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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唐诗宋词古诗词 2021-01-17

赏析 / 严勇 、音频 / 张佳

译文

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取法自然。

赏析

这是老子讲“道法自然”的一句话。
老子认为,“道”先于天地而生,与万物浑然一体。
在还没有天地的时候,“道”就已经存在。
所谓,万物都有“道性”,无一例外。
老子曾说“道在物先”,就是这个道理。
道教把天地当作一大宇宙,而人身则是一小宇宙。
小宇宙的运转要符合大宇宙的规律。
人法地,即人是从大地中来,自然要取法大地。
地法天,即大地是从宇宙而来,所以要取法宇宙。
宇宙的运转,则要合乎一定的科学道理。
而道,也不是终极目的,自然才是。
所以,“道法自然”才是老子思想的核心要义。
比如冬天,积雪覆盖后,许多树木的叶子都掉光了,这是自然天气的变化造成的。
倘若此时,人不知道蛰伏,不知道闭藏 不知道使志若伏若匿,那么就会做出违背自身状况的事情,就会落下病根,在春天发病。
所以,一切事物的发展,即无处不在的“道”,也要符合自然规律,这样才能顺其自然,使得大道无边,掌管一切。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万物有灵,生生不息。
故而,道是产生“万物”的根源,是“天地之母”,是“万物之奥”。
它具有“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特性,其本性可称之为“无为”。
祖天师在《老子想尔注》中说:“道大、天大、地大、生大。四大之中,何者最大乎?道最大也。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是无为的,而没有一件事不是它所为的。
理解了“道”这个特殊的词,许多问题也就可以迎刃而解。
只有真正处在自然中的人,才能领悟“道”的真谛。
遇见是缘,点亮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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