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五十七章
《道德经》第57章分享暨新生月祝福16 十二、法令只能规定底线,但善良却没有上限。
“法”指刑法;“令”指教令。 这句话表示,从历史来看,如果上位者无道,好贪婪享受、玩弄权术,总想强制大家顺从,那么法令越苛杂,大家越喘不过气,为了活命,各种逃避办法就会层出不穷。 到最后,玩弄法律成了习惯,违法犯罪成了常态,人们连廉耻都不要了,盗贼也就越来越多,天下就彻底乱了。所以说“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所谓“法令滋彰”不是说不要法令,而是不能过度。
只有以道莅天下,才能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因为,人永远逃不过良心的审判。
上位者好猎奇,下位者就投其所好。但天下哪有那么多奇物呢?所以就开始争抢偷盗、造假炒作,以至于乱象纷飞。 等乱了再制定法律来管,就晚了!靠管很难把人管好,除非他自己想好,否则外力施加越大,他的反弹越厉害。 任何时代,法令健全,都是必要的,但天下太平,却不在法令严苛。法令是死的,人是活的:
法条一多,看似法网严密,实际上,只要有了“有”,往往就有“空子”可钻。当人们行事从凭良心,降为不违法;再沦为即使违法了,只要不被抓就行,道德就是这样一步一步沦丧的。没人天生是盗贼,乱象都是后天制造的。
只有君王无私才有道德昌明,只有法令宽简才有民风淳朴,这样才能以无事达到天下大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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