奴的国家”。人民应自觉自重,不必事事责难于政府,也无需争什么“共和国体”。只有“惟民主义之国家”,才是“吾人财产身家之所托”。

  此时陈独秀所说的“民主”,仍对应于君主;而“惟民主义”,或即后来流行的德莫克拉西,却意近共和。三年后他还在说,“现在世界上有两条道路:一条是向共和的科学的无神的光明道路;一条是向专制的迷信的神权的黑暗道路”,而新派人物“总算是倾向共和、科学方面”。这里共和与科学的并列,大约就是稍后脍炙人口的德先生和赛先生之滥觞。而对应于德莫克拉西的,正是共和。所以,陈独秀所鼓吹的“惟民主义之国家”,侧重于共和政治的政体层面,而非其国体层面(即对应于君主的民主)。

  到1916年初,陈独秀“盱衡内外之大势,吾国吾民,果居何等地位,应取何等动作”,写出了著名的《吾人最后之觉悟》。他提出,首先要从政治上觉悟到“国家为人民公产”,中国“欲图世界的生存,必弃数千年相传之官僚的专制的个人政治,而易以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由于最终影响政治的是伦理思想,中国“多数国民之思想人格”必须变更,要在政治上自觉其居于主人的主动地位。若“伦理问题不解决,则政治学术皆枝叶问题”。故“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

  厘清“国”与“民”的关系以建设一个现代的国家,是陈独秀一生言论的核心。这一系列文章表明,陈独秀关于“国”与“民”关系的思考已大致定型。此时他最为关注的,是改善中国和中国人在世界的地位;即以“民族更新”为基础,与白种的欧洲竞争,为中国争取“世界的生存”。所有这些,都取决于中国人的自觉,使“国民”而非“国家”居于政治的主动地位,以实现他所期望的“惟民主义之国家”。

  在此从“国家”到“国民”的倾斜之中,对“自觉”的强调,意味着群体性“国民”的努力,必须落实在每个“国民一分子”身上。陈独秀实已指向“个人”的自觉,并更多寄希望于青年。在此后的几年中,有“我”日益成为趋新言说中的一种“必须”;从生活到学术的讨论,处处可见“我”的存在。

  而不论“国民”是群体的还是个体的,思想、伦理等方面的改造都成为了首要的努力目标。陈独秀提出从“政治”到“伦理”的觉悟层次,就是要将侧重点从“政治”上的努力转向“文化”,具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思想之表述相关的文学革命,一是与思想本身相关的伦理革命。   三、从文学到伦理的文化革命

  当年所谓文学革命,主要是表述方式(文体)的革命。在中国传统里,文体与个性本密切相关。顾炎武在讨论历代文体转变时曾说,“诗文之所以代变”,是因为“用一代之体,则必似一代之文,而后为合格”。但“一代之文沿袭已久,不容人皆道此语”;且后人总是摹仿前人之陈言,也不利于表述自我。结果,“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似则失其所以为我”。这一文体与自我之间的紧张,即是文体不能不变之“势”。有这样的传统,在民初自我彰显之时,表述方式首先成为关注的焦点,也是自然的发展(方式转变确立后,表述者本身及表述的内容一类问题才应运而提上议事日程)。

  先是胡适在1916年初致函陈独秀,提出“文学革命”之八项主张。后在陈独秀鼓励下正式成文,则易言为“文学改良”,将其在《新青年》通信中已引起争议的八项主张正式提出。陈独秀更进而撰写《文学革命论》以响应,他一面指出胡适是首举文学革命义旗的急先锋,他自己不过是在“声援”;同时仍提出了有些不同的“三大主义”,即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推倒陈腐的铺张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

  然而两人所提的具体方案,仅在《新青年》作者读者中有进一步的讨论;更多的人显然并未侧重“文学”本身的改与革,却逐渐拥戴着提倡者走上以白话写作之路。不论在时人的关注里还是后人的记忆中,“文学革命”都逐渐演化为一场“白话文运动”。后者是一次名副其实的革命,成为整个新文化运动最持久的遗产,并真正改变了历史——今日白话已彻底取代文言,成为几乎唯一的书面表述形式;即使在所谓“象牙塔”的菁英学术圈里,也很少有人能以文言写作了。

  如果说文学革命侧重于思想的表述,陈独秀同时也关注着思想本身的革命。那时的《新青年》,仍在贯彻不“批评时政”的宗旨。但陈独秀所谓伦理的觉悟,本基于伦理思想决定政治运作的思路,故虽口不谈政治,而意仍在政治。同理,文学革命也决非仅仅停留在表述层面,而自有一条从文学到思想、社会再到政治的内在理路。

  在陈独秀看来,欧洲革命是全面的,包括政治、宗教、伦理道德和文学艺术;而中国革命则仅限于政治,且都虎头蛇尾,不够充分。由于革命锋芒未曾触及“盘踞吾人精神界根深蒂固之伦理道德文学艺术诸端”,故单独的政治革命对中国社会“不生若何变化,不收若何效果”。有了这样全面“革故更新”的视野,他就从“孔教问题喧努于国中”看出了“伦理道德革命之先声”,把当时讨论广泛的“孔教问题”与文学革命、思想革命都作为更大“气运”的一部分,结合起来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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