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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策略调整后的思考

 流响文学社 2022-12-18 发布于广东
2022年11月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新冠疫情防控发布“二十条”和“九不准”,2022年12月7日又发布了“新十条”,12月13日“行程码”正式下线等一系列举措,标志着我国历经三年的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动态清零”也成了过去式。

回顾三年来的抗疫历程,国家和人民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最大限度的为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赢得了时间。但是其中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出现了很多过度防控、层层加码,甚至违法违规、违反常理的乱象,过度解读《传染病防治法》,有损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特别是对基层群众的利益和民生造成了较大的伤害,超出社会心理承受极限,引起了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值得引以为鉴。
2020年初,国家卫健委把新冠肺炎根据当时的疫情按“乙类甲管”是非常正确有效的,现在新冠病毒经过几代变异,虽然传染性强,但是毒力明显下降,国家已经放开管控,现在应该明确按“乙类传染病管理”了。

奥密克戎病毒以侵犯上呼吸道为主,很少引起肺炎,再定义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经不合时适,钟南山院士也为此发声了,应该顺应疫情形势,改变名称。

前段时间,不少专家、媒体都说放开防控,将会有80%--90%为无症状感染者。可是放开一个月以来的现实表明,感染者绝大多数都有明显上呼吸道感染症状,无症状感染者比例较低,与专家们说的截然不同。
现行的第九版诊疗方案与防控方案分别于今年3月15日和6月28日公布,其中许多措施不再适应“新十条”的防疫政策。例如,对于轻症患者仍采取“集中隔离管理”的措施,“新十条”则不再强制要求轻症与无症状患者集中隔离。此外,防控方案中强调的“动态清零”总方针和对风险人员的管控措施,也不再适应当前防控任务的要求。

关于“无症状感染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定义是: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且CT影像学无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者。现在应该与时俱进、重新定义,再把“肺部影像学特征”作为依据已经不切实际了。
鉴于目前各地疫情持续爆发并有蔓延之势,短时间内很难有效控制,而且不少自媒体信息铺天盖地、众说纷纭、真伪难辨,人民群众莫衷一是。建议尽快制定第十版诊疗指南和防控方案,一是从国家层面给广大民众宣传、普及奥密克戎防控知识,二是制定诊疗指南,确定轻型、普通型、重型的诊断标准,让广大患者正确对待,就医有据,避免滥用药物,防止医疗挤兑。

最近各地医院发热病人应接不暇,医务人员大多被感染,带病坚持工作,有的甚至倒在工作岗位。河南省要求医务人员取消假期,前一段时间医务人员被那些防控“大白”污名化,回顾三年来的抗疫历程,最终还是医务人员扛下了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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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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