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60年代曾发生过一次“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的争论。这场争论本来是一场学术上的讨论,后来由于康生插手,学术讨论变成了一场政治迫害。那么,作为理论问题,还是可以继续讨论的。 首先,如果把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作为对立统一规律的简称来理解,我认为都是可以的,因为它们指的都是矛盾双方具有对立和统一的关系。 一分为二是说一个事物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合二而一是说一个事物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前者是在统一中掌握对立,后者是在对立中掌握统一。强调的重点不同,但所包含的内容却是一致的。 ![]() 不能认为一分为二只有对立,没有统一;合二而一只有统一,没有对立。对立统一规律的这两种表述方式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即以列宁的《哲学笔记》来看,类似这两种表述方式的提法都有。 例如列宁说:“辩证的东西='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这些提法都是与一分为二类似的。 同时列宁也说过类似合二而一的话,比如他说:“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当然,这些话如果细加推敲,也可以找出不少差异,但它们都是在描写一个事物的内在矛盾。至于其间的差异,在我看来是次要的。 其次,如果把它们作为事物运动过程来理解,二者显然是不同的。一分二是先有一,后有二,说的是分化过程;合二而一是先有二,后有一,说的是结合过程。 ![]() 这两种过程毫无疑问是广泛存在的,往往又是同时存在的,即分和合的过程。原始的地球是很单调的,而今天的地球则是五光十色、丰富多彩的,它无疑是分化的结果。 最初从无机物中分化出有机物,后来又从原始生物中分化出动物和植物,生生不已,今天地球已发现有一百多万种动物,几十万种植物,十多万种微生物,最后出现了人类。但是,如果只有分而无合,也没有今天这个物种繁衍、生机勃勃的地球。 没有原子合成分子,没有小分子合成大分子,就不会有有机物质;没有对食物的摄入和同化,就没有生命活动,没有环境对生物体的影响和渗透就不会有生物的变异。自然界如此,人类社会也是这样,民族的出现有分也有合,国家的形成有合也有分。 ![]() 1875年爱森那赫派和拉萨尔派合并成为统一的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1903年统一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分裂为布尔什维克派和孟什维克派。人的思维有分析也有综合,科学的历史有分化也有融合。一方面是科学越分越细,另一方面是具有综合性质的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横断学科的大量涌现。 不仅如此,分的过程往往就是合的过程;反之亦然。化学变化中的化合与分解往往是同时进行的,例如木材的燃烧一方面是木材分子的分解,另一方面是水以及其他化合物的合成。生物摄食,就生物来讲是合,但就生物的环境来讲则是分。 总之,世界的发展是一个多样化、复杂化的过程,它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充实,其中分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合也是不可少的。 ![]() 二、一分为二还是一分为三?我们说一分为二是对立统一规律的简称。但有些同志却认为,事物不是一分为二,而是一分为三或一分为多,也就是说,事物的规律不是对立的统一,而是三者的统一或多者的统一。或者说,一分为二排斥一分为三或一分为多,而一分为三或一分为多却可以包含一分为二。我认为这种观点难以成立。 我们知道,唯物辩证法或矛盾辩证法虽然主张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却从来没有否定事物是由多种因素所构成的。事实上,普遍联系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概念,其中无疑包含一分为多的思想。 恩格斯曾经高度赞扬古希腊朴素辩证法的普遍联系思想,指出:“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恩格斯有时就直截了当地把辩证法定义为“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 ![]() 他也不否认事物是一分为三的。他特别反对把事物分为绝对对立的两个极端,反对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进行思维,认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是道地的形而上学思维。恩格斯认为,“辩证的思维方法同样不知道什么严格的界线,不知道什么绝对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转移,除了'非此即彼!’又在恰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 列宁同样不否认一分为多和一分为三。在《哲学笔记》中他多次提到普遍联系的原则或统一原则,后来又说:“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须把握住、研究清楚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 列宁在分析哲学基本流派时,除了分析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两个基本流派而外,一再谈到中间派,认为他们动摇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具有不同比例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因素。他说:“恩格斯把休谟和康德的信徒放在这两者之间,称他们为不可知论者,因为他们否认认识世界的可能性,或者至少是否认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 不必再引证其他材料了。一切材料都说明,认为辩证法只承认一分为二,否认一分为三或一分为多,完全是一种误解。 ![]() 那么,辩证法认为事物是一分为二的,还有什么意义呢?是否可以抛弃呢?不能抛弃,这涉及辩证法的核心究竟是一分为二还是一分为三或一分为多的问题。我们认为辩证法的核心只是一分为二,而不是一分为三或一分为多。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这一论断是列宁明确提出来的,但这一思想不但马克思和恩格斯有,不但黑格尔有,而且为两千多年中外辩证法思想家所共有,列宁的论断是对两千多年辩证法发展史的总结。 中外古今的辩证法家的最伟大贡献就是发现任何一个事物和任何一个概念都有一个相反的方面,正反两方面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的。辩证法是关于运动的科学,但只承认运动是肤浅的,只有承认了运动的内在动力——对立统一的规律,才抓住了辩证法的核心。 ![]() 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但只承认普遍联系是肤浅的,只有承认了最根本的联系——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才抓住了辩证法的核心。 现代系统论无疑可以其新的成果来丰富唯物辩证法,但作为一门具体的横断学科,决不能取代唯物辩证法,正如唯物辩证法不能取代系统论一样。而且,作为一门具体学科,唯物辩证法对它也有指导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对立统一规律也将起核心作用。 假如在一个系统中,妥善调整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以求得最大功能,获得最佳效果,就有赖于对各种矛盾的正确解决。 辩证法的核心是矛盾,不是系统。一分为多决不能代替一分为二成为辩证法的核心。一分为三,正如前面已指出过的,是一分为二的推演或产物,是从属于一分为二的,当然也不能代替一分为二成为辩证法的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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