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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厚与法制

 红谷斋主人 2022-11-30 发布于江西

《韩诗外传》第·十三

(峻岫)

(原文)

传曰:予小子使尔继邵公之后。受命者必以其祖命之。孔子为鲁司寇,命之曰:“宋公之子弗甫有孙鲁孔丘,命尔为司寇。”孔子曰:“弗甫敦及厥辟,将不堪。”公曰:“不妄。”

这一段说:古书上说:予小子使尔继邵公之后。鲁昭公因斗鸡而发生内乱,先后逃亡到齐国、晋国。公元前510年,鲁昭公在晋国乾侯去世。所以史书上说:“使尔继邵公之后。受命者必以其祖命之。鲁昭公的弟弟姬姓,名宋,即位为鲁定公,此时鲁国的大权被季孙氏、孟孙氏和叔孙氏三家把持,鲁定公就是一个傀儡。鲁定公,召见孔子,问计如何消除鲁国内乱的决策。孔子建议他外联齐国,内部重振君威,制定一系列措施。于是鲁定公任命孔子为大司寇负责国内治安。孔子说:弗甫敦及厥辟,将不堪。“弗”是“不”的意思。“甫”是开始。“敦”是敦厚。“厥”就是于是。“辟”就是法律。孔子的意思是,要马上实行仁慈敦厚的教育,制定法律,不这样做,就不得了。鲁定公说:“不妄。”你说的对,一点也不错。(署名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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