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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劝你一定要买保险?真实案例告诉你。

 蓝小烈 2023-01-04 发布于云南

首先申明:本文是肺腑之言,并非贩卖焦虑。

这个夏天雨水特别多,作为曾经隔三差五就去影院的观影达人,大抵是因为疫情导致了生活习惯的改变,很久不曾去影院的我挑了一个即将放晴的日子,提前约了好友,结果当天一早好友告知我她的弟妹去世了,肺癌,全家一早要到外地去处理后事。

我有点儿懵,前久还听她说弟妹病情稳定,没想到那么突然地传来了噩耗。关键是她还很年轻,自从查出疾病以来一直在接受治疗,心态也比较好。我曾经问过好友,她们家买保险了吗?好友说买得不多,好在家境殷实,之前用药也是医保目录内,经济上暂时没有太大的困难,但是弟妹的离世对弟弟一家的情感打击非常大。

一直以来都觉得对个体来说,至亲离世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只要有希望,绝大部分的家庭都会选择全力救助,但并不是每一个家庭都有相应的经济能力。

以下这个案例也是真人真事,是近期发生在我一位老师的老友的好友身上的。

老师的总结是:盛时常作衰时想,上场当念下场时。

很到位。

理性地讲,如果当初买了保险,在经历这样大变故的时候,至少经济上能够得到补助,可以负担治疗费用,同时不会降低家庭的生活水准。

人生正常百八十年,很多变数并非是人能够左右的,人生的通透状态大概是保持少年的热情,却懂世事无常。随着年岁的增长,我越发珍惜身边的至亲挚友,因为这样的缘分,也许只有一世。

说得有点儿感伤,言归正传。

虽然之前也写过很多相关内容,但还是觉得有必要把基本的保障型保险再给大家再安利一下,这些真的是最最基本的配置,请不要让自己在风险面前裸奔。

1、意外险首先安排上。被说烂了的保险界名言: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来。一两百保费就能撬动百把万的保额杠杆,所以意外险基本是杠杆之最了,不要总去纠结概率,一件事,遇不到的时候概率是0,遇到了就是百分之百。一顿饭钱真的买不了上当。

这里要注意,重疾险、定期寿险、保证续保的医疗险都是具有延续性的,按年缴存就可以,但意外险一般是一年一买。上周我整理了一下保单,之所以整理,主要就是有点儿恍惚,不记得今年是否买了意外险。所以每年差不多的时间,你就可以挑当年性价比高的意外险安排上,自己做一个台账记录,也可以借助一些app做保单托管。

2、重疾险必须安排上。重疾险是给付型保险,达到理赔条件一笔给付,资金使用自由度很高。我认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这是必须安排的,罹患大病时,真的没有什么是得到一笔自由使用的资金更实在的事情。

面对市面上琳琅满目的重疾险产品,怎样挑选成为了一个问题。建议可以根据家族疾病史做一个倾向性选择,首要保障“主要矛盾”,当然,前提是你的体检报告和既往病史中还未出现相应的确诊记录。所以为什么总建议大家买保险要趁早,就是这个道理,在你还是标准体的时候投保,可以选择的范围更广,保障更全面,同时也为可能存在的远期风险做准备。

想到去年末,重疾险新规出台前好多人扎堆买保险的实例,其实没有必要,早作安排,从容选择,更能找到适合你的产品。

3、要买医疗险,而且最好选择长期保证续保的。医疗险是报销型保险,很多人一直没有搞清楚医疗险和重疾险的区别。前文说了,重疾险是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一笔赔付的资金,医疗险是看病用了多少就凭治疗发票报销多少。

一般医疗险是一年一保,之前市面上比较长期的是6年保证续保的产品,去年几家公司试水了更长期的,目前最长保证续保期限是20年,建议尽量选择长期保证续保的,相比重疾险针对的是重大疾病,医疗险覆盖疾病范围更广,所以对健康告知要求更严格,也就是对我们的身体健康要求更高。

最后提示一句:注意一年一保的医疗险合同中,经常会看到的“可以”续保到100+岁的形容,“可以”不是“保证”,不要踩无良营销的坑,一般“可以”续保的那种保险,公司是有停售权的,停了你就买不了了,所以安排一个长期保证续保的医疗险能给自己更好的保障。

4、安排定期寿险。寿险一般以被保险人“身故”作为赔付条件。但不要觉得晦气,我给你算笔账,二三十岁的年纪,正是人生奋斗期,大多数人进入或即将进入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国传统家庭模式。这个时候你可能要负担房贷、车贷,养孩子需要奶粉钱,照顾老人需要赡养费,家庭负担比较重,设想一下,如果主要劳动力掉链子,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对于普通家庭,定期寿险可谓性价比很高的杠杆了,按30岁来看,一年一两千保费杠杆撬动上百万的保额,保到60岁或70岁,把你在奋斗期或者家庭责任最重的时期的风险覆盖住了,其实真的很有必要。定期寿险的意义就是留爱不留债。

以上就是我个人认为绝大部分工薪家庭必须安排的保障型保险。

除此之外,还想讲一讲受益人的问题。主要是受最近林生斌事件的启发,虽然没有直接关联,我还是想到了受益人这个问题。

林生斌的瓜就不多说了,网上铺天盖地的消息,很多人都知道当年发生在他家庭的惨剧,都十分同情他们的遭遇。在最近事件发酵前,我对他个人的关注不太多,只记得看过一篇写他这几年做公益、坚强生活的文章,比较钦佩这个人的精神,现在嘛,可能呵呵了...当然,事实真相我们瓜众不一定看得全,道理还是那个老道理:在互联网时代,人设立多高大,垮起来就多惨烈。

言归正传,保险不是买了就行了,涉及身故责任的人寿类保险,对于保险受益人,我们是需要好好考量的。法定第一顺位是配偶、父母、子女,如果自己不做安排,一般就按法定分配。林生斌事件凸显了岳父母的弱势地位,当然,他在赔偿金纠纷中作为当事人配偶是拥有第一顺位权的。但如果是一个保险规划呢?作为保险规划当事人,我们要考虑的是投保初衷,比如你要照顾的人是谁,那就把受益人设成谁。

另外,如果是终身寿险或部分年金险等以被保险人身故作为赔偿条件的,如果受益人设为子女,还要考虑被保险人配偶再婚的可能性,子女未成年的财产代持风险,所以在资金到达一定标准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设立保险金信托,信托公司作为受益人,出险时保额会按约定划到信托公司专门开立的账户,投保人作为委托人,可以与信托公司约定按一定金额定期给子女,直到子女成年,自己管理财产,再全额由子女领取。

当然,本篇重点是建议大家做保障型保险配置,如果大家对传承类保险有兴趣,我们以后专题讨论。

刚刚过去的7月8日是一年一度的保险公众宣传日,我也想尽自己的绵力继续做一些真诚推广。保险除了保障当事人,也在很大程度上给一个家庭提供了风险屏障,所以,请务必重视保险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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