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楹联:形容词对名词有“尺度”【总第552期】

 国艺学堂 2022-11-29 发布于江西

楹联课堂

       对联之“对”,就是对称,是对联最基本的特征,源于修辞学的对偶,但比对偶更严格。一副好的对联,上下联不仅要做到字数相等、平仄相对、节奏一致,还要做到词类相近、词性相当、结构相似。就词性来说,依“实对实,虚对虚”的规矩来做。古人按律诗对仗将词大体分为九类,即名词、动词、形容词、数量词、颜色词、方位词、代词、副词、虚词。对联讲词性相当,必须做到名对名、动对动、形对形、副对副、助对助等。但非铁板一块,同时也讲宽严,或常位与变位、常格与变格。总的原则是,内容为上,不能因形害义。

       古联有例,如清时古藤书屋联:一庭芳草围新绿,十亩藤花落古香。上联“芳”下联“藤”就词性不对:一为形容词,一为名词。但也鲜明和畅,不失为佳对。

       就此类问题,《联律通则》是有考虑的。基本规则是,二者兼顾,内容为重。即声律从严,可用变位。那么具体尺度为何,从宽处理范围多大?《联律通则》就允许不同词性相对的大致范围作出了规定。其中一条说,在以名词为中心(正词)的偏正词组中充当修饰成分的词(偏词),即上下联的偏正词组中的修饰名词的定语(偏词),可以不同词性相对。如上例中“芳草”“藤花”就是这样的偏正词组,修饰词分别是“芳”和“藤”,形容词“芳”与名词“藤”对仗,在这里是允许的。

      偏正词组,顾名思义,由一偏词一正词组成。正词是中心词,偏词是修饰词。二者是修饰与被修饰的关系。偏正词组有一类叫定中词组,指的是名词为中心词,偏词修饰名词中心词叫定语。“芳草”“藤花”就是定中词组,“草”“花”是中心词(正),“芳”“藤”是修饰语(偏)即定语。

      我们看联。金圣叹有题书斋联,曰“真读书人天下少,不如意事古今多”。“人”和“事”为中心词,“真读书”“不如意”为其修饰语,二者分别构成定中式偏正词组,但“真”为形容词,“不”是否定副词,按照《联律通则》,可以从宽认为是对仗。

      再看清人题兰亭茶叙联:同哦曲水千秋月,共叙兰亭一盏茶。“曲水”“兰亭”为定中式偏正词组,“曲”是形容词,“兰”是名词,此处对仗成立。

       欧阳滋生,省委党校教师,文化学者,资深编辑,兼诗人、作家、书法家、文艺评论家,曾任省级报社副总编、杂志副主编、副社长,省诗词学会常务理事、省作协会员、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省诗歌创作委员会委员、江西画院特聘画师,省茶叶协会顾问,南昌市诗歌学会名誉副会长,南昌西江艺术院院长,省音乐舞蹈表演协会名誉副会长,省社会学学会理事等。

      多年执事文艺创作和采编,任文学编辑30余年,在全国、省市公开发表文学作品800多万字,书法作品30多件、书画评论40多篇,公开出版文学著作含诗集、散文集以及合著、教材10余部,2次获省社会科学先进工作者,先后获江西谷雨文学奖、滕王阁文学奖、书法作品奖、好新闻奖等40余。

国艺副刊

顾问:谭五昌   郑允钦

主编:欧阳滋生

编辑:云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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