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苏洵《六国论》的逻辑谬误:2、六国失败的根源是变法不彻底

 金色年华554 2022-11-20 发布于江西
文章图片1

一、战国战乱不息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要求生产关系适应它的发展

春秋时期,以鲁国的初税亩为标志,封建生产关系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奴隶主贵族为代表的守旧势力却不愿意失去他们的天堂,于是战乱频仍。

在令人眼花缭乱的战争中,变法登上了历史舞台。

文章图片2

二、战国时期各国的变法

1.李悝变法

魏国在前445年魏文侯即位后已成为中央集权的国家,中央设置了可以任免的相、将等管职来统领百官,在郡县也设置了可以任免的相、将等管职来统治人民,魏文侯曾先后任命了魏成子、翟璜、李悝为相,李悝为战国初期法家的始祖,被魏文侯任用后主持变法。

文章图片3

李悝的主要变法措施有:

首先是”尽地力之教“:提高单位土地产量,发展农业生产,劝诫农民“治田勤谨”,“尽地力之教”。做出三项规定:

(1)即“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同时地间种、套种多种作物,充分利用地力;

(2)'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勤奋耕作,加紧抢收。

(3)”还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蓏,殖于疆场“住宅周围栽树种桑,菜园里种菜,田地里的间隙要种瓜果。充分利用空闲地,以扩大副业收入。

文章图片4

此外,颁布平籴法,平籴法做法是:

好年成分为上中下三等,坏年成也分为上中下三等。

丰收年按年成的丰收情况,国家收购多余的粮食。

歉收年则按歉收的程度,国家拿出收购的粮食平价卖出。

这样“虽遇饥馑水旱 ,籴不贵而民不散”。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商人对粮食的投机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农民破产流亡,巩固小农经济,这也是后来历代王朝均输、常平仓的开端。

文章图片5

还有刑法:

制定《法经》,撰次诸国法,作为变法的一部分,李悝编纂《法经》,“撰次诸国法,著法经六篇”。此六篇即《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法经》以《盗法》《贼法》列于首,他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是指窃取财货,“贼”是指对人身的侵犯,也包括犯上作乱。“盗贼需劾捕,故著《网》《捕》二篇。”

《网法》即囚法,是为了囚捕盗贼而设的,即《囚法》。其中亦有“断狱”即关于审断罪案的法律;

《捕法》是有关“捕亡”,即追捕逃亡的法律。

文章图片6

《杂法》是惩罚各种其他犯罪的法律,包括对“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等五种违法行为的惩罚。

《具法》是“以其律具为加减”,即是根据犯罪情节和年龄情况,实行加重或减轻刑罚的有关规定。

李悝的《法经》是现今确知的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成文法典,基本具备了现代刑法体系(总则统率分则)的雏形。后来“商君受之以相秦”,即以《法经》为蓝本制定了《秦律》。汉《九章律》以后历代法典,都受到了《法经》的极大影响;《法经》成为历代法典的基本蓝本。

李悝变法比较彻底,它使魏国在战国初期成为强国,尤其是闻名遐迩的魏武卒,更是不可小时的劲旅,直到后期才逐渐衰落。

文章图片7

2.赵国公仲连改革

(1)前403年,周威烈王被迫承认魏赵韩三国魏诸侯,在这一年,赵相国公仲连进行了政治改革

公仲连使赵烈侯启用牛畜为”师“负责教化,荀欣为”中尉“负责指挥作战、选拔官吏,徐越为”内史“考核臣下成绩。

荀欣和徐越主张按照当前的政治标准来选拔人才、处理财政和考核臣下成绩,这是法家的政策,而牛畜主张”以仁义,约以王道“是儒家政策。

赵国在具体政治工作和财政工作中采用法家政策,而在教导方面采用儒家政策。魏文侯也同样,起用李悝、吴起等法家人士,另一方面尊儒家卜子夏为”师“,宣扬儒家的”仁义“和”王道“。

文章图片8

(2)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从本质上来讲,仅仅是军事手段的革新,对国家社会的影响没有那么大,所以只能兴盛于一时,而不能使赵国长久地强于别国。

文章图片9

3.吴起在楚国变法

吴起,卫国左氏人,一度侍奉鲁君,入魏被封西河郡守,后因魏武侯大臣王错的排挤,由魏入楚,被楚悼王任为”宛守“,防御魏韩,一年后被提升魏令尹,后在楚国变法。吴起的变法要点是”损有余,补不足“,剥夺一些旧贵族的有余,来补充军政开支的不足,认为楚国的”贫国弱兵“是由于”大臣太重、封君太众“,因此:

首先申明法令,施行法治,公布法律于众,禁止纵横家游说以保护法令,“破横散纵,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这种废故易常的举动就是后来大规模变法的前奏。

文章图片10

其次,减贵族爵禄,废除世卿世禄制。对没有功勋军公族及其后裔,实行“均其爵、平其禄”政策;将爵禄作为奖励军功的工具,提高将士的积极性。这就是所谓“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进而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使封君子孙三世而收爵禄”以解决楚国“封君太众”的历史问题。此外还徙贵族于边境,以实广虚之地,打击旧贵族的势力,也有利于开发荒地。裁汰”无能、无用、不急之官”,减削官吏的禄秩,以供养“选练之士”,以解决“大臣太重”的历史问题。

再有,整顿吏治。在废除贵族特权的同时,吴起又采取措施削弱大臣威权,一是“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荣,行义不顾毁誉。“要求大臣公私分明,一心为变法的新兴政权效力。二是”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杜绝权门请托之风,廓清吏治。

文章图片11

还有,加强军事训练,提高军队战斗力。注意耕战并重,亦兵亦农,编练精兵以“争利于天下”;禁止人民游手好闲,不务耕作;同时收减百官和封君子孙的俸禄,以保证军队有充分给养。

最后,改“两版垣”为四版筑城法,提高了筑城工程的质量,加强了郢都的建设。

起初吴起变法遭到了旧贵族与道家的反对,但楚国经过吴起变法确实强盛起来,吴起变法采取均爵平禄等抑制旧贵族的措施,沉重地打击了旧贵族,加速了楚国向中央集权体制发展的进程。

文章图片12

同时,变法中也注重奖励耕战,组织移民垦殖,促进了边地的开垦和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楚国新兴地主阶层和自耕农阶层的成长,促进了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的变革。

吴起变法对于后来楚国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宣王、威王时期的强盛,奠定了基础。这一系列国内变法也使楚国国力迅速强大起来。

然而,正当变法顺利进行,支持变法的楚悼王却病逝。悼王死后,旧贵族势力乘机作乱,围诛吴起。吴起死,随后楚国的改革运动也随之夭折。

因此,楚国作为大国,却被亲过打的丧师失地,割地求和不是没有原因的。

文章图片13

4.韩国申不害变法

前355年,韩昭侯启用申不害为相,申不害主张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体制,讲究统治之“术”,把权柄集中于国君,实行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体制。

与卫鞅、吴起讲究以法来加强统治不同的是,申不害固然讲法,但没有把法放到重要地位,而主要讲究术。要求国君用术,官吏只能做职权范围内的事,不能越级,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即使知情也不能讲,目的主要还是防止臣下篡夺大权。

申不害的术,主要指任用、监督、考核臣下的方法,国君将“术”藏于胸中,做到“藏于无事”,属于一种阴谋权术,客观上是君主专制统治体制下官僚制度推行后必然的产物。

这样的术,不仅国君可以用来驾御臣下,大臣也可以用来争夺权力,强调这样的术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成绩是比较差的。

所以,六国中,韩国最早灭亡不是没有原因的。

文章图片14

5.秦国商鞅变法

前359年,秦孝公酝酿变法,但收到了旧贵族代表的反对,认为”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指出”治事不一道,便国不法古“,这是历史进化的思想。

前356年,秦国经过了三年的变法准备,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实行了第一次变法:

(1)“令民为什伍,实行连坐法”,商鞅把李悝的《法经》在秦国公布施行,把法改为律,增加了连坐法,将秦献公时即实行的民户什伍编制变为相互监督纠举的什伍连坐制。同什同伍的百姓相互负有“告奸”的义务,旅客住客舍要有官府凭证,收留没有凭证的旅客住宿,主人于“奸人”同罪。同时主张轻罪重刑,称为“以刑去刑,目的在于贯彻法令。

(2)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制二十等军功爵,斩得敌人甲士首级一颗的赏爵一级,使”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贵无所芬华;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这也打击旧贵族的势力。

文章图片15

(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发展农业生产。根据秦国地广人稀、荒地多的特点,商鞅制定《垦令》鼓励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发展农业生产。同时主张“一山泽”,由国家统一管理山泽之利,这些重农抑商的政策,目的在于防止商人损害和破坏小农经济,扶助小农经济生长。

(4)实行“分户令”。变法规定:凡是一家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必须分家,各立户头,否则就要加倍缴纳赋税。此举旨在增加国家户税,同时也是为了破坏宗法家族体制。

(5)焚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打击儒家复古思想,禁止私门请托、游说求官的活动

初次变法触怒了旧贵族,引起强烈反对,但变法成功使秦国不断在战争中胜利.

文章图片16

迁都到咸阳后,前350年商鞅在咸阳主持了第二次变法:

(1)“开阡陌封疆”,商鞅废除周代以来井田制,对人民重新授田,重新设立田界;规定此次授田不再收回,使土地权益打上了私有的烙印,这次改革正式废除了井田制,确认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并扩大政府拥有的土地授田制度,促进小农经济发展,增加地税收入,用法律形式保护了土地私有制,封建土地关系在秦国逐渐确立起来。

(2)普遍推行县制。县令是一县之长,县丞掌管民政,县尉掌管军事和治安。县一级的令、丞、尉直接由中央任免。于是,县级的行政权、兵权集中于朝廷,同时,职业官僚代替了贵族官僚,有利于权力的集中,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治体制,正式建立了起来。我国县一级的地方政权,大约是此时正式确立的。

文章图片17

(3)统一度量衡,秦孝公十八年,商鞅向全国颁发了统一的量器标准,实行统一度量衡器,其目的是便于征收赋税、给官吏发俸禄,同时也有利于农业和工商业的发展。

(4)按户及丁口征收军赋。按户出赋,这是一种“舍地而税人”的措施,目的是限制游食之民(商贾、游侠),同时也有限制官宦豪富之家豢养食客,防止其积蓄对抗国家的力量。

(5)革除戎狄落后风俗,按照中原的风俗,将秦国落后的习俗革除,提高家庭内部男女老幼尊卑之间伦理水准。

(6)燔诗书而明法令”,孝公接受了这一主张,严厉禁止儒家典籍传习,采取了焚烧的非常手段。游说之士以自己的主张动摇法治,故也被商鞅禁止。这样就把人们的思想用的法制统一起来,以达到“国俗可化而民从制”的目的。

文章图片18

三、变法的重要意义:

1、这是春秋时期礼乐教化治国的模式向以法治国的变革

为赵韩齐燕秦的法律来看,一切都上承春秋时期成文法公布运动之绪,试图在礼崩乐坏的新时代下恢复秩序,整齐人民,这一改革是国家根本治国理念的变革,是从以礼治国为主体,向以法治国为主体的一种转变。

2、依靠法令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裁量人们的利益

这是法律在官僚体系和社会生活中的全面扩张,是法律对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干预,就各国变法情形来看,普遍涉及到中央与地方官僚职能部门、军事部门、农业、商业、手工业、社会救助部门,赋役、司法、户口制度、度量衡制度等各个方面,是部门法制观念和事实的萌芽,为汉唐时代的各种单行的“令”开了先河。

3、开创性地创造了很多新的社会制度

这次变革,特别是法家式的变革,开创了后世中国政治法律的基本模式框架,后世中国的皇帝制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郡县制,官僚政治,军事制度,服役户籍制度,司法行政合一的模式,思想控制模式,刑罚制度等几乎都是由这一时期的变法改革试验开创的,这是中国封建国家体制全面试验和创始的开端。

文章图片19

战国七雄基本都实行了变法改革,但是:

韩国实力最小,变法仅仅着眼于君主对臣下的控制,力度最小,奴隶主贵族触动最小,最为保守。所以韩国第一个灭亡!

楚国变法曾经轰轰烈烈,但是楚悼王病死之后,守旧势力全面复辟,楚国亡无日矣。

秦国的变法最为彻底,实力最为强盛,为它一统六国打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证。

其余的四国则变法也取得了一些进步,所以曾经红极一时,但是终归是昙花一现,最后在和秦国较量的过程中败下阵来。

文章图片20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