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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潮、艾腾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律师戈哥 2022-11-25 发布于河南

当事人信息

原告:林潮,男,1982年8月27日出生,X族,住广东省东莞市。

被告:艾腾桂,男,1995年5月15日出生,X族,住湖南省平江县。

案件概述

原告林潮与被告艾腾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已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林潮本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当事人主张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支付2022年4月份租金3750元、2022年5月份租金4015元及5月份电费106元,合计7871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是租赁关系。原告于2019年5月1日将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镇××路××号××号商铺(下简称“案涉租赁物”)租给被告使用,合同期限自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止。被告于2022年4月、5月份严重拖欠租金,于2022年5月25日趁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搬走;现已不接听原告电话及回复任何信息以示逃租,故原告提起本案诉讼。诉讼中,原告明确表示若本院认定案涉《租用铺位合同》无效的,原告将租金主张变更为要求被告支付占用使用费,金额相同。

被告没有答辩,也没有举证。

诉讼中,原告提供了《商铺租赁合同书》、《租用铺位合同》、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拟证明其主张的事实。

一审法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原告起诉主张的事实属实。另查明,案涉租赁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房地产权证。案涉租赁物系原告在2019年4月29日与东莞市长安镇乌沙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书》承租而来的,再与被告签订《租用铺位合同》,将案涉租赁物转租给被告使用。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提供的上述证据及本案的庭审笔录等附卷为证。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本院依法可以缺席裁判。原告提供的证据充分确实,盖然性高,可以作为认定本案法律事实的依据。案涉《租用铺位合同》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以前,但持续履行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以后,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案涉租赁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房地产权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案涉《租用铺位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关于原告主张被告支付2022年4月份占有使用费3750元、2022年5月份占有使用费4015元、2022年5月份电费106元的诉求。虽然案涉《租用铺位合同》被认定无效,但被告实际已占有并使用案涉租赁物,被告依法应当按《租用铺位合同》约定相当租金金额的占有使用费,以及已使用了的电费给原告。现无证据证明被告已向原告支付相关月份的占有使用费及电费,被告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对己不利的后果,故原告该诉求,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合法合理,本院予以支持。

一审裁判结果

限被告艾腾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林潮支付2022年4月份的占有使用费3750元、2022年5月份的占有使用费4015元、2022年5月份的电费106元,合计7871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已收取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艾腾桂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迳付给原告林潮。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人员

审判员邓瑞良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杜秋兰

裁判附件

强制执行风险提示

生效法律文书必须主动及时履行。义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一、信用惩戒

1.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的信息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开,融资信贷将会受到限制。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个人征信。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3.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信息被法院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公布。

二、损失扩大

1.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2.承担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辅助费等费用。

三、强制措施

1.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购买不动产、车辆、旅游、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2.财产将被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拍卖等措施。

3.拒不履行或妨害执行的,可能会被罚款、拘留、限制出境。构成犯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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