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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现象学(Ⅲ.绝对宗教的概念的发展)1

 生命的启示 2022-11-25 发布于江苏

​精神是它的意识的内容,首先,是在纯粹实体的形式内,换言之,精神最初是它的纯粹意识的内容。〔其次,〕思维这个要素是它〔由普遍性〕下降到特定存在或个别性的运动。它们两者之间的中项就是它们的综合的联结,即转化到他物的意识,或者表象过程本身。——第三个环节是从表象和他物的回归,亦即自我意识自身这个要素。——这三个环节构成精神;精神在表象中分离开来,即由于它存在于它以一个特定的方式而存在,但这种特定性不是别的东西只是它的一个环节。因此它的实现运动就在于在它的每一个环节中亦即每一个要素中展开它自己本性的运动。由于每一个这种运动的圆圈都是自身完整的,则它的这种返回自己同时又是向另一个圆圈的过渡。表象构成纯思维和自我意识本身之间的中项,并且只是诸规定性中的一个;但同时,如已经指出的那样,表象的这种作为综合的联结的特性,散布在所有这些环节里,并且是它们的共同的规定性。

前面说了基督教的历史,基督教的三位一体,这些还仅仅是表象形式,需要从表象上升为概念。

首先,上帝意识是纯粹思维,其次这个纯粹思维要下降为一个定在或个别性,这需要通过表象的作用。其三,这个表象又要返回到纯粹精神,即返回到上帝精神之中,信众才有了上帝意识,这也就是说有了自我意识。精神便是由这三个环节构成,精神外化为表象,以特定的表象形式存在,这个特定的表象形式就体现为三位一体,即圣父,圣子和圣灵,他们是精神的三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以以自己的本性扩展的运动,这个扩展的运动是封闭的圆,从起点到终点,又从终点到起点,这里回到起点,并非是回到原点,而是以更高的方式回到了开端,表象就是纯粹思维与自我意识的中介,他扩展为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个环节,成为他们共同的规定性。

我们要加以考察的那个内容自身,已经部分地出现过作为苦恼意识和信仰的意识的表象了。但是在苦恼意识里,它具有这样的特性,即它是从意识里产生出来的并且是渴望着〔彼岸〕的内容,在这种内容里精神既得不到满足也得不到安定,因为精神的内容还不是自在存在,或者说,还不是以精神的实体作为精神的内容。反之在信仰意识里,内容是被认作世界的无自我性的本质,或者主要地被认作表象所给予的对象性内容,而表象一般是不能达到现实性的,从而也就没有自我意识的确信,这种确信由于一方面作为一种虚幻的知识,一方面作为一种纯粹的识见,是和内容相分离的。——与此相反,宗教社团 的意识则以〔精神的〕内容为它的实体,而内容就是宗教社团 对它自己的精神所具有的确信。

我们要考察的内容,曾经部分地出现在苦恼意识和信仰意识之中,在苦恼意识之中,上帝是人们渴望而不可得的对象,因此人们既不满足也不安宁,因为在苦恼意识之中,上帝还不是自在存在,也就是精神还没有内容(即没有自我意识),另一方面在信仰意识之中,上帝是彼岸意识,上帝的表象是与现实脱节的,因此个人没有自我意识的确定性,这就导致要么把一切现实都看成是虚无(即中世纪时期,只看到彼岸,没有此岸),要么是以无神论否认上帝的存在。在宗教社团的意识之中,他们以这个表象为实体,这个表象就是自己精神的确定性。

1、在自身中的精神;三一体

精神最初被表象为在纯粹思维要素中的实体,因而它就直接是简单的、自身同一的永恒本质,但这永恒本质并没有本质的这种抽象意义,而是具有绝对精神的意义。不过精神并不是意义,也不是内在的〔本质〕,而是现实的东西。因为简单、永恒的本质,如果老停留在简单、永恒的本质的表象和名词里,则它只有按照空洞的名词说来才是精神。但是简单的本质因为是一个抽象,事实上它本身就是否定的东西,当然它是思维的否定性或自在的本质中的否定性,换言之,它是自己与自己的绝对区别或自己纯粹转化为他物。这简单的本质作为本质只是自在的或为我们而存在的。但是既然这种纯粹性正是抽象性或否定性,所以它就是自为的或者说它就是自我、概念。——这样它就是对象性的;并且由于表象把刚才所说及的概念的必然性理解为并表达为一个事变(geschehen),因此可以说,那永恒的本质为自己产生了一个他物。但是在这个他物内它同样直接地返回到自己;因为这区别是自身的区别,这就是说,它是直接地只是从它自身区别开,因而它就是那返回到自身的统一性。

上帝是纯粹思维,他就是单纯本质,但是这个本质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本质,因为一般意义上的本质是对于事物的抽象,而上帝不是事物,他没法抽象,他自身就是本质,就是绝对精神。但是精神必须是现实的东西,换言之,如果上帝一直停留在单纯的本质,那么他就是空洞的,单纯本质正因为他是抽象的,他就是自身的否定,即否定自己的抽象性外化为定在,这就是概念辩证法所决定的。所以,单纯本质是一个自身否定的概念,只不过是我们把它看成是抽象的,实际上他必须外化自身,他是自为的,他是一个自我或一个概念。上帝精神既然是一个概念,概念的必然性就在于他必须外化自身,建立起一个对象,所以上帝精神就外化为一个事件,生出一个他者,这个他者就是耶稣,但是这个耶稣必须能够直接回到上帝精神之中,所以耶稣和上帝本质上是一体的。

这样就可以区分为三个环节:(1)本质的环节,(2)自为存在的环节(这一环节是本质的他物或对方、本质是为他物或对方而存在的)和(3)在他物中认识自身的环节或在他物中自为存在的环节。本质只是在它的自为存在中直观到它自身;它在这种外在化中只是在自身内;那把自己从本质排斥开的自为存在即是本质对它自身的知识;这种知识〔好象〕是说出来的话①,这话对说话人是外在化了、是脱离那说话的人了,但是同样这话立即就被听见了,并且只有这种听见自身的过程才是这话的存在。所以,当区别一经作出时,同样于作出之时,区别立刻就被消除了,并且当区别一经消除时,同样它立刻就被作出了,而真理和现实正是这种回到自身的圆圈式〔辩证〕运动。这种在自身内的〔辩证〕运动表明了绝对本质是精神。那没有被把握为精神的绝对本质只是抽象的空虚,同样那没有被把握为这种〔圆圈式〕运动的精神也只是空话或空的名词。

这样就区分为三个环节,即本质、自为存在、本质在他在之中认识到自己。

本质就是上帝精神,自为存在就是上帝精神外化创造万物,是本质的他在。而上帝精神能够在万物之中认识到上帝的本质。上帝精神能够在自己的创造万物之中直观到自己的存在。他这种外化归根到底是在自身之中进行的,这种在自身之中,外化万物,又能够在万物中直观到自己的本质,这就是话语(即道),道就是逻各斯。道是说出来的,是说话者的外化,话语一旦说出来,就脱离了说话者,但是这个话语被立刻听到,并且只有这种自我听见才是这个话语的定在。上帝尽管看不见摸不着,但是上帝就是道,是话语,他通过自己的话语外化创造世界。上帝能够创造出万物的定在。如此就产生了区别,而区别又被扬弃,所以辩证运动,就是这个产生区别,扬弃区别的辩证运动。

上帝是说话者,话语是上帝说出来的,此时就会出现区别,但是话语就是代表上帝,因此区别消除,就是道即上帝

①"话"(daswort)在这里也含有希腊原字logos(真理、道)的意思。——译者

当精神的诸环节在它们的纯粹性里被把握住时,这些环节就是不安息的概念,这些概念只有在对方中才是它们真正的自身,并且只有在全体中才得到安息。但是宗教社团 的表象意识却并不是这种概念式的思维,它所有的乃是没有思维的必然性的内容,它并不是把概念的形式,而是把父与子的自然关系带进纯粹意识的领域内。当它这样进行表象式的认识时,诚然本质也还是启示给它了,不过本质的各个环节,由于这种〔外在的〕综合的表象认识的缘故,一方面分离开来,彼此各不相干,以致它们不能够通过它们固有的概念彼此相互联系,另一方面,表象活动总是从它的这种纯粹对象往后退〔以致不能深入对象,〕只是外在地与对象相联系。对象是由一个异己的东西启示给表象意识的,并且在精神的这种思想里,表象不能认识到它自身、认识不到纯粹自我意识的本性。就表象的形式和基于自然事物的关系而来的认识方式必须被超出而言,特别是就构成精神的运动的各个环节被当作孤立的、不可动摇的实体或主体,而不当作过渡的环节的看法必须被超出而言,则这种超出必须被看成概念的〔辩证〕逼迫,象我们前面在谈这个问题的另一方面时所曾经提到过那样;但是由于它只是本能,它错认了自己,它把内容也同形式一起予以排斥,这就无异于说,把内容降低到一个历史的形象〔或表象〕和由传统遗留下来的宝贝。在这里面所保存的只是信仰范围内的纯粹外在的东西,因而亦即一个缺乏知识内容的死东西,而信仰中的内在本质却消失了,因为内在本质将会是知道自身作为概念的概念。

这种在自身之中的运动表明了单纯本质就是精神,如果精神不外化,没有现实性,那么他只能是抽象空洞的。精神的三个环节是不安分的状态,他们要运动,要走向他们的对立面,只有达到他们的对立面才暂时安宁下来。但是宗教社团没有这种概念式思维,他们是表象活动,所以他们所有的话语都不是概念的,没有必然性内容,而是把父子关系带入到纯粹意识的王国,换言之教会所达到的也只不过是三位一体,没有把三位一体理解为一个运动的三个环节的发展,所以他们仅仅是外在地理解上帝精神,如果把上帝精神切割为三个表象,那么就无法真正理解上帝精神。也就无法理解,为什么三位是一体的,上帝对意识来说仍然是异己的,上帝作为表象,在嚼舌头不可能真正认识到它。表象的形式就必须被超越,把精神三个环节看成是孤立的,而不把它看成是精神的过渡,这种模式必须被超越。但是在宗教社团之中他们不能认识到,他们只能把三个环节孤立地看待,而不能理解他们是上帝精神的自我运动,即上帝是概念。所以他们在抛弃形式的时候,也把内容抛弃了,也就是说把内容仅仅等同于基督教历史。他们仅仅保留了信仰的外在形式,不能理解内在的内容。

2.外在化的精神;圣子的王国

那被表象为纯粹本质的绝对精神诚然不是抽象的纯粹本质,反之,后者正由于只是精神的一个环节,便被降低为精神的一个组成因素。不过在这一因素中,精神的表述过程,就形式来说,本身就具有本质作为本质所具有的同样的缺点。本质是抽象的东西,因而它就是它的简单性的否定面、一个他物;同样在〔纯粹〕本质这一因素中,精神就是简单统一性的形式,这形式也同样主要地是一个转化为他物的过程。——或者换句话说,永恒本质对它的自为存在的关系是纯粹思维之直接的简单的关系;在这种在他物中对自身的简单直观里,因而并没有设定他物本身的〔独立〕存在;这种异在是一种差别,而这种差别如在纯粹思维里那样直接又是无差别,——一种爱的承认,在爱中爱者与被爱者本质上并不是彼此对立的。那在纯粹思维因素中表达出来的精神主要地即不仅在纯思维之内,而乃是现实的,因为在它的概念内即包含着它的异在,这就是说,即包含着对纯粹的、仅仅在思维中的概念之扬弃。纯粹思维的因素,因为它是抽象的东西,所以本身毋宁正是它的简单性的他物〔或反面〕,因而必定要过渡到真正的表象的因素,——在这个表象因素中,纯粹概念的诸环节既各自取得一个实体性的定在彼此相互反对,同时它们又都是主体,这些主体不为第三者而彼此互不相干地存在,而是从彼此分离和彼此对立的状态中各自返回到自身。

精神有三个环节,本质是第一个环节,但是他其实并不是那么抽象,但是既然他作为精神的一个环节,就被降低为精神的一个元素了。但是本质这个元素在精神外化自己的时候,就其自身的形式来说,就具有作为本质的缺点。本质是抽象的东西,作为概念必须否定自己,外化为定在,精神是包含着三个环节的一种统一性形式,这个形式必然有外化。

本质外化为定在,本质与定在有所区别,但是因为定在显现了本质,所以本质与定在又没有区别,定在就是本质,定在是本质抽象性的扬弃。所以上帝精神作为纯粹本质必然要外化为表象,以圣父,圣子,圣灵三个定在形式出现,他们互相区别,又是互相统一。

(1)世界

因此那仅仅永恒的或抽象的精神将会变成自身的一个他物,换言之,将会进入定在并且立即进入直接的定在。它因而创造一个世界。这种创造就是用表象的语言按照概念的绝对运动去表达概念本身;或者表达这样的事实:那被表述为绝对抽象的简单的东西亦即纯思维,因为它是抽象的东西,就可以说是否定的东西,并因而是与自己相对立的东西,或者他物。——或者用另一方式来陈述同样的意思,还可以说,纯思维之所以是一个他物,是因为那被设定为本质的东西乃是简单的直接性或直接的存在,但是它作为直接性或存在,是缺乏自我的、或缺乏内在性的因而就是被动的或为他物而存在的。——这个为他物的存在同时就是一个世界;那具有为他物而存在这个特性的精神就是前此包括在纯思维中的诸环节的静止的持续存在,因而也就是这些环节的简单普遍性之消除和它们之分散成它们各自的特殊性。

精神的外化是使得精神自身成为一个他者,就是精神直接进入定在,也就是上帝创造了一个世界,这个创造在基督教之中就是上帝的语言,上帝说要有光,便有了光。如果按照概念来理解,就是概念的必然运动,概念是抽象的,也正因为他是抽象的,所以他必须否定自己,外化出一个定在。

或者用另一种表述来说,就是说,从被上帝建立的万物来说,他们本身是没有自我的,他们是为上帝而存在,世界的精神是上帝精神,但是由于世界分散为万物,精神也从普遍性成为了各自的特殊性。

但是,世界并不仅仅是这样一种彼此外在地被抛掷在全体中及其外在秩序中的精神而已,勿宁相反,由于精神本质上是简单的自我,所以世界里也同样存在着自我:世界是特定存在着的精神,这种精神是具有意识并且把自身同作为他物或者世界的自身区别开来的那种个别的自我。——当这个个别的自我最初那样直接地被设定时,它还不是自为的精神;因而它就不作为精神而存在,它可以叫做天真的,但还不能严格地叫做善的。它为了在事实上成为自我和精神,它首先必须成为它自身的他物,正如那永恒的本质被表述为在它的对方〔或异在〕中与自身同一的运动那样。由于这个精神最初是被规定为直接地存在着的,或者被分散为它的各式各样的意识的,所以它的变成他物一般就是深入于自身。直接的定在转化为思想,或者说,仅仅感性的意识转化为思想的意识;而且由于这种思想是从直接性来的或者是有条件的思想,它就不是纯粹的知识,而是有着对方或异在的自身内的思想,并且因而是有善与恶的对立的自身内的思想。"人"被宗教意识加以这样神话式的表述,即:有了这样的事情发生,——这个事件的发生并不当作有必然性的,——人由于摘食了善与恶的知识之树的果子,就失掉了自身同一的形式,并且从天真意识的境界、从不待操劳就自行提供享受的自然界、从天堂中、从众多生物的园囿中被驱逐出来。

世界固然有完备的万物,也是井然有序,但是世界并非就是精神。因为精神本质是人,人才是真正的精神的定在,只有人才能把万物与自己区别开来,当人被创造出来的时候,他们还不是自为的精神,还不是作为精神而存在,他们还是淳朴的状态。

因为他们没有明知啥呢,他们如果要成为自我或精神,就必须异化自己,这种异化就是对万物的深入认知,使得自己从纯粹的定在转化为思想,也就是通过感性认识建立起对象意识,能够分别出善恶,因此就发生了偷吃禁果,由于偷吃禁果,导致了人不仅知道自己是什么,也知道了自己应该什么,人从淳朴状态就进入到文明状态,也就被逐出了伊甸园。

(2)善与恶

由于特定存在着的意识的这种自身深入直接在自身内引起自己的不同一,所以看来恶就成为意识自身深入的第一个特定存在了。并且因为善和恶的思想是完全对立的,而这种对立还没有消除,所以这个意识本质上只是恶的意识。但同时正由于这个对立,那反对恶的意识的善的意识也就出现了,而它们两者的相互关系也就建立起来了。——既然直接的定在转化为思想,而且,既然一方面意识的深入自身本身即是思想,而另一方面本质之变成他物这一环节,因而得到更确切的规定,所以〔意识之〕变成恶也可以进一步从外部的存在世界回溯并转移到那最初的思维领域里去。因此人们可以这样说,那光明之神的第一个儿子当他深入于自身时,便堕落了,但立刻就有另外一个儿子产生出来代替他的地位。而且,那些属于单纯的表象形式而不属于概念的形式,象"堕落"以及"儿子"等名词,也同样把概念的环节倒过来降低为表象,或者说,把表象带进到思想的领域。——即使把各式各样的别的形象〔如天使之类〕附会到永恒本质的异在(anderssein)这一简单思想上去,并且也转而从这些形象深入自身,这也同样是无关重要的。同样这种附会必会受到称赞,因为这样一来,异在这一环节正如它应该那样,同时就可以表述为差异性(unterschiedenheit),当然并不表述为一般的复多性(vielheit),而乃同时表述为特定的差异性,从而一方面是简单地自己知道自己即是本质的圣子,而另一方面是个人外在化〔或放弃〕其自为存在,即放弃自己的独立存在而只知生活于对本质的颂扬中;于是就连外在化了〔放弃了〕的自为存在的重新返回以及恶之深入自身也都可以被归属于自为存在的外在化〔放弃〕这一方面去。就神圣本质的异在之分裂为二而言,则精神的诸环节,如果要加以计数的话,将可以更确切地被算作"四位一体",或者由于这个数目自身又分裂为两部分;一部分仍然保持为善,一部分成为恶,因而简直可以表述为"五位一体"。——但是对这些环节加以计数一般说来可以被看成无益之事,因为,一方面,那有区别的东西本身既只是一个单一的东西,即是说,只是关于区别的思想,而这关于区别的思想只是一个思想,同样它又是这一个特定的、与第一种有区别的东西相对立的第二种有区别的东西。但是,另一方面,计数之所以是无益之事,因为那种把多理解为一的思想必须从它的一或普遍性中分解出来,并且区别为多于三个或四个有区别的东西;这个普遍性与抽象的一、数的原则的绝对规定性对比起来,显得同数的关系本身说来,是无规定性的,从而这里所指的只是一般的数,这就是说,并不是指一定数目的区别。因此这里一般讲来纯从数目和计算着想完全是多余的,正如在别的场合下,单纯量和数的差别是没有思想性的、是无所谓的。

人偷吃了禁果,导致了人的意识能够逐步地把握自己了,也就是出现自我意识了。人就从淳朴变成了恶,产生了欲望。善与恶是对立的,人违背了上帝,在宗教上就是原罪,人有了思想,而思想就是要外化为现实的定在,所以人的变恶意味着要回溯到最初的思想领域。所以可以说,神的第一个儿子当他深入到思想之中,就堕落了。于是他就创造了第二个儿子。

这里的第一个儿子,指的是撒旦(撒旦原来是上帝的天使,后来堕落了),然后他引诱始祖吃禁果。但是像是堕落与儿子的描述仅仅是表象的描述方式,还不是概念。人们之所以把表象附会给上帝,这是因为表达了善与恶的差异,因人们一方面认为自己是上帝的儿子,另一方面在称颂上帝的时候,又认为此岸是罪恶的,但是他们却选择了罪恶的生活方式。上帝本质被分裂为善与恶,则精神的诸多环节,就仅仅是三位一体,可以是四位一体(包括上帝、撒旦、圣子、圣灵),也可以说是五位一体(即上帝、撒旦、耶稣、圣灵、末日审判)通过最后的末日审判,有一部分人是善,归入天堂,一部分人为恶堕入地狱。

但是这种计算终归是表象形式,因为概念是一,是不可分的。所以作为表象形式的数学,也是无法用于哲学或概念思维之中的。

善与恶曾是思想所具有的确定的区别。只要它们的对立还没有消除,它们被表象为思想的本质,每一个是各自独立的,则人就是无本质的自我,并且是善与恶的定在和斗争的综合基地。但是这些善与恶的普遍力量同样隶属于自我,或者说,自我就是善与恶的实际体现。根据这一点就可得出这样的看法,正如恶不是别的,只是精神的特殊自然存在之深入自身,与此相反,善便是进入现实生活,并表现为一个特定存在着的自我意识。——在纯思维的精神里只是一般地被暗示为神圣本质的异在的〔或转化为他物〕东西,在这里,对表象说来,便更接近于它的实现。这种实现在表象看来包含在神圣本质的自我贬谪里,放弃它自己的抽象性和非现实性。那另一方面——恶的一面,便被表象当作一个异于、外在于神圣本质的事变;把神圣本质中的恶理解为上帝的忿怒,是那自身挣扎着〔以求解除自己的局限性〕的表象作用所能作的最高的、最严厉的努力,这种努力由于缺乏概念,仍然是无成果的。

善与恶的明确区分,当他们的对立没有被消除,那么他们就是思维的本质,每个独立的人都是无本质的自我,并且是善与恶的定在和斗争的基地。善与恶是普遍的力量,属于每个人,是每个人的现实体现,换言之,每个人都是有善有恶的,根据这一点,可以看出,恶是人内在的本性,体现为自我意识和欲望。而善则是人现实的自我意识。善是上帝本质的异在,他的表象性更接近于现实,上帝的善以表象方式呈现出来,是上帝精神放弃自己的抽象性的结果。而恶则被视为是外在于上帝的事件,比如说,上帝发洪水,表达为上帝的愤怒。

但是如果是这样,那么基督教也就成为了一个善恶二元论的宗教了。基督教的哲学家们是不允许这么干,所以他们把恶理解为上帝自己与自己的搏斗,但是这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

于是神圣本质的异化就表明有双重的方式:(1)精神的自我和(2)精神的简单思想就是这两个环节,它们的绝对统一就是精神自身。精神的异化在于两者彼此相外,其一对于其他具有不同等的价值。这种不等同因而具有双重的特性;并且引起了两种联合,这两种联合以刚才所提到的两个环节为它们的共同环节。在一种联合里,神圣的本质被当作本质的一面,而自然的存在和自我被当作非本质的和即将被扬弃的一面。与此相反,在另外一种联合里,自为存在被当作本质的一面,而简单的神圣的本质被当作非本质的一面。两者的尚属空洞的中间环节就是一般的特定存在,亦即这两种联合中的两个环节之单纯的共同性。

于是,上帝本质就被表明为双重方式,

1、表象的上帝

2、思想的上帝

两者的统一是精神,精神的异化在于两者的分离,但是两者都有其价值。在一个环节之中,思想是本质性的,而表象是非本质性,是要被扬弃的。但是在另一个环节之中,表象是本质性,而思想则是非本质性的,两者有个空洞的中介,就是定在,这个定在表达了两者的共同点,但是那仅仅是一个抽象单纯的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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