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于2023.1.17 法官和律师对于某些法律条文理解有分歧,是很正常的,毕竟律师站在当事人角度,大家理解和思考问题的角度略有不同。但是有些法律条文,是清清楚楚不会产生分歧的。法院如果明显地枉法裁判,作为律师,特别是在象牙塔里学习了多年法学知识才走向社会的律师,就不仅仅只想为当事人争取利益了,更想死磕一下案件结果。 不是我偏激,法律需要大家共同去敬畏。而公正裁判,是让群众敬畏、崇尚法律的最根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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