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高空抛物 大家都心惊胆战 高空抛物即是一种不文明行为 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在2021年3月 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图片来源网络 近日,七星关公安侦办了 一起高空抛物案件 这也是2021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正式施行后 七星关首例高空抛物案 2022年11月1日晚,三板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茶亭廉租房小区有人高空抛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查,当晚,犯罪嫌疑人朱某因酒后泄愤,将家中瓷碗、电饭锅、电磁炉等物品从茶亭廉租房五楼家中窗户里往外抛下小区道路上。邻居发现后,找来小区保安和物业一起进行劝阻,但朱某依然我行我素,高空抛物持续时间长达半个小时之久。 目前,朱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毕节市七星关区看守所。 高空抛物的危害有多大? 我们再来复习一遍 为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犯罪行为,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高空抛物罪,将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作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而言: 一是实施“高空抛物”的行为。1.关于“高空”的认定,物品必须是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如居民楼、办公楼、商场等“建筑物”,脚手架、施工电梯、吊装机械等“其他高空”。2.“抛掷物品”,即向外投、扔、丢弃物品的行为。 二是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情节严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如高空抛掷行为的次数、抛掷的高度及物品种类、抛掷位置是否为人员密集区域、抛掷时间是否属于出行高峰、抛掷行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 本案中,朱某多次从位于5楼的家中阳台抛掷瓷碗、电饭锅、电磁炉等物品,砸落在小区业主进出楼道路上,对途经该处的小区业主造成惊吓,其行为已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据此综合认定朱某构成高空抛物罪。 增强法治观念。居民应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意识到高空抛物行为的危险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加强物业管理。物业公司等主体应加强宣传管理工作,通过张贴告知、签订倡议书等形式预防小区高空抛物行为,并定期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高空坠物,打造安全生活环境。 高空抛物的行为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各位市民朋友 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 杜绝高空抛物 来源 | 七星关公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