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甲板/生活区的检查 C. 机舱的检查 总体要求干净,无明显跑漏油,照明充足,标志/告示清晰明了,舱壁隔热材料完整,进出口通畅(应急通道不可上锁,可贴上封条以符合保安要求),危险位置要有警示和防护设施,如加防护链条等;特别注意防油污警示和工作间安全告示一定要在适当的位置张贴!检查水线下的通海管系和阀门状态,临时修理通常会要求获得船级社的认可。 设备检查包括油水分离器(15PPM警报测试,设备符合要求,工作正常,对于符合MEPC.107(49)的OWS要有厂家不超过5年校准报告,对于符合MEPC.60(33)的OWS要进行工作测试),对于10000总吨以上船舶,同时进行污油排放监视器测试;检查船舶卫生处理装置正常运作,该关的阀门一定要关/锁死。舵机的检查(无明显漏油,保养/润滑充分,罗经复视器工作正常,核对舵角,测试与驾驶台的通讯联系,测试28秒的转舵要求,失电警报,各种操作方式的转换,船员对操作的熟练程度等,这些测试需要两组人员配合,此时通常检查甲板的检查官查到驾驶室)。应急发电机(检查油管/冷却管是否漏油/水,运转部分应有恰当的防护,油柜速闭阀位置合适,两套启动装置都能正常启动,运转过程转速平稳)。主/应急消防系统 (此时通常要求在船舶尽可能前和尽可能高的位置各接一条皮龙,分别测试两套系统的工作状况,要求运转5-10分钟,要求压力足够,管系/ 泵无滴漏) 。焚烧炉的使用证据,铭牌,控制系统,核对使用频率/次数对比油类记录簿和船舶产生合理污油的数量;检查官同时会检查主/副机的高压/冷却管路,询问维修/保养等情况,希望机舱英语较好的轮机员能协助轮机长,确保双方沟通顺畅! D. 驾驶台的检查包括设备/用品,海图/图书和各项记录 驾驶台的所有设备包括通讯设备都是检查项目,包括航行灯警报,舵角指/复示器,转速指示器,电/磁罗经/复示器及照明,磁罗经自差曲线及有效期,磁罗经自差不能超出许可范围;GMDSS应急电源,船舶广播系统,测深仪/记程仪,雷达/ARPA,GMDSS的设备包括VHF DSC, AIS, EPIRB, SART, GMDSS VHF(特别注意如何测试和它们的专用电池的保管和有效性),NAVTEX,抛绳枪,求生信号等等;检查这些设备的功能/使用/操作/测试(有关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和懂得测试方法);船舶要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测试并提供测试记录(包括GMDSS打印出来的测试报告)。 航海图书/海图的配备必须符合航线需要,并进行改正,USCG通常接受英版图书/海图,美版海图并非强制要求,只是美版海图通常资料更详尽,也能更快得到改正!驾驶员务必认真地进行改正和登记。 LOG BOOK的记录要符合STCW的规定,应急操舵/主机测试等要按33CFR164.25的要求进行(抵港前检查),并记入LOG BOOK;规定周期的演习(包括船舶保安演习)/检查也要按规定进行记录;电台日志要按船旗国要求进行记录(包括设备故障,修理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