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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社会”:一种社会学的解读

 弘毅道远 2022-11-29 发布于浙江
                                期次:第1500期    阅读:2073    作者:文军

  近几年,在中国,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党 政部门,有关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话题 日益成为热门话题。而要讨论社会建设和 社会管理的问题,首先要理清就是什么是 “社会”。那么,究竟什么是“社会”呢?怎 样分析和研究“社会”?研究“社会”的目 的又是什么?人们能否真正认识和把握 “社会”的本来面目?“社会”的真正面目 的辨别标准又是什么?所有这些问题,实 际上是社会科学自建立以来就面临的基 本问题。这些问题的提出及其解答的立场 和观点,将最终决定社会研究的性质及其 采取的基本方法。同时,所有这些问题的 思考和解决过程,不但将决定社会科学的 命运及其任务,也将深深地影响到社会本 身的发展,影响到在社会中生活的人包括 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社会学家本身的命 运。
  实际上对于什么是“社会”的回答,恐 怕是社会学理论研究无法回避而又最难以 回答的一个“惯用性”概念了。比如,在涂 尔干( E. Durkhei m )看来,社会是一种实体 (enti ty, reali ty);在齐美尔( G. Si mmel )看 来,社会是一种人际“互动”;在布迪厄( P. Bourdi eu)看来,社会却是一种“关系”;而 对当代许多建构主义的学者来说,社会就 是一种论述(文本、语言)的建构(the so- ci al as di scursi ve constructi ons),论述之外别 无他物。“社会是被书写的,在文化系统之 外不存在非话语的实在”。因此,他们提倡 要将社会作为一个建构的论述来设想和分 析,并且要注意隐藏在利益表达者背后的 权力利益。因此,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 A. Gi ddens)指出,“社会”其实是一个含义很 模糊的词语。它可以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 交往”或“社会互动”,也可以是一个对特 定社会体系的精确界定。不管人们对“社 会”的概念如何认识,社会学中的“社会” 与哲学或科学中的概念不同,这不仅是因 为社会学中的“社会”是一个未定义或待 定义的概念,而且因为社会本身在存在性 质上就是不确定的。
  尽管“社会”一词在我国的先秦典籍 中就早有记载,但从现代科学意义上把 “社会”视为人们交往中的秩序,亦即人 际互动关系的观念,则是伴随着社会学知 识的增长和普及而逐步收入人心的。英语 的soci ety 源于拉丁语soci us,意为伙伴。大 约在明治维新年间,日本学者最先将英文 soci ey 一词译为日本汉字“社会”。后来我 国学者也采用了这种译法。在西方,卢梭 ( J. Rousseau)是最早使用“社会”一词的 人之一。尽管托马斯·莫尔( T. More)在其 《乌托邦》(1516)中就使用了“社会”一 词,但只是在卢梭的 《社会契约论》 (1762)里,“社会”才作为一个核心的概 念来加以阐释和界定的。因此,伴随着启 蒙运动的发生和扩展,“社会”(市民社 会)的观念在西方社会里才开始流行并成 为社会科学关注的核心。在传统的社会学 理论研究中,“社会”不仅是一个分析单 位,更是一个研究对象,且对于“社会”的 理解,在具体的社会学研究中,一般是指 属于同一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有共同遵 循的规范,并由此来构成能够相互区别的 具体地域性单位。因此,从已有的文献上 来看,社会学家对“社会”的理解基本上 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的:一是指与“自 然”相对应的“社会”,“自然”就是那个 自在地存在的自然界和各种自然物,而社 会则指的是人类事务,是指通过人与人之 间的关系所建构起来的事物;二是指与作 为“个体”的人相对应的那个“社会”,它 指的是作为整体的社会;三是指与“经 济”相对应的“社会”,即与“经济”并列 使用,且专指“经济”以外的社会生活部 分;四是指与“国家”或“政府”相对应的 “社会”,即“市民社会”。前两层的意思, 可以说是广义的“社会”概念,包括整个 经济、政治、文化及其社会生活在内;后两 个意思可以说是狭义的“社会”概念,是 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
  此外,社会学家有时也从抽象和具体 两个方面来理解“社会”:抽象的社会是 把社会看作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具 体的社会是指能够直接感觉到和观察到 的社会单位。例如,针对西方社会学者对 “社会”的不同观念和看法,马克思就明 确指出,只有具体的社会,没有抽象的社 会。具体的社会是指处于特定区域和时 期、享有共同文化并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 础的人类生活的共同体。马克思说:“社 会—一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 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生产关系总合 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 社会。”这两个规定具有有机的联系,都是 从人们社会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角度 来加以具体概括的。结合马克思关于“社 会”的其他论述,我们可以从中进一步概 括出马克思关于“社会”的简明定义: (1)社会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2)生 产关系总和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 社会,构成在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社会。社 会在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总和。(3)社会 不是一个固定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 化、而且不断在变化的有机体。(4)生产 关系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 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 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美国社会学家罗伯逊 ( I. Robertson)曾 从三个方面概括了“社会”这个社会学研 究对象的特征:“首先,他们必须占据同 一块地域。第二,他们不仅共同享有这一 地域,还必须彼此间发生相互作用。第三, 他们必须在某种程度上有一种共同的文 化,都感到自己是同一群体的成员并对这 同一群体承担义务。因此,我们可以说, '社会’就是一群享有共同地域和共同文 化的相互作用的人。”英国著名人类学家 利奇( E. Leach)也认为,“所谓社会,意味着 在地域上被界定的某个政治单位,在多数 场合下,其'社会’是构成更大的政治单 位的一部分,而更大的单位,在稍微不同 的意义上,也作为'社会’被描述,这些单 位的大小也通常是不定的。这些单位的规 定,与其说是理性上的考虑,倒不如说是 出于研究上的方便。”
  但在当代社会学家吉登斯( A. Gi d- dens)看来,社会在一般意义上主要是用 来指“社会联系”,或者用来指社会关系 的一种独特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学者有时 更偏爱用“社会形态”而非“社会”的概 念,而在非马克思主义的学者尤其是受涂 尔干( E. Durkhei m )影响的学者那里,社会 这个概念与社会学理论本身的内涵紧密 关联,如当社会学通常定义说“社会学是 研究现代社会的学科”时,就清楚地表达 了这个观点。现在虽然已经很少有当代社 会学学者像涂尔干那样以一种几乎是神 秘的方式把社会当作一种个体成员对其 敬畏有加的“超然存在”,但是,作为社会 学理论核心概念的“社会”的首要地位却 已经得到了人们普遍的承认。
  可见,尽管“社会”这一概念非常复 杂,但它在社会学理论的研究中是具有一 定的地域边界(borders)的,是内在的高 度整合的统一体。“在现代社会科学中, '社会’这个词被用来指称任何拥有主 权、有地域边界的空间,它的含义给人一 种没有历史相对性的印象,似乎社会的主 权和边界永远有之”,而实际上,“'社 会’的概念只不过是欧洲国家发展史的一 个片段———作为权力集装器的民族-国 家———的产物,而并非自古有之”。例如, 作为社会学家普遍认可的社会学主要研 究对象之一的“现代社会”———这一概念 的出现就是与社会的“现代(modern)”概 念同期出现的。所以,“'社会’(the so- ci al )作为一种独立和独特的实在形式,可 在完全世俗的和物质的意义上予以分析, 并予以理性的探究和解释,这无疑是一种 “现代”的观念,而且这种观念惟有在启 蒙运动的话语中才能最终得到明确 化”。19 世纪30 年代孔德把专门研究现 代形式的知识命名为“社会学”,而这一 概念直至1843 年才出现在英语中。不仅 如此,在以往的社会学理论研究中,“社 会”还多半是与“民族国家”、“现代性” 等概念联系在一起的,有时候,我们常常 习惯于用国家作为单位来考察世界,实际 上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看,用“社会”作 为单位考察更为有效。因为,民族国家本 身就是一个特殊的社会,是现代意义上的 “社会”,也是社会学理论作为研究对象 的“现代社会”形式之一。也正是在这种 意义上,吉登斯才说,社会学就是以“现 代社会”为研究对象的。
  由此可见,现代性产生了明显不同的 社会形式,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民族国 家。但在社会学的话语中,“民族国家”基 本上还不是理论化的。因为正如其字面意 思,“民族国家”有其政治构成和地域结 构,它们要获得认同不仅要看其内部发生 了什么,而且还要看其在整个民族国家体 系中的参与程度。当然,直到人们记起社 会学理论的固有趋向是集中在把“社会” 作为其指定的研究对象时,我们才意识到 民族国家概念已代表了一种陈旧的观察。 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社会学家所说 的“社会”,至少在现代性的时代就是指 民族国家,“民族国家”和“社会”通常成 了隐含着的同义词,而不是外显的理论化 等式。正因为如此,传统的社会学理论研 究基本上都预设了“社会”的这种明确边 界性和相对封闭性。吉登斯对此曾经指 出,“社会”其实本来就不是这个样子的,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所有的社会都既是 社会系统,又是由多重复合的社会系统交 织构成。这种多重交织的系统既可能完全 内在于系统,又可能跨越社会的内部与外 部,在社会总体与跨社会系统之间形成多 种可能有的关联形态”。
  因此,把“社会”作为社会学分析的 首要对象具有很多含义:首先,它促使对 社会变迁内生模式的关注。可以这么说, “社会”包含一个逻辑:它驱动社会依据 其自身的结构潜力而行动。其次,认为社 会学研究对象是明确可鉴的 “现代社 会”,这并不一定要求它与前现代的口述 文化和农耕国家社会的特征保持某种连 贯性,换句话说,并不一定要求它与迄今 为止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占据较长时间的 社会保持连贯性。实际上,在“现代社会” 与“传统社会”之间,更重要的特征体现 在其“断裂性”上而不是“连惯性”上。在 当代,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兴起,各种跨国 事件层出不穷,民族国家的边界愈来愈被 突破,现代社会的形式也在发生着重大的 变化,这使得以建立在民族国家基础之 上,以现代社会为主要研究对象和范围的 现代社会学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对 此,究竟是保卫传统的“社会”还是重建 新的“社会”也便成了社会学乃至整个社 会科学的不得不思考的一个难题。 (作者系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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