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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话直说|老王在试用期被公司辞退,能拿多少补偿?

 hr弟说 2023-01-14 发布于福建

这是一律师出的题目,据说是小学一年级的HR题目,作为10年HR来回答下:

【背景】

1、老王2021年1月1日入职深圳某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20000,试用期满工资28000,双方约定,试用期内累计迟到达到5次,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2021年3月15日,老王累计迟到达到了5次。公司下达了解除通知。

2、老王入职前累计工作已超过20年,但2020年10月至12月未工作。

3、公司辞退老王后,已足额支付了全部工资。

请问:老王如果去仲裁,能主张什么项目,各是多少金额?

答:

1、3个月试用期违法了,只能2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后面的5次迟到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成立,因为已经不在试用期内了,故解除劳动关系就是违法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违法。【补偿金=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即平常大家看到企业裁员说补偿金时的N)这是协商一致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金,案例中是违法解除,老王就可以主张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获得赔偿金,也就是相当1个月的工资。【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员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计算平均值,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所以第2点中,相当1个月的工资就为:22666.7元。【月补偿金上限是上年社平工资的3倍,2020年深圳社平月均为11442.5元,所以不受影响】

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为老王多了1个月试用期,可以主张试用期工资差额2400元。

5、说实在的,题目中第2点没太明白,如果工作没断档,应该还可以主张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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