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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患者的主要诊断选择

 lnkd刘88888l8 2023-01-15 发布于辽宁

我们知道,DRG适用于短期、急性期住院患者。不过,有专家指出:“尽管国家医保局于2019年印发的文件中,明确提出DRG付费较适用于急性住院病例,不适用于康复病例、精神类病例、需要长期住院的病例等,但部分省市地区仍在推进康复医疗的DRG付费”。

很久以前,笔者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但一直没敢说,也不敢问。从留言反馈来看,对于长期住院的病例被纳入DRG,编码员小伙伴们纠结最多的就是主要诊断的选择问题。

因为,这类患者往往并不是因为某种明确的疾病来院治疗,而是为了一些急性期后的情况寻求康复医疗或长期护理。比如手术后恢复期、脑血管病后遗症、关节置换后功能锻炼,或者因为失能长期在医院躺着,等等。

长期护理患者主要诊断的定义与急性期住院患者相同,都是“经医疗机构诊治确定的导致患者本次住院就医主要原因的疾病(或健康状况)”。但在主要诊断选择时,长期护理患者有其独有的特点。

我们先来看两个案例。

案例1:患者因右肺恶性肿瘤伴胸内淋巴结转移住院行右肺叶及淋巴结切除,出院后进入长期护理机构进行术后护理,并将在2周后再次入院行放化疗。

那么,该患者在长期护理机构的诊断编码怎么选择?

根据ICD-10-CM官方编码指南,一种疾病初始治疗完成后,患者需要在恢复期接受连续护理,应给予随诊医疗编码。因此,在ICD-10中,该患者主要编码应为Z48.8 其他特指的手术随诊医疗。

此外,其他编码C34.9 肺恶性肿瘤;C77.1 胸内淋巴结继发性恶性肿瘤;Z90.2 肺[部分]后天性缺失。

注:此处不能用恶性肿瘤个人史,因为患者还要进行放化疗,肿瘤治疗过程尚未结束。

案例2:患者因动静脉内瘘感染住院行瘘管切除术,术后即进入长期护理机构,继续予万古霉素抗感染,后续行血液透析。

本例中,患者在长期护理机构继续抗感染治疗,虽然之前已经在医院进行了瘘管切除,但动静脉内瘘感染的初始治疗仍未结束,因此该患者主要编码仍为T82.7 由于其他心脏和血管装置、植入物和移植物引起的感染和炎症性反应。

可见,在编码长期护理患者时,一个关键点就是区分患者所处的疾病状态,是仍处于疾病初始治疗期,还是初始治疗已经完成,目前处于恢复期、愈合期或疾病的长期后续状态。

参考文献:

1. ICD-10-CM Official Guidelines for Coding and Reporting

2. ICD-10-CM Coding Guidance for Long-Term Care Fac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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