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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哲友:关于形式逻辑1、逻辑的对象是思维,探究的是思维的必然规则

 新用户15472188 2022-12-19 发布于广东
答哲友:关于形式逻辑
1、逻辑的对象是思维,探究的是思维的必然规则。逻辑的依据是概念,形式逻辑认为,任何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是定格的和确定的,即非此即彼的。按照黑格尔逻辑学的见解,第一,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则并不是思维自身内在的,而由外在的经验整列截取出来的,适应于经验常识的需要;第二,形式逻辑有着“非此即彼”的知性缺限,这种缺陷扬弃了概念的过程性,即任何概念包括简单的概念和复杂的概念都处在定格和非定格,确定和不确定的矛盾性质的对立统一过程中,逻辑学既需要主客截取的定格性把握,更需要对立统一的过程性把握,也就是辩证逻辑的把握。
2、我很赞同黑格尔关于,以概念为根据的思维是一个自身能动的逻辑过程。即概念以自身为对象,不断否定自身、返回自身,由此绽现概念是一个在自身矛盾性质中展开变易、过渡,上升的逻辑过程。黑格尔辩证逻辑的缺陷是,离开了人类意识结构的界限,把概念和概念运动上升到了创世说的形而上学云霄。而实际上,概念是人类意识结构中的概念思维的意识运动,这种概念思维的意识运动以其概念生成、概念抽象和抽象之抽象的建构,发展出了人类的符号指称和语言沟通,事物认识和自我意识,想象虚构和精神能动,实践理性和智能创造,从自然之物的利用到概念之物的创造,造就了日益发展的人类文化世界。
由此,就人类意识结构的精神能动和智能创造的逻辑原理的探究而言,从外在的形式逻辑转向内在的概念逻辑,将是当代逻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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