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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

 格武致知 2022-12-08 发布于重庆


老子在《道德经》二十五章有云

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

理解了“法”的含义

也便理解了这四句话的深刻要义

“法”或可以理解为取法于

或是受制于的意思

可见

域中有四大

而人居其一焉

宇宙之中的所谓四大

人仅占其一

而且还是最低层级的那个大

人生于大地

长于大地

大地孕育并滋养了万物生灵

我们也理当受制于大地

更应该取法于大地

没有大地

人类既无藏身之所

更无立足之本

这也不难理解

我们为何我们常将大地比作母亲

大地也受制于天

日月星辰

阳光雨露空气

风雪雷电

皆与天有关

若没有阳光

万物生灵都难以生长

若没有雨露

大地中的江河湖泊将会干涸

若没有风

很多种子都难以传播

......

而以上所有的天赐

均取法于道

道是什么

《道德经》三十二章开篇即约

道常无名

《道德经》六十二章开篇即约

道者万物之奥

《道德经》二十五章尝试着解释曰

吾不知其名

字之曰道

强为之名曰大

意思是我也不知道该怎样称呼它

我们姑且将其写作“道”

勉强给他取个名字的话

差不多就是“大”吧

《道德经》第一章的诠释

或许更精准一些

它可以是天地之始

也可以是万物之母

最后一句说

道法自然

其实

道与自然此两者

也可以是同出而异名

换言之

道即是自然

自然之意

与当下我们所理解的

自然界中的“自然”

有所不同

“自”是本身

“然”是样子

即事物本身的样子

不是人为的巧夺天工

而是不加人为干涉的浑然天成

从这个角度而言

顺其自然

才是真正的奉“道”行事

真正的有所为

是不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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