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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必知100事(四)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成为正统思想

 金色年华554 2022-11-22 发布于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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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成为正统思想

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汉武帝下诏征求治国方略,儒客大家董仲舒向汉武帝提议“推明孔氏,抑黜百家”,在他著名的《举贤良对策》中把儒家思想与当时的社会需要相结合,还吸收了当时社会其他各家学派的理论学说,创建了一个以儒学为核心的新的思想体系,得到了汉武帝的赞赏。

董仲舒还系统地提出了“天人感应”、“大一统”等学说,这些学说被汉武帝所采纳,董仲舒将儒学正式推到中国社会正统思想的位置,他提出的天人感应等儒家理论,对中国古代社会影响长达两千多年。

那么“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呢?

首先,汉初的无为而治政策已经不再适应社会。

汉初,刚刚经历过战乱的社会需要恢复发展,统治者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经济上实行轻徭薄赋。因此,在思想上,主张清静无为和刑名之学的黄老学说受到统治者的重视。

汉高祖不喜欢儒学,在学术思想发展的低潮中,道家的黄老无为思想为汉初统治者所提倡,居于支配地位,各种不问流派的思想家也都乐于称说黄老之言。

然而经过文景时期的恢复发展,国家已经富强,汉武帝登基后,力图有一番作为,而儒家的春秋大一统思想,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显然与武帝时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于是,在思想领域,儒家有为的思想理论开始逐渐取代道家无为而为的统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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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中的汉武帝

其次,加强皇权已成为统治者的迫切需要。

汉武帝继位初期,窦太后的权力很大,是黄老之道坚定的信奉者。

汉武帝为了加强皇权,刚一继位便采取了当时丞相卫绾的提议,罢免学习法家、纵横家的官员,防止他们扰乱国政。

这一举措虽然为后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提供了条件,但在当时却遭到了窦太后的反对。由于儒学崛起,朝堂之上,一些崇尚儒学的人开始被重用,当时的御史大夫赵绾,褒扬儒术,贬斥道家,鼓动武帝实行政治改革,甚至建议不向窦太后奏事。

窦太后得知后,非常不满,在建元二年(前139)罢逐了赵绾,此外还将同样崇尚儒学的太尉窦婴、丞相田蚡也免了职。直至建元六年(前135),窦太后崩逝,儒家势力才再度抬头。

此时窦太后的势力已瓦解,汉武帝迫切需要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强化专制皇权。因此,元光元年(前134),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提出建议:凡是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的各家学说,都要从博士官学中排除出去。

汉武帝下旨将不治儒家《五经》的太常博士一律罢黜,排斥黄老别名百家之言于官学之外,提拔布衣出身的儒生公孙弘为丞相,优礼延揽儒生数百人,还批准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根据成绩高下选拔担任重要职务。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到底造成了怎样的影响呢?

将儒家思想同宗法制绑在一起。

在汉初之时,受战争影响,农业生产受到了破坏,亟待恢复发展,“牧民之道,务在安之而已”,统治者实行了与民休息的政策,使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占据了统治地位。

然而这种治民之术,既不能解决化民易俗,建立统一观念的问题,也不能使分散的小农经济与政权凝聚为一体,更为有害的是这种放任政策,听凭富贾豪族掠夺民财,兼并土地,从而激化了阶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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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

此时汉代统治者也意识到这种清静无为政治已不适应统治的需要了。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正是顺应了这一历史发展规律而出现的。

鉴于当时社会的状况,以家族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依然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宗法制度依然是巩固统治的思想基础。而在这一点上,其余各家学说都有着不同观点:法家认法不认亲,对宗法制度有否定的一面。

墨家主张兼爱 ,否定等级差别,不利于宗法制度的确立。道家的黄老之学没有对宗法制度给予至高的位置。

只有儒家学说,以孝悌为本,主张强化君父之权,系统地保存了我国自原始社会末期至春秋战国以来有关宗法观念的思想资料。因此,董仲舒糅合了道家,法家学说在政治上的主张,又将儒学与宗法制融合,渐渐取代了道家思想的统治地位。

加强了皇权专制,确立了儒家为社会正统思想。

董仲舒在继承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基础上,为了加强专制皇权,他对儒家学说进行了加工和改造。

首先,主张统治者推行仁政,将儒家学说政治伦理化。

在政治上的体现,儒家思想可以说是介于法家和道家之间的学说。法家思想认为统治者不应仁义,应该以权力和制度为核心,所以经常出现滥用暴力的情况,激化了社会矛盾。

道家思想则认为统治者应该持以道德,辅以仁义一切服从于自然无为的道论,如此使得一些地主阶级无比贪婪,兼并土地,使社会矛盾日益加剧。而儒家在政治上,将仁政与法治结合起来,以德为主,以刑为辅,重视道德教化,较妥善地处置了德与刑的关系。

贾谊是汉初儒家的杰出代表,他劝导君主和各级官吏带头为善,对百姓施以示范开导的政策。同时他又主张对反对朝廷、鱼肉百姓的地方割据势力,施以斤斧,加以镇压制裁,但并未得到汉初统治者很好的贯彻。

而董仲舒作为大儒,早在文景时期就广招门生,宣扬儒家经典,他的声誉也日益扩大,在汉景帝时当了博士,掌管经学讲授。至汉武帝时期,董仲舒出任国相,将兴学置教、培养贤吏与推行仁政紧密结合起来,发展了先秦儒家修己以安百姓的思想,对于建设贤德而干练的官僚机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儒家的仁政主张,有助于缓和阶级矛盾,提高吏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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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像

其次,董仲舒还利用儒家思想,将皇权神化。

为了进一步加强皇权的统治,董仲舒对儒学进行了神学化的改造。他先是从《公羊春秋》中找到了“大一统”的理论,提出统一是天地的常理。而后,又在他的《天人三策》中提出“天人感应”,将儒家伦理道德神学化,还提出“君权神授”,为君主专制的合理性,提供了神学的论证。

董仲舒'天人感应'论,是以社会、政治来说的。他把《春秋》中所记载的自然现象,都用来解释社会政治衰败的结症。他认为,人君为政应“法天”行“德政”,“为政而宜于民”;否则,“天”就会降下种种灾异以谴告统治者。如果这时人君仍不知悔改,“天”就会使人君失去天下。董仲舒建造的神学化儒学体系,虽然有别于出世而消极的宗教,却积极配合了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进而抬高了儒学的地位。

人治观念形成,阻碍了中国法治观念的发展。

虽然儒家思想是最适合当时社会发展的思想基础,但儒家对法律的主张和看法,是建立在以家庭为本位基础上的,以伦理为中心,以等级为基础的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

主张“礼治”和“德治”,也就是“人治”。儒家人治论的要旨在于:圣贤决定礼法;身正则令行;法先王,顺人情。儒家在礼与法的关系上强调礼治,在德与法的关系中强调德治,在人与法的关系中强调人治。

自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作为意识形态成为古代社会的思想基础,而后世之后的儒家学说一直没有断绝,只是根据统治需要和社会国情进行改造,修修补补,可以说儒家学说独霸中国正统思想二千余年。

儒家思想所反映的礼议、人伦,它至今仍然在现实社会中影响着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生活,并及于法律等各个层面。

当然,物极必反,没有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单一的思想模式,造就的政治法律文化——那就是专制。历史证明,人治和专制是一脉相承的。

要建立现代司法理念,这种本土环境法律思想的人治化,与强调以制度、规则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的法治观是格格不入的。儒家思想是建立现代司法理念的最主要的思想障碍,那就是法治观念先天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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