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模拟】 A公司是从事物流运输的物流企业,B入职公司从事司机工作,平时负责运输和帮助装卸货物。一次,B在帮助卸货的过程中,不慎发生工伤,被送往医院诊治,认定为左手桡骨远端骨折。 这时候,B来咨询笔者,发生工伤了第一步应该怎么做? 笔者告诉B,除了养伤外,第一步就是申报工伤。 那怎么申报呢? 【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解读】 劳动者应当先行同单位沟通是否申报工伤,如果单位愿意配合申报工伤的,则在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由单位申报工伤,劳动者就正常治疗养伤(这时候千万不要不当回事,一定要确定单位申报了);如果单位拒绝社保工伤或拖延申报工伤的,劳动者应当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己申报工伤。 部分劳动者以为这是单位的事情,自己并没有放在心上,这时候很容易超过工伤申报的时效。例如:发生了骨折做了内固定手术,内固定一般都是一年以后才拆的,如果等到拆完治疗完才想起来或者才咨询律师、社保部门,这时候已经晚了。 而申报时,最大的问题往往出现在双方是否为劳动关系上,这时候同样也要看用人单位是否配合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劳动者无法提供的,这时候千万不能拖!因为当双方就是否为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时,90%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确认是否为劳动关系(甚至还可能走到法院一审、二审阶段),虽并不是要求维权结果在一年内得到,但这个司法途径的维权启动是必须在这一年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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